招标
2024年度睢宁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2024SNNL-JL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6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棣0516-857435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31
公告正文

2024年度睢宁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2024SNNL-JL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睢宁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已由睢宁县人民政府睢发﹝2024﹞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睢宁县农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睢农路办﹝2024﹞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睢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睢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徐州市睢宁县境内,项目详情如下:

2.1.1对应施工标段:

1)XHHWJQ-SGXHHHYQ-SGXHHXJQ-SGXHHSZQ-SG

徐洪河新建桥(徐洪河桥)、宋庄桥、魏集桥、花园桥4座临时钢便桥建设项目,桥梁位于梁集镇荣朱线、刘程线、沙集镇沙魏线、凌城镇凌河线,原址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桥面总宽6米,净宽5米,桥梁上部结构为简支钢桁梁,两侧引桥为预应力空心板梁,下部结构为钻孔灌注桩基础。

2)农村公路道路新(改)建工程、危桥改造工程、路面改善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1.2招标范围

本次2024年度睢宁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设一个标段,即2024SNNL-JL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设立工地试验室。招标范围包括上述工程范围内的临时钢便桥、农村公路道路新(改)建工程、危桥改造工程、路面改善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具体以各标段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上述工程范围内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文明、费用、进度、合同、编制项目总体安全风险评估并通过审批、编制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论证及其他事项管理等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环保措施应满足大气污染防控治理要求。

2.2本次招标2024SNNL-JL标段对应施工标段投资约人民币6000万元。

2.3本工程2024SNNL-JL标段监理服务期约36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约为12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条件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单跨不小于40m钢结构桥梁工程监理项目;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3.1.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担任过一个单跨不小于60m桥梁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总监(组长)视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注: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7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3.8关于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3.9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10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承担责任。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睢宁县交通运输局

址:睢宁县八一东路25号

人:王先生

话:0516-883812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6号楼二楼代理部

人:黄棣

话:0516-85743599

E-mail:jsbzcgb@163.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5-2024年715,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311030。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4年7311030,截止时间为2024年7311100,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4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8.5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8.6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7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8.8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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