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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19标项目经理部电缆公开询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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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19标项目经理部电缆公开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新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19标项目经理部已由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二十四局人发〔2023〕2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19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电缆进行采购,现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审批文件,进行公开询比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重庆轨道交通 15 号线二期全线铺轨工程。
2.工程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和北碚区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本项目经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或备案 。
4.资金来源:国有投资 。
5.工程内容:重庆轨道交通 15 号线二期全线铺轨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轨道交通 15 号线二期全线铺轨工程包括 图纸所示全部内容,正线铺轨工程、张家湾车辆段铺轨工程、疏散平台及声屏障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工程、临时施工用地占用及恢复、施工用水用电申请及安装、专项检测、施工范围内(包括本工程涉及的实施范围和可能影响的保护范围)的建构筑物监 控、保护及拆除、施工期间控制保护区的管理(含标识、标牌的采购及安装)、BIM 管理(土建施工过程的 BIM 建模及应用、提供 BIM 资料及文件、服从项目业主及 BIM 总体单位管理等)、智慧工地等。) 发包人、甲方要求的为满足开通试运营必须具备的其他工程。根据政府、发包人、甲方的要求,实施与本项目接口且需同步建设的其他工程项目。甲方有权对施工范 围作适当调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示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合同未明确的工程内容详见总 承包合同文件(含竞争性谈判文件、竟标文件、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图纸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
7.乙方承诺无条件执行甲方关于设计变更、施工范围、工程内容调整的相关指令。
8.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令明确的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 1523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本标段的工期须满足全线总体工期要求,土建工期须满足轨道、机电装修等站后工程施工需要,具体节点工期以发包人及甲方下达施工计划为准,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由于乙方原因耽误轨道工程施工致使甲方未完成发包人的总体工期要求,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2询价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询价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附件《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询价一包一投。
2.2.2 询价方式: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技术要求
3.1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供应商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一般纳税人开具税率为13%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税率为3%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能力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质量要求:必须满足现场施工技术要求。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3.2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技术标准
4、结算、付款方式及报价明细表
4.1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约定单价为不含税单价+增值税组成,此不含税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 不可以 调整,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增值税相应调整,从而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包含乙方成本、运输、装车、检测、售后服务、增值税等一切费用及承担的风险。
2.采用一票结算制度。开具相应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每月的25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4.货款分期支付。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相应税率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甲方在收到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开具);付款申请书,写明合同编号,当期应付款数额,收款银行账号,加盖乙方公章并经卖方代表签字;甲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所列单证后建议至次月20日前支付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80%货款;剩余货款在该批物资第一次货款支付后3个月内付款至95%;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款至100%,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5.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铁建银信、云信、供应链保理、商业票据等,非现金方式支付时产生的贴现费用和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2 报价明细表
详见附件《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成本分析表》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5.2领取询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9日11:00。潜在投标人须在领取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
5.3本次询价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附件《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5.4投标人未按规定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的,视其本次报名活动无效。
6.询价文件的递交
6.1此次询价投标人需制作电子询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询价文件。
6.2询价文件必须包含《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成本分析表》、资格要求及技术要求所需的资料,否则视其本次报名活动无效。
6.3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00。
6.4询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询价文件的上传。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询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开标
7.1 本次开标为铁建云链线上开标。
7.2 线上开标的报价与上传的纸质版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做废标处理。
8.评标及定标
8.1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8.2本次评标价以每包件物资的到站含税总价予以评定。
8.3对于同一竞标人在本次采购物资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竞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竞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最大中标能力之外的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竞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同类物资其他包件第二中标人同意替补的且报价高于第一中标人的,需将报价按第一中标人报价进行修正。
8.4中标人的确定:在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竞标。
8.5同类物资各包件的中选供应厂家互为备供,如一家在供应过程中不能及时保供或违约,采购人有权启用备供厂家供货,并调整中选厂家合同数量,中选及备供厂家须无条件接受。
9.发布询价文件的媒介
9.1本次询价文件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
9.2 本次询价如有变化,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10.现场踏勘
本次询价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1.采购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1.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19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葛赋(项目总工程师)
联系方式:15618090817
联系人:许家琪 (物资设备部)
联系方式:15801944190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5日
1.采购条件
新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19标项目经理部已由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二十四局人发〔2023〕2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19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电缆进行采购,现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审批文件,进行公开询比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重庆轨道交通 15 号线二期全线铺轨工程。
2.工程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和北碚区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本项目经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或备案 。
4.资金来源:国有投资 。
5.工程内容:重庆轨道交通 15 号线二期全线铺轨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轨道交通 15 号线二期全线铺轨工程包括 图纸所示全部内容,正线铺轨工程、张家湾车辆段铺轨工程、疏散平台及声屏障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工程、临时施工用地占用及恢复、施工用水用电申请及安装、专项检测、施工范围内(包括本工程涉及的实施范围和可能影响的保护范围)的建构筑物监 控、保护及拆除、施工期间控制保护区的管理(含标识、标牌的采购及安装)、BIM 管理(土建施工过程的 BIM 建模及应用、提供 BIM 资料及文件、服从项目业主及 BIM 总体单位管理等)、智慧工地等。) 发包人、甲方要求的为满足开通试运营必须具备的其他工程。根据政府、发包人、甲方的要求,实施与本项目接口且需同步建设的其他工程项目。甲方有权对施工范 围作适当调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示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合同未明确的工程内容详见总 承包合同文件(含竞争性谈判文件、竟标文件、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图纸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
7.乙方承诺无条件执行甲方关于设计变更、施工范围、工程内容调整的相关指令。
8.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令明确的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 1523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本标段的工期须满足全线总体工期要求,土建工期须满足轨道、机电装修等站后工程施工需要,具体节点工期以发包人及甲方下达施工计划为准,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由于乙方原因耽误轨道工程施工致使甲方未完成发包人的总体工期要求,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2询价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询价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附件《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询价一包一投。
2.2.2 询价方式: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技术要求
3.1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供应商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一般纳税人开具税率为13%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税率为3%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能力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质量要求:必须满足现场施工技术要求。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3.2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技术标准
4、结算、付款方式及报价明细表
4.1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约定单价为不含税单价+增值税组成,此不含税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 不可以 调整,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增值税相应调整,从而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包含乙方成本、运输、装车、检测、售后服务、增值税等一切费用及承担的风险。
2.采用一票结算制度。开具相应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每月的25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4.货款分期支付。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相应税率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甲方在收到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开具);付款申请书,写明合同编号,当期应付款数额,收款银行账号,加盖乙方公章并经卖方代表签字;甲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所列单证后建议至次月20日前支付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80%货款;剩余货款在该批物资第一次货款支付后3个月内付款至95%;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款至100%,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5.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铁建银信、云信、供应链保理、商业票据等,非现金方式支付时产生的贴现费用和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2 报价明细表
详见附件《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成本分析表》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5.2领取询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9日11:00。潜在投标人须在领取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
5.3本次询价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附件《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5.4投标人未按规定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的,视其本次报名活动无效。
6.询价文件的递交
6.1此次询价投标人需制作电子询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询价文件。
6.2询价文件必须包含《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成本分析表》、资格要求及技术要求所需的资料,否则视其本次报名活动无效。
6.3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00。
6.4询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询价文件的上传。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询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开标
7.1 本次开标为铁建云链线上开标。
7.2 线上开标的报价与上传的纸质版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做废标处理。
8.评标及定标
8.1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8.2本次评标价以每包件物资的到站含税总价予以评定。
8.3对于同一竞标人在本次采购物资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竞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竞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最大中标能力之外的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竞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同类物资其他包件第二中标人同意替补的且报价高于第一中标人的,需将报价按第一中标人报价进行修正。
8.4中标人的确定:在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竞标。
8.5同类物资各包件的中选供应厂家互为备供,如一家在供应过程中不能及时保供或违约,采购人有权启用备供厂家供货,并调整中选厂家合同数量,中选及备供厂家须无条件接受。
9.发布询价文件的媒介
9.1本次询价文件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
9.2 本次询价如有变化,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10.现场踏勘
本次询价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1.采购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1.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19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葛赋(项目总工程师)
联系方式:15618090817
联系人:许家琪 (物资设备部)
联系方式:15801944190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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