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共长沙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运维合同公告
金额
134.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共长沙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运维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1日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DY-202012170033-1

采购人(全称): 中共长沙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星辰在线新媒体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运维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1217003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项目运维 新闻服务 “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运营、“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 1 1348000
 合计金额小写: 1348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肆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1

人员费用

主管

110000

1

110000

专职内容编辑

80000

3

240000

专职校对

75000

1

75000

视频编辑

75000

1

75000

视觉设计

70000

1

70000

技术研发

70000

1

70000

2

视频栏目建设费用预算

航拍长沙

邀请顶尖的航拍手汇聚一堂,打造“航拍长沙”视频库

4000

10

40000

直播长沙

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全媒体形式,为市民朋友提供全天候热点新闻,运用手机直播等新媒体手段全面展示最真实的新闻现场

10000

4

40000

正能量视频库

建立正能量视频库,不断寻找长沙凡人善举。视频库内容以原创正能量短视频为主,时长为30秒到1分钟左右。

2000

10

20000

3

素材版权费用

黑马校对系统

套/年

黑马校对软件V21.0底层模板的应用

30000

1

30000

软件年费

套/年

Adobe全套专用软件产品许可使用权订购、鹰眼速读网系统、清博大数据

245000

1

245000

素材年费

字体版权(方正字库、《华康典藏》字库、汉仪字库)、图片版权

195000

1

195000

4

宣传推广

专题专栏

星辰在线官网、星辰头条APP、星辰圈圈等平台开辟专题专栏,为“长沙发布”进行多渠道宣传推广

118000

1

118000

5

抖音平台建设及运营费用预算

硬件投入

购买相关硬件设备,用于“长沙发布”抖音号视频拍摄、剪辑等工作。包括高配笔记本2台、华为手机3台、口袋云相机3台。

20000

1

20000

合计

1348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4-27 —— 2022-04-26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付款人:中共长沙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毕正式生效后,经采购方签字认可,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按约定上线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的合同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无质量及服务问题情况下,自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的发生以采购方收到投标人等额、有效、合法增值税发票为前提。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4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76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5,说明:项目按约定上线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7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剩余5%的合同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无质量及服务问题情况下,自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4.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长沙红旗区支行(湖南星辰在线新媒体有限公司:740171018260002309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完成所有工作,提交所有成果并达到验收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服务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1

“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运营

负责“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整体运营,包括“长沙发布”微信、微博、抖音以及人民号、新华号、央视频、今日头条号、百度百家号等第三方媒体平台入驻账号

2

“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

负责“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矩阵的统筹、建设、管理等工作

(二)工作任务

序号

主要任务

服务要求

1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重大活动策划网上主题宣传

每年主题宣传不少于12个,抓重点、有特色、出亮点

2

不断提高“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内容质量

加强策划,推出一批原创综合类稿件,每年不少于100条

3

进一步加强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

与各区县(市)、园区、市直单位、企事业单位加强联系合作,发挥长沙发布矩阵龙头作用,推进长沙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实行重要内容的统一管理、统一包装、统一发布、统一推广,重要信息和优秀作品进行整合传播,全年数量不少于12次

4

在“长沙发布”平台上建立虚拟的“政务大厅”,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入口

在“长沙发布”微信公众号优化、调整、新增一批办事服务事项入口

5

重点运营好“长沙发布”两微一抖主账号

“长沙发布”微信全年推送不少于2000条;“长沙发布”微博全年发布量不少于6000条;“长沙发布”抖音全年发布量不少于200条,原创内容比例不少于50 %,全年粉丝量达到200万以上;全年在湖南政务微信号市级月榜中排名前三不少于4次

6

重点开展视频栏目建设

发力航拍长沙、打卡长沙等可视化产品栏目建设

7

配合采购人组织开展“长沙发布”相关宣传推广活动

主动设置议题,努力提升“长沙发布”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制作一批“长沙发布”定制版小礼品用于有奖互动活动和自身品牌宣传,开展各类型的宣传推广,每年不少于4次

8

确保“长沙发布”内容信息安全

建立健全采编和管理机制,坚持“三审制”,确保“长沙发布”安全、平稳、有序运营

(三)运营推广

序号

运营推广内容

需求描述

1

新媒体推广

“长沙发布”入驻第三方媒体平台开设账号,发布重点稿件,每年不少于1000篇

2

网站推广

与中央、省市以中国城市新闻网站等主流媒体和商业门户网站建立协作机制,推介重点稿件,每年合计不少于1000条

3

话题推广

在新浪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开设话题,每年不少于12个

4

矩阵推广

提升以“长沙发布”为龙头的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效能,重点稿件分级发动矩阵成员单位转发稿件,每年不少于12次

(四)工作要求

1、依托“长沙发布”大IP,构建本地4级网络生态链。依托“长沙发布”工作室专业团队,配齐新闻策划、可视化和活动运营方面的人才,将运营工作全面提质升级,将“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打造成为大长沙网络宣传总平台,建设成为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

2、坚持“三审制”,确保舆论导向正确。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规范内容发布工作,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服务性和可读性强;

3、中标人须确保“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运营经费专款专用,根据业务开展需要购买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图文音视频素材以及开支必要的稿费和加班费用;

4、“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委托运营过程中,重大事项必须事先报告采购人;

5、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采编和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五)人员要求

1、专职团队要求:“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运营团队专职人员不少于6人,并指定专业的视觉设计和技术研发人员对口服务。

序号

人员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1

项目责任人

1人

统筹指导长沙发布两微一抖及新媒体账号整体运营,整体负责新媒体运营、内容策划、日常管理、资源协调、整合推广、绩效考核等方面

2

新闻策划

3人

负责长沙发布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和新媒体账号的运营,如选题、策划、内容采编、排版、校对、发布、推广、值班;策划并执行线上线下活动

3

校对

1人

负责对发布的内容安全进行把关,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4

视频编辑

1人

负责长沙发布抖音号运营,负责素材采集和视频剪辑工作,策划制作品牌栏目和优质短视频

5

视觉设计

1人

对口服务,根据长沙发布的需求进行可视化产品设计

6

技术研发

1人

对口服务,根据长沙发布的需求进行程序开发、技术支持

2、采编人员要求:“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采取项目制扁平化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市级政务新媒体运营经验以及相应政务活动策划执行案例,选派专业采编人员组建“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运营团队,专职运营管理“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平台。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项目的定位、设计思路、整体风格要求,并对各个新媒体账号频率、重点策划的协调等进行把关。

2.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整体的全面设计和运营维护。

3.甲方负责制定专门人员与乙方对接,及时处理在“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项目运维中遇到的各类事项,并进行实时监督和管理,并联通乙方制定相关工作流程、制度规范等。

4.甲方负责合作内容的建设、运维所需经费的筹集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5.对于乙方提请甲方审核的内容,甲方应及时(不超过12小时)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推送的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甲方审核未通过。

6.甲方作为“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项目的权利人,应对外承担“长沙发布”新媒体平台的所有责任。对依据本协议约定和甲方要求、指令完成的建设运维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宣传推广、报道的内容未经甲方审核自行发布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配置专业团队负责“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整体项目的内容更新及维护管理,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思路,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日常发布和内容更新服务。

2.乙方负责“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整体项目的安全无故障运营。

3.乙方应及时响应甲方对“长沙发布”政务新媒体项目提出的合法合理修改意见,

4.乙方应协助甲方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流程、制度和规范。

5.乙方须在合作到期时向甲方提供年度合作总结,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告,详细说明合同履行情况。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在协议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做出损害双方合作利益之事,受害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委一办 地址: 福元东路福鑫苑B4栋4楼401—405、413、415室
法定代理人: 莫小佳 法定代理人: 何旭
委托代理人: 邹蓬 委托代理人: 伍均哲
电话: 0731-88667608 电话: 0731-82205981
传真: 0731-88667608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如有附件请点击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notice/notice_city.jsp?noticeId=1000775287&area_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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