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城花都F区安置房工程已由徐州市贾汪区经济发展局以贾经发复〔2021〕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贾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的泉城花都F区安置房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贾汪区城区东部、鸿福路以北、朝阳路以东、东一街以西。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0亩,总建筑面积约19.42万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管网、绿化、供电、通讯等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约70310.39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97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开具的开工令签发日期为准(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930日历天,图纸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
2.1.5 质量要求:
(1)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和抗震审查并获得相关手续;
(2)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物资质量标准: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合格率达到100%.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泉城花都F区安置房工程EPC项目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概预算编制、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前期报建、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国家壹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壹级(含)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3.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建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的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或者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投标人(施工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 施工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2) 设计投标单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及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 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7月22日至2022年08月24日10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4 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4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 开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贾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贾汪区康馨园小区1号楼301室
联系人:宋贞宇电话:152-5207-8777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贾汪区泉城花都B区门面房1-103室
联系人:李前程电话:187-9629-8800
2022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