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货时间:中标人在合同生效后25天内应向采购人提交货物并安装、调试。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包装方式:木箱包装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1、货物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买方代表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卖方应向买方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等资料,供买方验收时审查。
2、货物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验收过程中产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由双方公共协商解决
1、交货时间:中标人在合同生效后25天内应向采购人提交货物并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2、交货地点:长沙市城区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指定的交货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