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63
预算金额700.00元
招标联系人刘小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202263
项目名称:污水预处理设备维保服务
 
 
 
 
 
 
 
 
 
 
 
 
 
采购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篇竞争性邀请书
第二篇磋商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其他
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
第四篇供应商须知
第五篇磋商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 22
第七篇响应文件内容和部分格式要求 27
 
 
 
 
 
 
第一篇  竞争性邀请书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对污水预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采购限价
(万元)
成交服务商数量(名)
服务年限
1
污水预处理设备维保服务
13
1
2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
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污水处理设备(或消毒设备)销售、安装及维修等内容。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月5日前提交响应文件,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官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100元/分包(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上述费用)。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报名时提供成交人所代表公司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证明、产品经营许可证、产品资质文件、代理等文件(正本及复印件)。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4.缴纳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
(四)磋商地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南岸区南城大道301号)1号楼八楼会议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5日北京时间16:00
(六)磋商开始时间:(最终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其它有关规定
1.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http://www.cqszfy.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2.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3.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
联系人:刘小强
电  话:(023)61929183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301号
七、现场踏勘
投标人在开标前可自行现场踏勘。无论投标人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考察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投标人应对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联系人:周顺亮
联系电话:023-61929185
第二篇  磋商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其他
一、磋商项目名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污水预处理设备维保服务
二、项目内容:
序号
品牌
型号
数量
1
瑞朗
RH1000(紫外线)
2
2
RH2200(投氯)
2
3
RH2200(紫外线)
11
4
RH4000UV(紫外线)
6
5
RH5000(投氯)
2
6
RH5000(紫外线)
3
维保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院区现行实际运行污水预处理设备,服务期内,如采购人污水预处理设备有增加,投标人需无条件进行维保并不增加费用。

(一)维保项目
 
(二)维保服务内容及要求
1.按照国家、行业、原设备厂家等相关标准、规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制定专业维修维保方案进行维保服务。
2.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对设备管路内污物、杂质进行清洗,每月至少一次,建立维保记录台账。
3.对污水预处理设备达到有效寿命的紫外线灯管立即进行更换。
4.负责免费提供设备维保所需药剂、耗材及配件,包括但不限于电源、加药泵、水泵、PLC屏幕、累时器、电磁阀、过滤桶、水龙头(感应及机械)、电子开关、传感器、继电器、镇流器、玻管、含氯消毒制剂、紫外线灯管等(设备不锈钢总成、水箱总成、管道总成除外)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药剂、耗材及配件。
5.设备不锈钢总成、水箱总成、管道总成由中标人进行报价,采购人审批同意后进行更换。
收费配件清单及限价
序号
配件及材料名称
单位
单价限价
备注
1
水箱总成

1200元
含水泵、传感器
2
不锈钢筒体总成

1500元

3
管道总成

700元


 
6.建立健全设备维修、维护、清洗及配件更换台账并报采购人存档,台账作为维保服务期内服务内容依据和考核依据。
7.采购人在发现设备运行故障时立即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处理,一般故障应在2小时内恢复。24小时内无法修复时,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或提供备用设备,向采购人使用科室做好解释沟通,并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采购人管理人员。
8.中标人应加强服务期间安全管理,因中标人工作施工导致的中标人工作人员、采购人工作人员、第三人人身、财产等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如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经济、声誉损失,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究责任。
9.中标人自行负责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聘用、管理、监督、考核及奖惩。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与采购人无任何劳务关系,中标人需保证派驻采购人工作的员工按国家规定及相关政策享受各种工资、福利、社会养老金、各种保险等待遇,其员工福利待遇由中标人考核自行发放,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0.中标人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三)考核的标准和方式
1.考核方式:每个月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满分100分,90分为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每扣一分,扣除服务费200元,累计计算。
2.考核标准:
 
污水预处理设备维保服务考核表
序号
考核事项
检查考核具体内容
得分
1
清洗服务
清洗维保符合国家、行业及原设备厂家等相关标准、规定及规范。

2
每月至少对全部设备清洗维保一次,遇故障、堵塞等及时到现场处理。

3
拆卸、安装、维保有序,作业完毕后对作业环境进行清洁,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4
维保服务
定期检查、清洁、调整,过程中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报告处理,确保设备高效、安全运行,达到污水预处理效果。

5
维修及时,接到报修电话或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无拖延,消极怠工情况。如不能及时维修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或提供备用机。

6
无设备故障长时间不维修、不更换情况,无新更换配件短时间又出现故障,需更换情况,配件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7
定期添加消毒制剂或对达到有效寿命的紫外线灯管立即更换,确保污水消毒效果。

8
工作人员制度遵守、服务态度等情况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操作规范和医院规章制度、管理要求,建立清洗、维保记录,且记录详实,并及时报后勤保障科存档。

9
有固定人员负责采购人项目,作业过程中文明施工,作业区域放置安全警示标识。

 
10
工作人员态度认真,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较强,与使用科室及管理科室沟通交流顺畅,服务及时到位。

考核人签字:
日期:

备注:考核条款共计10项,每项分值10分, 90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按考核方式执行。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二)服务地点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包含花园路分院、体检中心)
(三)验收方式
1.由采购人自行验收。
2.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中标人日常工作的跟踪评估依据,与支付服务费挂钩。
3.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二、报价要求
报价为项目整体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员费、药剂费、耗材费、配件费、税费、保险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因成交竞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维护保养服务事项要求
(一)人员配置
指派1名相对固定且具备该类型设备故障处理技能的技术人员完成维保服务工作。
(二)响应时间
提供24小时的应急服务,接到报修电话或通知后1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解决故障问题,做到随叫随到,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三)配件更换
在维保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药剂、耗材、配件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设备不锈钢总成、水箱总成、管道总成除外,由供应商进行报价,服务过程中如需更换,按合同约定单价执行),如中标人无法落实故障设备之修复费用,使设备处于安全隐患状态,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四、付款方式
(一)无预付款,按月计费,以中标金额除以24个月,每完成6个月维保服务支付一次,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需提供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二)履约保障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以采购人基本账户转账方式提交。账户名: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重庆大石路支行,银行账号:3100027809024900169)。 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加强服务期间安全管理,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三)中标人应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做好服务期间的责任区域清洁消毒工作。
(四)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应加强附属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保护,如因中标人造成损坏的,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供应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电子文档以U盘为载体,文件名格式为: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单独装订成册,统一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与纸质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2、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3、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二、成交原则
1、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2、磋商程序
2.1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服务商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人,由评审委员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2 就服务、商务及价格进行磋商,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服务商。
三、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篇  磋商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方法
(一)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组建,包括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二)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三)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诚信声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应随身携带以上相关资格证明原件以备核验,如未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核验的,则视为无效磋商。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磋商方案
只能有一个方案参与磋商。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规定的内容作出响应。
磋商有效期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8.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9.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经济文件部分
响应报价
(30分)

有效的响应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价格得分。
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30%×100。

技术部分
项目需求实施要求响应(30分)

为本项目制定完整、可行的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置、现场管理、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相关内容,根据服务方案酌情评分(30)
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行,得30分;
方案较详细、完整、合理、可行,得20分;
方案一般详细、合理,基本可行,得10分;
方案不详细、合理,无可行性,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及,得0分。

商务部分
维保服务(20分)

1.固定1名技术人员负责本项目服务,提供该人员本单位缴纳2022年9月-12月社保参保证明得10分。
2. 在重庆本地有服务机构或在重庆本地有授权服务机构得10分,不满足得0分。

业绩(20分)

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每个10分,最高得20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无效响应
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与响应的;
(二)不具备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其他要求的;
(三)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四)供应商超出营业范围响应的;
(五)响应文件出现多个响应方案或响应报价的;
(六)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与采购项目要求有严重背离的(含人员配置、履约期限、付款方式、响应有效期和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承诺);
(七)响应文件不能满足本磋商文件技术、商务和经济文件要求的;
(八)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响应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的。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四篇 磋商项目服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四篇 磋商项目服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附页:1、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三、交提货方式: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付款方式:
(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
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七、其他约定事项: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补遗书、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采购代理机构 份,财政部门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采购代理机构: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内容和部分格式要求
一、资质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已通过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二、经济文件
(一)响应一览表
项目总报价
响应供应商全称

项目名称
响应报价(小写)
单位(元)
服务年限



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说明:
1、响应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响应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 维修配件报价表
 
序号
配件及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价
备注
1
水箱总成




2
不锈钢筒体总成




3
管道总成





以上报价含材料费、设备费、交通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三、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响应
(二)实施与服务方案
(三)技术评分中相关证明资料
 
 
 
 
 
 
 
 
 
 
 
 
 
 
 
 
 
 
 
 
 
 
 
 
 
 
四、商务文件
(一)响应函(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机构名称):
                       (成交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五、我方响应报价为闭口价。即在响应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六、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缴纳足额响应保证金。
 
                                (成交人公章)
 
                                  年    月   日
 
 
 
 
 
(二)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售后服务能力情况
商务评分中相关证明资料
业绩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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