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龙兴镇排花洞村移民安置区帮扶工程已由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北发改投【2021】2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龙兴镇排花洞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房屋居住安全保障工程:整治屋顶共计约4659.76㎡,整治外立面共计约7143㎡。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工程:新建公厕3座,建筑面具均为52㎡,新建太阳能庭院灯50盏。村容整治工程:道路沿线绿化共计约8774.37㎡。砌体院墙1296.87m,新建花池234.55m,散水沟572.42m,绿化池24.28m,游步道1283.33m,路沿石2753.55m,停车位共计45个,长廊1172.66m,新建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30m3/h1套。居民点道路交通等设施完善工程:硬化道路1条,总长约0.426KM,路基宽度4.5m。农田水利设施完善工程:整治山坪塘3口,整治渠道共计约1.60KM,新建蓄水池3口,容积均为200㎡。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990.31万元 ,其中2022年招标人总投资限额(含二类费用)300万元,剩余投资2023年完成。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等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项目发布的施工设计文件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有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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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渝北区东湖南路力帆时代2栋9-2 |
联系人: |
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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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欧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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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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