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209宜昌市兴山县境灾害防治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09宜昌市兴山县境灾害防治工程,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3]154号、兴发改审批[2023]161号、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鄂交函〔2023]1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上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建设内容:灾害防治工程里程73.68公里,里程桩号K2004+320~K2078+000,拟处治工点7处。1.K2004+320~K2004+421段:地质灾害为右侧上方高边坡岩石崩塌,设计采用新建棚洞等治理措施。2.K2004+620~K2004+800段:地质灾害为右侧上方边坡崩塌,设计采用危岩清理+混凝土锚喷护坡等治理措施。3.K2005+780~K2007+525段:地质灾害为右侧上方边坡崩塌,设计采用危岩清理+挂网锚喷+抗滑桩+挡土墙+局部路基路面扩宽等治理措施。4.K2020+105~K2021+040段:地质灾害为左侧上方边坡崩塌,设计采用危岩清理+帘式防护网+主动防护网等治理措施。5.K2076+330~K2076+760段:地质灾害为右侧上方边坡崩塌,设计采用分级削坡+锚杆框架等治理措施。6.K2077+680~K2077+920段:地质灾害为路基所在区域滑坡,路面上方浅层覆盖边坡采用坡面整理+锚索框架等治理措施;路面上方滑坡体采用坡面整理+锚杆框架+锚索框架+截排水措施等治理措施;路面下方滑坡体采取圆形抗滑桩+微型桩+锚索框架等治理措施。7.K2077+925一K2078+000段:地质灾害为右侧上方边坡崩塌,主要处治措施为危岩清理+独立锚墩+主动防护网。
2.2建设地点:G209兴山县境内。
2.3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4履约期限: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
2.5.1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
2.5.2施工质量目标: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治单位)勘查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治单位)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4.1具有岩土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地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4.3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3.5.1具有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 类似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项目;
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项目。
3.9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均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信誉要求:1、投标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
自2023年6月1日起,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通过交易平台(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login2.aspx?ReturnUrl=%2fTPBidder%2f)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操作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7日,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0.信息发布媒体: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1、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8986830001、招标人电话13986769808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交通运输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2581068、0717-258720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
联系人:万静
电 话:139867698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上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妃台路8号
联系人:胡廷勇
电 话:18986830001
本招标项目G209宜昌市兴山县境灾害防治工程,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3]154号、兴发改审批[2023]161号、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鄂交函〔2023]1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上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建设内容:灾害防治工程里程73.68公里,里程桩号K2004+320~K2078+000,拟处治工点7处。1.K2004+320~K2004+421段:地质灾害为右侧上方高边坡岩石崩塌,设计采用新建棚洞等治理措施。2.K2004+620~K2004+800段:地质灾害为右侧上方边坡崩塌,设计采用危岩清理+混凝土锚喷护坡等治理措施。3.K2005+780~K2007+525段:地质灾害为右侧上方边坡崩塌,设计采用危岩清理+挂网锚喷+抗滑桩+挡土墙+局部路基路面扩宽等治理措施。4.K2020+105~K2021+040段:地质灾害为左侧上方边坡崩塌,设计采用危岩清理+帘式防护网+主动防护网等治理措施。5.K2076+330~K2076+760段:地质灾害为右侧上方边坡崩塌,设计采用分级削坡+锚杆框架等治理措施。6.K2077+680~K2077+920段:地质灾害为路基所在区域滑坡,路面上方浅层覆盖边坡采用坡面整理+锚索框架等治理措施;路面上方滑坡体采用坡面整理+锚杆框架+锚索框架+截排水措施等治理措施;路面下方滑坡体采取圆形抗滑桩+微型桩+锚索框架等治理措施。7.K2077+925一K2078+000段:地质灾害为右侧上方边坡崩塌,主要处治措施为危岩清理+独立锚墩+主动防护网。
2.2建设地点:G209兴山县境内。
2.3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4履约期限: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
2.5.1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
2.5.2施工质量目标: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治单位)勘查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治单位)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4.1具有岩土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地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4.3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3.5.1具有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 类似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项目;
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项目。
3.9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均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信誉要求:1、投标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
自2023年6月1日起,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通过交易平台(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login2.aspx?ReturnUrl=%2fTPBidder%2f)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操作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7日,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0.信息发布媒体: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1、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8986830001、招标人电话13986769808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交通运输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2581068、0717-258720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
联系人:万静
电 话:139867698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上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妃台路8号
联系人:胡廷勇
电 话:189868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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