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浑南大队森林路消防救援站维修改造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qs-2023-00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浑南大队
招标联系人时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世勇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森林路消防救援站维修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须将领取文件所需材料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lnqsgczx@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QS-2023-004
项目名称:森林路消防救援站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57995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57995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森林路消防救援站维修改造
2、建设地点:浑南区
3、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森林路消防救援站维修改造
二、工程量清单响应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2、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4、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7、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8、其他的相关资料。
三、项目要求
1.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中标人要对施工档案进行装订、整理,档案标准应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完工后3个月内,负责向城建档案馆及业主提交完整的档案资料,施工档案的装订、整理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3.中标人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和搭设临时用房,事先要征得业主代表同意,按业主划定的区域及业主同意的场区布置图进行搭设。对施工现场地下的各种管线及周围建筑物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和事故,中标人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外环境施工单位需建设网络信息化平台与总包信息化平台搭接。
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工程转包。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未经业主代表同意,不得更换,否则将按违约处理。
5.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的联系人姓名、通讯工具和传真号码的准确性及在招标期间的通畅性。否则,由此引起的答疑文件、补遗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无法收到,投标单位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问题,按照浑南区《关于印发浑南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沈浑南政办发[2017]14号)执行。中标人要在《中标通知书》核准下发后,与招标人签订《浑南区施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承诺书》。投标人必须填写“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且放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未填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7.合同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暂定总价,约数)的合同方式。
8.质量保证金及质保期: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一年缺陷责任期满后,经承包人书面申请,发包人确认无质保问题或履行质保义务后书面同意,一次性无息支付。
9 涉及工程建设所需的道路交通封闭,临时性的交通调流、标志、标牌、安全设施,道路挖掘、树木移植、砍伐等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建设单位协调。
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围,并在充分考察施工现场情况和条件(包括地下情况、交通条件、水电条件、场地条件、协调报批事项等)和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自然障碍、拆迁影响及一切不利条件所带来的风险的基础之上,参照有关预算定额或标准,同时综合考虑企业自身情况及各种市场因素编制投标报价。
11.本项目相关取费标准依据《辽宁省2017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执行。
12.本项目执行辽住建[2016]49号文件,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13.本工程禁止挂靠,如果经招标人查证中标人存在挂靠情况的,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同时将中标单位列为我区招标管理机构黑名单;中标人已进场的,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14.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工程现场管理制度及处罚措施(注:本条作为合同条款)
一、工程进度方面:
1.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申报工程周、月、总进度计划,逾期处罚1000元/次
2.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时完成周、月进度计划工作内容,因施工方原因,对未按周进度计划完工处罚10000元/次,对未按月进度计划完工处罚100000元/次。
二、工程质量方面:
1.工程使用的各种材料、设备、配构件未按规定要求报验即使用在工程上的处罚10000元/项,并按要求返工整改。
2.不按规范要求施工,经口头或书面警告仍不改正的处罚1000元/次。
3.施工单位同一道工序,经两次质量检验仍不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处罚2000元。
4.监理、业主在当月质量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同一类质量问题重复出现3次及以上的,处罚5000元。
5.对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即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处罚5000元/次。
6.未经业主确认,擅自变更设计施工,处罚10000元/处,并限期按设计标准完成。
三、工程投资方面:
工程签证如不及时向业主、监理申报,造成事后无法确认,此项签证费用由施工方自负。
四、工程协调方面:
施工单位必须准时参加工程例会及有关会议,对无故迟到(超过约定时间5分钟及以上者)处罚500元/次,无故缺席者处罚1000元/次。
五、工程安全方面:
1.凡存在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的,处罚2000元/处。所有安全违章整改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加倍处罚。
2. 施工单位应俱备安全施工意识,对因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的负全责,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六、施工单位人员管理方面:
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无故不到岗的,处罚2000元/次。
2.施工人员到岗数量不足,处罚200元/人。
七、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的项目经理必须是统一的,在工程未完工前未经甲方允许不能更换,如不符,扣除总工程款1%。
2. 项目班子:派驻本工程的项目人员与投标文件的项目组成人员是一致的,如不符,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扣除总工程款1%。
3. 机械设备:按工程需求进场足够的施工设备,如不能按投标所示的机械设备及时投入,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扣除总工程款1%。
3.5、其它要求:
(1)施工质量:工期及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或不按规定进行文明施工的,由监理公司下达整改通知单,每下达一次整改单,将扣除工程款2万元,直至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将施工单位列入我市、区管理机构黑名单。
(2)项目经理:未经甲方代表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
(3)文明施工:现场完工后,及时清除残土垃圾,保证现场整洁。工程现场需按甲方要求悬挂彩旗、标语条幅。
其他按国家及省、市有有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公告发布后22日内,具体进场之日由采购人确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它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至 2023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须将领取文件所需材料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lnqsgczx@163.com
方式:公司邮箱lnqsgczx@163.com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万科商务中心29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万科商务中心2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地点:须将领取文件所需材料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lnqsgczx@163.com
方式:线上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交纳,须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辽宁省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05014536010000048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团结路支行
购买投标文件时须把以下材料发到邮箱(lnqsgczx@163.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投标文件的无需提供)。4、信用中国信用截图。5、汇款截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浑南大队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森林路
联系方式:时老师 024-23822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
联系方式:李世勇024-25861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世勇
电 话: 024-25861199
森林路消防救援站维修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须将领取文件所需材料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lnqsgczx@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QS-2023-004
项目名称:森林路消防救援站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57995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57995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森林路消防救援站维修改造
2、建设地点:浑南区
3、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森林路消防救援站维修改造
二、工程量清单响应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2、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4、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7、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8、其他的相关资料。
三、项目要求
1.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中标人要对施工档案进行装订、整理,档案标准应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完工后3个月内,负责向城建档案馆及业主提交完整的档案资料,施工档案的装订、整理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3.中标人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和搭设临时用房,事先要征得业主代表同意,按业主划定的区域及业主同意的场区布置图进行搭设。对施工现场地下的各种管线及周围建筑物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和事故,中标人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外环境施工单位需建设网络信息化平台与总包信息化平台搭接。
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工程转包。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未经业主代表同意,不得更换,否则将按违约处理。
5.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的联系人姓名、通讯工具和传真号码的准确性及在招标期间的通畅性。否则,由此引起的答疑文件、补遗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无法收到,投标单位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问题,按照浑南区《关于印发浑南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沈浑南政办发[2017]14号)执行。中标人要在《中标通知书》核准下发后,与招标人签订《浑南区施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承诺书》。投标人必须填写“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且放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未填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7.合同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暂定总价,约数)的合同方式。
8.质量保证金及质保期: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一年缺陷责任期满后,经承包人书面申请,发包人确认无质保问题或履行质保义务后书面同意,一次性无息支付。
9 涉及工程建设所需的道路交通封闭,临时性的交通调流、标志、标牌、安全设施,道路挖掘、树木移植、砍伐等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建设单位协调。
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围,并在充分考察施工现场情况和条件(包括地下情况、交通条件、水电条件、场地条件、协调报批事项等)和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自然障碍、拆迁影响及一切不利条件所带来的风险的基础之上,参照有关预算定额或标准,同时综合考虑企业自身情况及各种市场因素编制投标报价。
11.本项目相关取费标准依据《辽宁省2017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执行。
12.本项目执行辽住建[2016]49号文件,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13.本工程禁止挂靠,如果经招标人查证中标人存在挂靠情况的,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同时将中标单位列为我区招标管理机构黑名单;中标人已进场的,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14.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工程现场管理制度及处罚措施(注:本条作为合同条款)
一、工程进度方面:
1.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申报工程周、月、总进度计划,逾期处罚1000元/次
2.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时完成周、月进度计划工作内容,因施工方原因,对未按周进度计划完工处罚10000元/次,对未按月进度计划完工处罚100000元/次。
二、工程质量方面:
1.工程使用的各种材料、设备、配构件未按规定要求报验即使用在工程上的处罚10000元/项,并按要求返工整改。
2.不按规范要求施工,经口头或书面警告仍不改正的处罚1000元/次。
3.施工单位同一道工序,经两次质量检验仍不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处罚2000元。
4.监理、业主在当月质量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同一类质量问题重复出现3次及以上的,处罚5000元。
5.对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即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处罚5000元/次。
6.未经业主确认,擅自变更设计施工,处罚10000元/处,并限期按设计标准完成。
三、工程投资方面:
工程签证如不及时向业主、监理申报,造成事后无法确认,此项签证费用由施工方自负。
四、工程协调方面:
施工单位必须准时参加工程例会及有关会议,对无故迟到(超过约定时间5分钟及以上者)处罚500元/次,无故缺席者处罚1000元/次。
五、工程安全方面:
1.凡存在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的,处罚2000元/处。所有安全违章整改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加倍处罚。
2. 施工单位应俱备安全施工意识,对因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的负全责,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六、施工单位人员管理方面:
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无故不到岗的,处罚2000元/次。
2.施工人员到岗数量不足,处罚200元/人。
七、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的项目经理必须是统一的,在工程未完工前未经甲方允许不能更换,如不符,扣除总工程款1%。
2. 项目班子:派驻本工程的项目人员与投标文件的项目组成人员是一致的,如不符,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扣除总工程款1%。
3. 机械设备:按工程需求进场足够的施工设备,如不能按投标所示的机械设备及时投入,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扣除总工程款1%。
3.5、其它要求:
(1)施工质量:工期及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或不按规定进行文明施工的,由监理公司下达整改通知单,每下达一次整改单,将扣除工程款2万元,直至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将施工单位列入我市、区管理机构黑名单。
(2)项目经理:未经甲方代表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
(3)文明施工:现场完工后,及时清除残土垃圾,保证现场整洁。工程现场需按甲方要求悬挂彩旗、标语条幅。
其他按国家及省、市有有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公告发布后22日内,具体进场之日由采购人确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它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至 2023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须将领取文件所需材料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lnqsgczx@163.com
方式:公司邮箱lnqsgczx@163.com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万科商务中心29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万科商务中心2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地点:须将领取文件所需材料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lnqsgczx@163.com
方式:线上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交纳,须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辽宁省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05014536010000048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团结路支行
购买投标文件时须把以下材料发到邮箱(lnqsgczx@163.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投标文件的无需提供)。4、信用中国信用截图。5、汇款截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浑南大队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森林路
联系方式:时老师 024-23822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
联系方式:李世勇024-25861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世勇
电 话: 024-258611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