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第十二中学新建科技实验楼及室外管网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3-10-30 12:3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第十二中学新建科技实验楼及室外管网改造项目已由廊坊市安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廊安发改投资招标核【202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第十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第十二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新建科技实验楼一栋(地上四层),占地面积为930.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346.08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主要建设摔跤教室、计算机教室、舞蹈教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生物实验室、仪器药品室、准备室、卫生间、室外水电管网等附属工程。
建设地点:廊坊市安次区码头村码杨线东侧第十二中学校内;总工期:468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12日;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所示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图纸所示的结构、建筑、装饰、电气、建筑智能化、给排水、通风空调、红线内市政、园林景观等工程均在本次承包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试验费、检测费、协作队伍间配合、工程试车费、成品保护等。
2.3投标报价上限:1371.599925万元(大写:壹仟叁佰柒拾壹万伍仟玖佰玖拾玖元贰角伍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全部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定分离法(集体议事法)
7.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第十二中学
地 址:廊坊市安次区
联 系 人:张丽国
电 话:0316-251118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益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村镇北方摩托车商城101-石家庄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综合基地C112室
联 系 人:赵新瑞
电 话:0316-2693111
9、中心联系方式
中心服务责任人:刘静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电话:0316-29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