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嫩江市残联关于聘请第三方对残疾人证重新评定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残疾证重新评定的采购项目
采购数量:23,962人
主要功能或目标:重新鉴定5类残疾人按照《黑龙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黑残联字〔2017〕19号)有关规定,聘请本地区域外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业机构,报经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残联批准后,作为残疾重新评定机构。
需满足的要求:评定机构对重新评定残疾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评残医生签字并加盖名章,评定机构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重新评定人所在的村(社区)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重新评定人是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保护隐私权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
191.696000 | 2024年08月 | 1.本地评定服务 评定机构要本着就近评定的原则,方便残疾人评定;要在嫩江市区域内设定评定场所和医疗器械设备为残疾人开展评定服务。 2.便民评定服务 评定机构和评定人员要对存在出门难、地处偏远等特殊情况的残疾人,提供上门评定、集中评定和设立评残日等便民服务。开展便民服务时,评定医生和残联相关业务人员须同时在场,由评定医师现场填写评定表,并附上申请人提供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嫩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