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org613620231008-000-002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郭璇022-6518591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3
公告正文

渤海钻探第二录井分公司2023-2024年长庆沿线市场油井现场地层及工程参数采集项目招标公告
请投标企业务必以录井组小队的名义参与本项目招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相关事宜,以企业名义投标的将被否决投标。
录井组小队命名规则:公司简称+ZH+组编号
公司简称:由2-6个汉字组成,包含有代表公司地域(或隶属)的文字及公司名称简写文字。
组编号:组编号采用2位阿拉伯数字(不足两位的十位数用0代替),为组自编号。
例如:陕西XX ZH01组,代表陕西XX公司综合1组。
投标组小队报名方式具体操作详情请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投标小队申请U-key操作手册。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第二录井分公司2023-2024年长庆沿线市场油井现场地层及工程参数采集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231008-000-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招标人在长庆沿线市场需要提供现场地层及工程参数采集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气测参数采集、工程参数采集、地质参数采集、钻井液参数采集、工程预警、资料处理等。目前自有队伍无法满足生产需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0个现场地层及工程参数采集队伍进行服务。本项目估算金额1500万元,不包含增值税,共划分 1 个标段。
2、服务标准:本项目服务适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名录:
服务过程执行钻井地质设计。
相关标准要求如下:
SY/T6747油气井核磁共振录井规范。
SY/T6294录井分析样品现场采样规范。
SY6348陆上石油录井作业安全规程。
Q/SY1295录井队设备配备及工作环境规范。
Q/SY01128录井资料采集处理解释规范。
Q/SY02113综合录井仪校验规范。
Q/SY01226综合录井仪质量评定指标。
Q/SY02225PDC钻头钻井录井技术规范。
Q/SY02227气体钻井录井技术规范。
Q/SY02554水平井录井技术规范。
Q/SY02555井场录井资料远程传输技术规范。
Q/SY1637红外光谱气体录井规范。
Q/SY1621轻烃录井技术规范。
Q/SY1141储集岩热解地球化学录井规范。
Q/SY02228岩石热蒸发气相色谱录井规范。
Q/SY01089入库岩心质量验收及管理规范。
Q/SY1862元素录井技术规范。
Q/SY01024录井资料质量评价规范。
Q/SY1759.5工程技术业务计量器具配备规范第5部分:录井。
Q/SYBHZ0854DML综合录井仪。
Q/SYBHZ0250综合录井技术规范。
《录井工程管理规定》
《石油天然气探井录井资料采集与整理操作规程》第三版。
本项目应依照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
质量保证内容:全部地层及工程参数采集资料及成果报告、图件。
3、服务地点:招标人长庆沿线市场施工区域,但不局限以上服务区域。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服务期限到期时,若仍有井在施工,则本项目服务期限顺延至该井服务期限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2年度供应商(技术服务辅助类业务)考核评价中考核结果应为C类及以上,未列入渤海钻探2022年度供应商考核评价表及首次参与招标人项目的投标人视同为B类供应商。按照《渤海钻探2022年度供应商考核评价表》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包括地质相关业务,对本项目涉及业务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份须提供注册地政府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注册地政府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文件。
4、拟投入本项目设备、人员要求
注: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组所有设备不允许重复,提供重复设备的投标组,重复的投标组全部否决其投标。
(1)设备要求
R需提供设备,符合附件3仪器设备配置要求,且主要配备设备出厂年限小于等于8年。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综合仪购置合同、购置发票。同时提供综合仪正面照片、铭牌、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年检报告(原厂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2)人员要求
管理团队: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环保管理人员1名,技术负责人1名。管理团队人员需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证、HSE证、硫化氢证。
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井控证、HSE证、硫化氢证扫描件。
操作人员:每组操作服务人员至少6人,每组配置地质师、仪器师各1名,操作人员至少4名。所有操作人员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野外工作的疾病。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以上人员不得兼职,提供健康承诺书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井控证、HSE证、硫化氢证、安全生产责任险证明。地质师、仪器师另需提供毕业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5、HSE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C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①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②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3-10-09 08:00:00 至 2023-10-16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0-23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郭璇
联系方式: 刘荣庆,联系电话:022-65185912,电子邮箱:liurongqing@cnpc.com.cn;
王松涛,联系电话:022-65185906,电子邮箱:wang_st@cnpc.com.cn;
郭 璇,联系电话:022-65185910,电子邮箱:guo_xuan@cnpc.com.cn。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吴天琪,联系电话:022-65327476,邮箱:wutianqi@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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