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施工][丹东市]丹东六纬路小学新区分校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6602.4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10578
预算金额6602.49万元
招标公司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丹东鸭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602.49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世强
公告正文
丹东六纬路小学新区分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0578 | 工程名称 | 丹东六纬路小学新区分校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0578001001 | 标段名称 | 丹东六纬路小学新区分校项目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城乡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华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10月15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1年10月18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丹东市·丹东市 | 建设地点 | 丹东新区国瑞路以南、金河大街以西地块。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丹东鸭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丹东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张世强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00589239] | 66024908.150000元 | 730日历天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96.1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丹东鸭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丹东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东港市前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东港恒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东港市孤山建筑工程公司;沈阳市金罗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张世强 | 李志军 | 王东升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张世强 | 李志军 | 王东升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孙晓君 | 李先虎 | 佟雨会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FB[2017]04308],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00589239]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FB[2019]07263],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00948309]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FB[2020]01077],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02346961]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建筑师一级[062100917] | 注册建筑师一级[072100952] | 注册一级建筑师[121104111] | |||||||||
注册资格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00589239] | [00948309] | [02346961] | |||||||||
投标报价 | 66024908.150000元 | 66269499.200000元 | 66152491.490000元 | |||||||||
工程工期 | 730日历天 | 730日历天 | 73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 96.1 | 77.88 | 77.01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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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丹东鸭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丹东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报价为:750,000.00元;东港市前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东港恒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报价为700,000.00;东港市孤山建筑工程公司,联合体单位(沈阳市金罗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报价为780,000.00元。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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