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喜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喜德县2021年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26.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4322022000017
预算金额384万元
招标公司喜德县林业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先生0834-2338389
中标公司云南耀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丰林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26.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喜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喜德县2021年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4322022000017
二、项目名称:喜德县2021年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丰林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西昌市枫丹丽舍1期15栋 | 3,264,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丰林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农林牧渔业产品 | 农林牧渔业产品 | 云南耀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1000亩石漠化山地治理,包括整地,客土,苗木栽植,管护,后期补植,抚育等 | 1(批) | 3,264,000.00 | 3,264,000.00 |
熊斌、王永红(采购人代表)、高凤、苏剑、刘继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中标价的1.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4.89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51343222210200000047[2022]00020;二、监督部门:喜德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834-744299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喜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喜德县光明大道177号
联系方式:0834-7442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长安路农林巷14号2楼
联系方式:0834-2338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0834-2338389
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0日
相关附件:
喜德县2021年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招标文件(2022071903).pdf 喜德县2021年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招标文件(2022071903).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评标报告.pdf 评标报告.pdf
以诚守信专业务实,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喜德县2021年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第二次)
招标编号:(N5134322022000017)
招标文件
采购人:喜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
以诚守信专业务实,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七章评标办法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以诚守信专业务实,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邀请
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喜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拟对“喜德县2021年干
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
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N5134322022000017
二、招标项目:喜德县2021年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84万元,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内容:喜德县2021年干旱河谷生态
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次);(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
务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求的资格条件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
产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得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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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
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
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
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
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时间:2022年07月20日至2022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
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
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
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农林巷14号,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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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喜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喜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34-744291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长安路农林巷14号2楼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834-2338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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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喜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喜德县2021年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次) |
4 | 采购文件编号 | N5134322022000017 |
5 | 招标文件编制 | 由采购人喜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和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7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84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7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8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
8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9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10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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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1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
12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13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
14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为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15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6 |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
17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8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9 | 招标文件、开评标工作咨询 | 联系人:白先生联系电话:0834-2338389 |
20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白先生联系电话:0834-2338389地址: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农林巷14号)。 |
21 | 供应商询问、质疑 | 供应商询问、质疑由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白先生联系电话:0834-2338389 |
22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喜德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4-7442994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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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23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24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 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25 | 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评审(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招标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
26 |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 |
27 | 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代理费按中标价的1.5%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28 | 关于联合体投标说明 | 不允许联合体 |
29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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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
的采购人是喜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
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4)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
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
商的查询记录,“信用中国”提供其公司的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其公
司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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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
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
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苗木不涉及品牌,故本项目不设核心产品。多
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5.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
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
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
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
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成
员系指投标文件里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在投标文件里明确为本项目实施
服务的具体人员);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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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
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按
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
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
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
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
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
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
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
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
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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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
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
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
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
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
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
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
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并
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
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
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
财政部门依法处理。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
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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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标细则及标准
4.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
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
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30% |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有效报价最低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它投标人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 共同评分 |
2 | 人员配备7% | 7分 | 一、项目经理(2分)(1)具有林业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二、技术负责人(2分)(1)具有林业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三、技术人员(3分)(1)具有林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一名得1分,最多得3分。注: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企业为其购买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以上人员不重复计算。 | 共同评分 |
3 | 履约能力9% | 9分 | 1、业绩(3分)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含)至今每具有一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提供验收报告。 | 共同评分 |
3 | 履约能力9% | 9分 | 2、企业实力(1.5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每有一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 共同评分 |
3 | 履约能力9% | 9分 | 3、资质(4.5分)具有造林营林三级及以上资质得2.5分,具有四川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4.5分。 | 共同评分 |
4 | 项目实施方案36% | 36分 | 实施方案需结合本项目现状、气候、项目地条件等来制定,贴;合实际切实可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履约目标分析;②货源组织及运输配送措施;③造林施工方案;④配套设施建设技术措施;⑤进度管理及质量保障措施;⑥安全管理措施;⑦技术培训措施;⑧应急处理应对措施、⑨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 | 技术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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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以上9项内容无缺陷,方案包含以上内容且表述准确清晰,并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得得3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处缺陷、不具有针对性、漏项、内容错误(内容错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进度计划超期、不符合本项目需求、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模板等错误)的扣2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 | ||||
5 | 后期服务方案18% | 18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养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补植措施;②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③管护人员配置及职责分工;④配套设施及养护措施;⑤新造林地抚育措施;⑥常见病虫害防治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包含以上内容且表述准确清晰,并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得得1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不具针对性、漏项、内容错误(内容错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进度计划超期、不符合本项目需求、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模板等错误)的扣1.5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 | 技术评分 |
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废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
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
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
应商。
6.2.定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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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
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
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优先选择
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无投标人均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或投标人均属于
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6.2.4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6.2.5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
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6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
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
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九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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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
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
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
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
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定的义
务,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
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守有关保密规定和评标纪律,并在评标前
书面签署承诺书。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规定领取评审劳务报酬,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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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参考文本)
一、针对本章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在招标过程中,招标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
据招标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招标小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招标的供应商。
二、合同草案条款如下:
(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和(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成交后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包括服务方案、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
1.2买方针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卖方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投标过程中相关承诺;
1.4成交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期限
4.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4.1
4.2
4.3
4.4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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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5.1.1万元;
5.1.2万元;
5.1.3万元。
5.2服务费支付方式:
6.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
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8.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8.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9.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
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
限期整改。
9.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
9.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9.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9.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0.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10.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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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10.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10.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1.违约责任
11.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11.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
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
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3.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3.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13.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4.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
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份,乙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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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及格式进行协商并作出双方一致同意的调整后再签订。
喜德县2021年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喜德县年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二次)
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34322022000017,项目编号:
2022-08-10
序序号号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是否通过资格过资格性审查性审查 | 是否通是否通过符合过符合性审查性审查 | 未未通通过过原原因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进行价格扣除 | 报价报价(30分分) | 商务商务环节环节(16分分) | 技术技术环节环节(54分分) | 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得分汇总得分汇总((100分)分) |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 |
1 | 四川丰林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26.47 | 16 | 50.83 | 93.3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丰林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264000(元)(叁佰贰拾陆万肆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凉山州裕鑫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2879742.73(元)(贰佰捌拾柒万玖仟柒佰肆拾贰元柒角叁分)。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恒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976350(元)(贰佰玖拾柒万陆仟叁佰伍拾元整)。 |
2 | 凉山州裕鑫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30 | 15 | 47.33 | 92.330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丰林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264000(元)(叁佰贰拾陆万肆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凉山州裕鑫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2879742.73(元)(贰佰捌拾柒万玖仟柒佰肆拾贰元柒角叁分)。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恒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976350(元)(贰佰玖拾柒万陆仟叁佰伍拾元整)。 |
3 | 四川恒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29.03 | 16 | 44.83 | 89.860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丰林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264000(元)(叁佰贰拾陆万肆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凉山州裕鑫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2879742.73(元)(贰佰捌拾柒万玖仟柒佰肆拾贰元柒角叁分)。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恒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976350(元)(贰佰玖拾柒万陆仟叁佰伍拾元整)。 |
4 | 四川康惠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25.86 | 14 | 43.33 | 83.190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丰林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264000(元)(叁佰贰拾陆万肆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凉山州裕鑫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2879742.73(元)(贰佰捌拾柒万玖仟柒佰肆拾贰元柒角叁分)。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恒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976350(元)(贰佰玖拾柒万陆仟叁佰伍拾元整)。 |
5 | 四川知晓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26.16 | 11 | 44.33 | 81.490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丰林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3264000(元)(叁佰贰拾陆万肆仟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凉山州裕鑫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2879742.73(元)(贰佰捌拾柒万玖仟柒佰肆拾贰元柒角叁分)。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恒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976350(元)(贰佰玖拾柒万陆仟叁佰伍拾元整)。 |
-第1页-
喜德县2021年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
目(第二次)
评
标
报
告
采购人:喜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N5134322022000017
日期:2022年08月09日
评标报告第一页
评标委员会组长(签字)
、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喜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喜德县2021年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第二
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委托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
(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
1.招标公告于2022年07月19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出售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07月20日至2022年07月26日。
(三)采购执行机构复核要求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情况介绍:无。
二、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方法名称和概念: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
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
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二)评分因素:报价30分、人员配备7分、履约能力9分、项目实施方案36
分、后期服务方案18分。
(三)评分标准及权值: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投标人名称
序号
四川丰林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四川迪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
四川恒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3
成都市瑞豪鼎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4
四川本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
四川永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
西昌荣浩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
四川知晓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8
汉源县金山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9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
西昌市美景园林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
四川秀山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
西昌市天利园林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
凉山州裕鑫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4
四川泰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
四川益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6
四川康惠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17
评标报告第2页之
评标委员会组长(签字)
四、评标地点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一)评标地点:四川畅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昌市长安路农林巷14号
2楼)。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之结与(组长)
(采购人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
规定,成立了由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其中,在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技术专家
2人,经济专家2人,业主代表1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
五、开标情况
(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2年08月09日,在四川畅鑫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昌市长安路农林巷14号2楼)开标厅进行了公开招标。
(二)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9日14时00分,共收到5家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
(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四川丰林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 | 四川恒森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3 | 四川知晓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4 | 凉山州裕鑫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 | 四川康惠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影监督代 |
公办负责记录,刘海
每九凯主持,SM
(四)开标大会由
表进行现场监督。
(五)开标过程中,由所有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了检查,由
购购p_对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进行了宣读,并由采购人监督进行了监督。
六、评标情况及说明
(一)评标过程情况:
1.评标过程程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约定程序执行。
2.评标过程不存在应当拒绝评标的情形。
第3页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组长(签字)
3.评标过程不存在可以拒绝评标的情形。
(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无。
(三)投标人澄清情况:无澄清。
(四)有效投标人名单: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1 | 四川串林瑞建设2销有限公司 | 四川串林瑞建设2销有限公司 | 四川串林瑞建设2销有限公司 | 四川串林瑞建设2销有限公司 | 四川串林瑞建设2销有限公司 |
2 | 四三恒森园林绿化2楼有限司 | 四三恒森园林绿化2楼有限司 | 四三恒森园林绿化2楼有限司 | 四三恒森园林绿化2楼有限司 | |
3 | 四州知晓园林二档有限润 | 四州知晓园林二档有限润 | 四州知晓园林二档有限润 | 四州知晓园林二档有限润 | 四州知晓园林二档有限润 |
4 | 滨山州北鑫农林开发有限责任词 | 滨山州北鑫农林开发有限责任词 | |||
5 | 四川康惠园林集团有限司 | 四川康惠园林集团有限司 |
(五)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序号投标人名称 | 序号投标人名称 | 无效投标原因 |
1 | 无 | |
2 | ||
3 | ||
4 | ||
5 |
七、评标结果
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四三市林持建没二程有限公司 | 93.3 | |
2 | 深山州裕鑫林开发有限责任公 | 8.33 |
3 | 四森园林绿化2程有限公司 | 89.86 |
4 | 四川康惠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83.19 |
评标报告第4页之
评标委员会组长(签字):
5 | 四以知晓园林二程有限公 | 81.49 |
八、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评审结果)
中标候选人顺序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金额(万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三半林瑞建设二检有限司 | 326.4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原山州诺鑫农林开发有限限公司 | ×8797427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恒森园林绿化二程有限司 | x97.335 |
评标委员会组长签字: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角主
文
评标报告第5页
评标委员会组长(签字)
否 | |
是> | |
V | |
电shE |
2222202222255551110005
否 | V/7 | |
是 | V/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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