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及全资子公司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融汇”)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项目
三、实施地点:长春市、上海市
四、招标项目内容
1.依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等部门规章、自律规则对东北证券及全资子公司东证融汇合规管理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2021年8月6日下发的《证监会开展健全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通知要求,参照后续具体工作方案对东北证券的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并提出优化公司治理的意见和建议。如评估项目结束时具体工作方案仍未下发,则该项工作顺延至方案下发之日执行。
3.评估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预计在2021年9月实施,评估期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8月31日,并在评估结束后出具阶段性报告;第二阶段预计在2022年1月实施,评估期间为2021年度(在第一阶段评估基础上进行补充),并在评估结束后出具东北证券、东证融汇2021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五、投标人资格
(一)专业机构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
2.投标人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
3.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项目的能力,或具备丰富的相关项目实施经验,能够按时保质完成评估工作任务,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须的专业技能。
4.投标人的合伙人或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一名符合《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规定的合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5.投标人具有3年以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行业合规、法务等相关工作经验或者证券监管(自律监管)工作经验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
6.投标人成立以来或近三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或业务主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7.投标人合伙人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8.投标人承诺能够保守东北证券、东证融汇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二)项目实施团队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0年及以上专业服务经验或证券行业相关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证券公司内控评价、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或其他类似的项目实施经验。
2.项目经理应具备5年以上专业服务经验或证券行业相关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证券公司内控评价、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或其他类似的项目实施经验。
3.项目核心骨干应具备3年及以上专业服务经验或证券行业相关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证券公司内控评价、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或其他类似的项目实施经验。
以上资格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资格审核。
六、招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七、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7日
联系人:庞萌
联系电话:0431-81333028
邮箱:pangmeng@nes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