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500]jyg[gk]2018004
预算金额298.6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江苏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98.64万元
中标联系人周吉勤13852888362
公告正文
泉州市公园管理中心东湖公园湖区清淤工程项目及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市公园管理中心

乙方江苏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0]JYG[GK]2018004泉州市公园管理中心东湖公园湖区清淤工程项目及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江、湖治理服务 江、湖治理服务 1 国内 2986414.7 2986414.7 江苏昌泰 合格
合计: 2986414.7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捌万陆仟肆佰壹拾肆元柒角元(¥2986414.7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8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路北段448号

4.3交付条件:在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次,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承包方式,固定承包单价按实际清淤量计算。实际清淤量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测量单位进行测量,招标人、乙方及监理三方签字确认,按实计量结算;质量验收:按照《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等相关规范进行验收,清淤结束后再进行测量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邀请。具体如下:不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85 每月申报工程进度款
2 5 竣工验收,项目结算经中介审核后
3 10 财政结算后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按中标总金额的5%。说明:①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做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全部安装完毕后直接转为质量保证金。 ② 该质量保证金在设备质保期结束无售后服务问题时,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③该履约及维护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提交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或工程履约保函

9、合同有效期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生效后无正当理由,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否则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违约金。 ⑵乙方无正当理由又不能按期进场或交付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⑶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又不能进场服务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服务,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尽快进场服务并将不合格地方整改为合格,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本次预算根据泉州市市政园林古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东湖公园湖区清淤工程施工图图纸进行编制。本工程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本项目清淤范围:清淤总面积为74953.16 m2,分为11个区域,其中①区面积为26950.6m2,②区面积为11386.84m2,③区面积为412.94m2,④区面积为444.02m2,⑤区面积为3206.84m2,⑥区面积为20130.89m2,⑦区面积为1627.33m2,⑧区面积为1928.03m2,⑨区面积为4751.01m2,⑩区面积为2979.73m2,?区面积为1134.93m2。清淤工作包括污泥采集、砂水分离、垃圾分离、污泥浓缩、污泥脱水、污泥的运输、填埋等;湖旁垂落大量枝叶、杂草,应先进行清除。 (二)工程量清单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一 湖区清淤 1、环保清淤(绞吸式挖泥船开挖):17839.14m3; 2、环保清淤(水力冲挖机组开挖):2081.47m3; 3、固化后淤泥外运10km,运距包干:6573.8m3; 4 绞吸式挖泥船排泥管安装拆除:123m 管; 5、开工展布及收工集合 绞吸式挖泥船:6次; 6、杂草及垂落枝叶:650m2; 7、石凳拆除:1处; 8、乔木迁移:3株; 9、除草:638.93m2;10、固化场地平整:638.93m2; 11、固化场地C25砼硬化厚18cm:638.93m2; 12、砼拆除及外运10km:108m3; 13、场地草皮恢复:600m2; 14、管线布设损坏植被恢复:123m2;15、园路损坏恢复:148.5m2; 16、其它费用(其它辅助配套设施,包干):1项。 二 水闸工程 1、素土夯实:6.58m2; 2、C15砼垫层厚10cm:0.66m3; 3、C25砼基础:1.85m3; 4、C25砼柱:1.62m3; 5、钢筋制作安装:0.224t; 6、模板安装及拆除:25.22m2; 7 防腐木闸门(80*1800*2100mm,含箍条、套筒):1扇; 8、防腐木闸门(80*1800*1350mm,含箍条、套筒):2扇; 9、预埋铁件(型钢):0.168t。 第二部分 临时工程 1、充砂模袋填筑及拆除:769.03m3; 2、DN1000HDPE塑钢增强缠绕导流管 :32m; 3、抽水台班:450台班。 其他未尽事宜,请自行查看项目工程清单、图纸,或自行前往察勘。 (三)施工设备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五部以上)已安装道路运输车辆使用北斗卫星定位终端证明且与管控平台准入确认的渣土运输企业及车队名单名录内的土石方工程运输企业及车队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否则予以无效标处理; (四)其他要求 1、本工程应按国家、建设部、水利部、工程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标准施工。 规范与标准: (1)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 (2)疏浚工程土石方计量标准JTJ/T321-96; (3)疏浚与吹填工程质检标准JTJ 324—2006; (4)疏浚岩土分类JTJ T320-96; (5)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6)室外排水设 计规范GB50014-2006; (7)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 计规范GB 50069—2002; (8)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 计规范GB 50332-2002; (9)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 计规范GB 50335-2002; (10)其他相关的环保、清淤法律法规等。 2、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以及泉州市市政园林古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设 计图纸、施工图说明等有关施工工艺要求、技术要求、文件、资料进行施工。(详见附件施工图说明、设 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施工期间,不得破坏施工范围外的设施、场地。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工程过程中,乙方应承担以下发生的责任和费用:1)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做好各项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2)为了保护本项目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当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3)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违法、违规事件,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4)遵守采购人对该工程的安全罚则。 (2) 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用水、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乙方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 (3)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关于施工车辆运输管理的规定,保证道路运输安全整洁;乙方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施工费用、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设施费和不可预见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如不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完成清理,采购人有权雇请他人完成,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4)若乙方不能承诺按期组织人员及机械设备到位,应按照每人每天2000元人民币,机械设备每台每天5000元人民币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且采购人有权责令乙方履行承诺。若乙方不履行承诺,采购人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采购人若有确切证据证明项目班子成员不能胜任,可要求乙方更换,其接替人员的资质、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并参照上述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乙方应组织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机械设备投入工程施工,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 (5)乙方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毒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伤亡任何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6)采购人需要时,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乙方应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并承担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需增加的费用。 (7)乙方应负责做好施工中的安全,要求在施工场地内的道路上布设限速、禁停等标志、标牌,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疏解汽车、行人交通,其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承包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工,签订用工劳务合同,并按规定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劳动保险,按时支付劳动工资,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乙方承担。 (9)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和行业规定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和摆放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含第三方安全责任),所有责任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提供一份承诺书,特别承诺,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无效标处理。 (10)投标人应在标书中备注:提供规范合理处置、运输及最终处理的承诺书,明确在污泥处置全过程中,投标人需对投诉、环境污染事故等负全责。投标人须提供一份承诺书,特别承诺,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无效标处理。 (四)其他要求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给别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者承担。 2、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所有安全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问题,乙方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采购人不承担安全责任。 3、如采购文件未描述的或有遗漏的,应以现场踏勘为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

甲方: 泉州市公园管理中心 乙方: 江苏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448号 住所: 江苏省泰兴市济川南路118号
单位负责人: 刘鹏 单位负责人: 陈庆荣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周吉勤
联系方法: 13808508620
联系方法: 13852888362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泰兴市支行
账号: 3500 1656 0370 5000 1277 账号: 1022 7801 0400 1358 1


签订地点:泉州市公园管理中心

签订日期: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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