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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赣财购投诉〔2023〕2号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1/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赣财购投诉〔2023〕2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YJS-2022-1029
二、项目名称: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智能背夹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置信卓睿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红谷滩区江报路星河汇2号楼B座18楼
被投诉人2: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北大道997号
相关当事人:江西省雄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儒乐湖955号临瑞青年公寓1号楼3楼344室
四、基本情况
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委托南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智能背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YJS-2022-1029)的采购,该项目采购方式为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22年11月8日发布,于2022年11月29日开展评审活动,于12月6 日发布了采购结果公告。投诉人依法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并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12月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依法受理,并向被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目前,该采购项目已公告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并依法暂停。
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1:质疑事项一中的答复是“目前,江西一线交警正在使用的所有罚单类打印设备必须与江西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APP和江西交警APP适配后方可开展现场处罚业务。江西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 APP 和江西交警 APP自从投入使用以来,厅交管局秉持开放原则,向所有设备供应厂商提供接口适配工作,并没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此质疑不成立。”我司对该回复不满意。
投诉事项2:质疑事项二的答复是“经调研,至少有不少于三个品牌的打印设备电池电压均是≥7.6V,不存在任何指向性。CN 217183333 U的实用新型专利为“一种可调式多功能NFC打印背夹”,不涉及到电池专利,其质疑内容与专利内容完全不一致。综合评分法设置电池容量≥4000mAh,是优中选优,保证民警的工作效率,提高设备使用的续航能力,电池容量越高越能保证民警长时间正常使用。此质疑不成立。”我司对该回复不满意。
投诉事项3:质疑事项三答复是“综合评分法加分项是为了优中选优,花同样的钱买到更好、功能更多的设备,独立按键的设置是为更加方便一线民警使用,不需要通过各种组合键来进行操作,减少操作程序和误操作。市场上各种专用的设备都会设立单独按键,独立按键成本也会相应提高,CN 217183333 U的实用新型专利为“一种可调式多功能NFC打印背夹”,功能按键不属于结构专利的范围,独立按键的功能不影响整体结构。如专用警务终端等设备均会设计SOS、PPT、一键扫描等独立按键。此质疑不成立。”我司对该回复不满意。
投诉事项4:质疑事项四的答复是“热敏纸直径越大,打印纸可打印的长度就越长,因此民警再执法过程中不需要频繁更换打印纸,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支持热敏纸打印,可将处罚单据直接粘贴再被处罚车辆上,不会造成单据丢失。此质疑不成立。”我司对该回复不满意。
投诉事项5:质疑事项五的答复是“具有3C认证证书的产品能更好的保证产品的质量,有更高的安全性,因此设为加分项。此质疑不成立。”我司对该回复不满意。
被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1:目前,江西一线交警正在使用的所有罚单类打印设备必须与江西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APP和江西交警APP适配后方可正常开展现场处罚业务。江西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APP和江西交警APP自从投入使用以来,厅交管局秉持开放原则,向所有设备供应厂商提供接口进行适配,任何工作日时间均可到厅交管局开展接口适配工作,并且采购公告于11月8日发布,公布了我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任何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均可来我局开展接口适配工作,时间充裕。深圳市东冲实业有限公司于11月25日与我局相关负责人对接接口适配工作,并于26日完成了东冲DC-H9与江西公安集成指挥平台APP和江西交警APP的接口适配(详见附件)。投诉人从未主动前来我局对接接口适配工作,反而质疑我局只将接口提供给潜在投标供应商,明显有恶意投诉的嫌疑。
投诉事项2:依据财库〔2021〕22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于下列采购项目,应当开展需求调查:(一)1000 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三)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四)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应当开展需求调查的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需求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 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客观,量化指标明确相应等次,且按照区间划分等次。市场上有多数厂家(如通创联、瑞新、东冲、威尔电器等,详见附件)的打印设备电池电压均是≥7.6V,不存在任何指向性和排他性。市场上有多数厂家(如通创联、瑞新、东冲、威尔电器等,详见附件)设置电池容量≥4000mAh,是为保证民警的工作效率,提高设备使用的续航能力,电池容量越高越能保证民警长时间正常使用。
投诉事项3:CN 217183333U为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是指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并不是外观设计专利。具备独立电源开关键、扫描键、PTT 键、走纸键、扩音键的设置是为更加方便一线民警使用,不需要通过各种组合键来进行操作,减少操作程序和误操作。市场上各种专用的设备都会设立单独按键,设置独立按键成本也会相应提高。市场上多数厂家(如通创联、瑞新、东冲、威尔电器等,详见附件)均为独立按键,不存在任何指向性和排他性。如专用警务终端等设备均会设计SOS、PPT、一键扫描等独立按键。
投诉事项4:本项目采购需求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 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客观,量化指标明确相应等次,符合法规要求。热敏纸直径越大,打印纸可打印的长度就越长,因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不需要频繁更换打印纸,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支持热敏纸纸打印,可将处罚单据直接粘贴在被处罚车辆上,不会造成单据丢失。投诉人市面纸卷直径常用为30mm、40mm、50mm、60mm,为主观臆想;据市场调查,主流热敏打印设备均为≥35mm,同类产品多数厂家(如通创联、瑞新、东冲、威尔电器等,详见附件)均能满足,不存在任何指向性和排他性。
投诉事项5:3C认证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它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智能背夹为面向新一代移动警务的需要,集成打印机、一维码二维码读头、蓝牙音箱同步放大手机声音,背夹电池,支持对手机快充,支持对手机无线充电、支持蓝牙和NFC两种打印模式的新型警用设备。作为新型警用装备必须具备足够的防触电、防能量危险、防着火、防高温、防机械危险、防辐射等基本安全要求,虽然此产品不是3C认证产品目录里,如果产品通过3C认证是产品安全性基本保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一主要是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中要求智能背夹适配江西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APP和江西交警APP适配并打印,而采购人未告知投诉人对接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等相关信息,无法进行适配的问题。经查,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需求二、采购要求1、智能背夹技术要求第7小点:“适配:能与江西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APP和江西交警APP适配并打印(蓝牙和NFC安全通讯两种均应适配成功),提供对接承诺函,并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携实物到公安厅交管局实地演示适配情况,适配不成功予以废标”。采购人的需求应当完整、准确公开告知所有潜在供应商,采购文件中未发现线上适配方式或线下适配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同时“中标后适配不成功予以废标”的设置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情形。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二主要是采购文件中对于智能背夹的电压设置存在倾向性,且分值设置不合理的问题。经查,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需求二、采购要求技术评标审中技术加分项第1小点中:“1.电池容量≥4000mAh但<5000mAh,电池电压≥7.6V,满足得6分,电池容量≥5000mAh,电池电压≥7.6V,满足得8分”。7.6V的评审因素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电压及其分值设置进行了区间划分和对应分值,未发现倾向性或不合理性。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三主要是采购文件中对于智能背夹整机同时具备独立电源开关键、扫描键、PTT键、走纸键、扩音键的设置限定结构特征,存在倾向性的问题。经查,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需求二、采购要求技术评标审中技术加分项第2小点中:“2.整机同时具备独立电源开关键、扫描键、PTT键、走纸键、扩音键;满足得6分”。该评审因素要求产品同时具备五个特定的独立按键得满分,否则不得分,未对部分满足和全部满足进行区间划分,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和排他性,属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四主要是采购文件中对于产品使用的不干胶热傲纸(标签纸)的直径设置存在倾向性,且分值设置不合理的问题。经查,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需求二、采购要求技术评标审中技术加分项第4小点中:“4.整机具备打印机:≤60mm宽打印纸,支持不干胶热敏纸打印(标签纸),≥35mm;满足得6分”。该设置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未发现倾向性;该分值设置未发现不合理性。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五主要是以非强制3C产品将3C证书作为加分项属不合理设置的问题。经查,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需求二、采购要求商务评标审中认证证书:“所投产品具有3C认证证书,得4分,缺项不得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3C认证证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C认证证书是评定需要强制性认证的投标产品是否具有市场准入资格、是否合格的依据,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该设置与产品本身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无关,设置不合理。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
综上,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一、三、五成立,投诉事项二、四不成立。
上述事实依据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答复材料等为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撤销合同,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江西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财政厅
2023年1月28日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YJS-2022-1029
二、项目名称: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智能背夹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置信卓睿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红谷滩区江报路星河汇2号楼B座18楼
被投诉人2: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北大道997号
相关当事人:江西省雄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儒乐湖955号临瑞青年公寓1号楼3楼344室
四、基本情况
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委托南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智能背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YJS-2022-1029)的采购,该项目采购方式为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22年11月8日发布,于2022年11月29日开展评审活动,于12月6 日发布了采购结果公告。投诉人依法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并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12月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依法受理,并向被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目前,该采购项目已公告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并依法暂停。
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1:质疑事项一中的答复是“目前,江西一线交警正在使用的所有罚单类打印设备必须与江西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APP和江西交警APP适配后方可开展现场处罚业务。江西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 APP 和江西交警 APP自从投入使用以来,厅交管局秉持开放原则,向所有设备供应厂商提供接口适配工作,并没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此质疑不成立。”我司对该回复不满意。
投诉事项2:质疑事项二的答复是“经调研,至少有不少于三个品牌的打印设备电池电压均是≥7.6V,不存在任何指向性。CN 217183333 U的实用新型专利为“一种可调式多功能NFC打印背夹”,不涉及到电池专利,其质疑内容与专利内容完全不一致。综合评分法设置电池容量≥4000mAh,是优中选优,保证民警的工作效率,提高设备使用的续航能力,电池容量越高越能保证民警长时间正常使用。此质疑不成立。”我司对该回复不满意。
投诉事项3:质疑事项三答复是“综合评分法加分项是为了优中选优,花同样的钱买到更好、功能更多的设备,独立按键的设置是为更加方便一线民警使用,不需要通过各种组合键来进行操作,减少操作程序和误操作。市场上各种专用的设备都会设立单独按键,独立按键成本也会相应提高,CN 217183333 U的实用新型专利为“一种可调式多功能NFC打印背夹”,功能按键不属于结构专利的范围,独立按键的功能不影响整体结构。如专用警务终端等设备均会设计SOS、PPT、一键扫描等独立按键。此质疑不成立。”我司对该回复不满意。
投诉事项4:质疑事项四的答复是“热敏纸直径越大,打印纸可打印的长度就越长,因此民警再执法过程中不需要频繁更换打印纸,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支持热敏纸打印,可将处罚单据直接粘贴再被处罚车辆上,不会造成单据丢失。此质疑不成立。”我司对该回复不满意。
投诉事项5:质疑事项五的答复是“具有3C认证证书的产品能更好的保证产品的质量,有更高的安全性,因此设为加分项。此质疑不成立。”我司对该回复不满意。
被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1:目前,江西一线交警正在使用的所有罚单类打印设备必须与江西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APP和江西交警APP适配后方可正常开展现场处罚业务。江西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APP和江西交警APP自从投入使用以来,厅交管局秉持开放原则,向所有设备供应厂商提供接口进行适配,任何工作日时间均可到厅交管局开展接口适配工作,并且采购公告于11月8日发布,公布了我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任何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均可来我局开展接口适配工作,时间充裕。深圳市东冲实业有限公司于11月25日与我局相关负责人对接接口适配工作,并于26日完成了东冲DC-H9与江西公安集成指挥平台APP和江西交警APP的接口适配(详见附件)。投诉人从未主动前来我局对接接口适配工作,反而质疑我局只将接口提供给潜在投标供应商,明显有恶意投诉的嫌疑。
投诉事项2:依据财库〔2021〕22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于下列采购项目,应当开展需求调查:(一)1000 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三)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四)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应当开展需求调查的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需求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 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客观,量化指标明确相应等次,且按照区间划分等次。市场上有多数厂家(如通创联、瑞新、东冲、威尔电器等,详见附件)的打印设备电池电压均是≥7.6V,不存在任何指向性和排他性。市场上有多数厂家(如通创联、瑞新、东冲、威尔电器等,详见附件)设置电池容量≥4000mAh,是为保证民警的工作效率,提高设备使用的续航能力,电池容量越高越能保证民警长时间正常使用。
投诉事项3:CN 217183333U为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是指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并不是外观设计专利。具备独立电源开关键、扫描键、PTT 键、走纸键、扩音键的设置是为更加方便一线民警使用,不需要通过各种组合键来进行操作,减少操作程序和误操作。市场上各种专用的设备都会设立单独按键,设置独立按键成本也会相应提高。市场上多数厂家(如通创联、瑞新、东冲、威尔电器等,详见附件)均为独立按键,不存在任何指向性和排他性。如专用警务终端等设备均会设计SOS、PPT、一键扫描等独立按键。
投诉事项4:本项目采购需求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 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客观,量化指标明确相应等次,符合法规要求。热敏纸直径越大,打印纸可打印的长度就越长,因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不需要频繁更换打印纸,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支持热敏纸纸打印,可将处罚单据直接粘贴在被处罚车辆上,不会造成单据丢失。投诉人市面纸卷直径常用为30mm、40mm、50mm、60mm,为主观臆想;据市场调查,主流热敏打印设备均为≥35mm,同类产品多数厂家(如通创联、瑞新、东冲、威尔电器等,详见附件)均能满足,不存在任何指向性和排他性。
投诉事项5:3C认证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它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智能背夹为面向新一代移动警务的需要,集成打印机、一维码二维码读头、蓝牙音箱同步放大手机声音,背夹电池,支持对手机快充,支持对手机无线充电、支持蓝牙和NFC两种打印模式的新型警用设备。作为新型警用装备必须具备足够的防触电、防能量危险、防着火、防高温、防机械危险、防辐射等基本安全要求,虽然此产品不是3C认证产品目录里,如果产品通过3C认证是产品安全性基本保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一主要是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中要求智能背夹适配江西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APP和江西交警APP适配并打印,而采购人未告知投诉人对接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等相关信息,无法进行适配的问题。经查,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需求二、采购要求1、智能背夹技术要求第7小点:“适配:能与江西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APP和江西交警APP适配并打印(蓝牙和NFC安全通讯两种均应适配成功),提供对接承诺函,并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携实物到公安厅交管局实地演示适配情况,适配不成功予以废标”。采购人的需求应当完整、准确公开告知所有潜在供应商,采购文件中未发现线上适配方式或线下适配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同时“中标后适配不成功予以废标”的设置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情形。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二主要是采购文件中对于智能背夹的电压设置存在倾向性,且分值设置不合理的问题。经查,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需求二、采购要求技术评标审中技术加分项第1小点中:“1.电池容量≥4000mAh但<5000mAh,电池电压≥7.6V,满足得6分,电池容量≥5000mAh,电池电压≥7.6V,满足得8分”。7.6V的评审因素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电压及其分值设置进行了区间划分和对应分值,未发现倾向性或不合理性。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三主要是采购文件中对于智能背夹整机同时具备独立电源开关键、扫描键、PTT键、走纸键、扩音键的设置限定结构特征,存在倾向性的问题。经查,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需求二、采购要求技术评标审中技术加分项第2小点中:“2.整机同时具备独立电源开关键、扫描键、PTT键、走纸键、扩音键;满足得6分”。该评审因素要求产品同时具备五个特定的独立按键得满分,否则不得分,未对部分满足和全部满足进行区间划分,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和排他性,属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四主要是采购文件中对于产品使用的不干胶热傲纸(标签纸)的直径设置存在倾向性,且分值设置不合理的问题。经查,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需求二、采购要求技术评标审中技术加分项第4小点中:“4.整机具备打印机:≤60mm宽打印纸,支持不干胶热敏纸打印(标签纸),≥35mm;满足得6分”。该设置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未发现倾向性;该分值设置未发现不合理性。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五主要是以非强制3C产品将3C证书作为加分项属不合理设置的问题。经查,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需求二、采购要求商务评标审中认证证书:“所投产品具有3C认证证书,得4分,缺项不得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3C认证证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C认证证书是评定需要强制性认证的投标产品是否具有市场准入资格、是否合格的依据,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该设置与产品本身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无关,设置不合理。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
综上,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一、三、五成立,投诉事项二、四不成立。
上述事实依据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答复材料等为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撤销合同,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江西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财政厅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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