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033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徐辉1369689864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编号:
E3501000102802033001
地区:
福州市
来源平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建立时间:
2023-08-03 20:28:24

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1000102802033

项目建立时间:
2023-08-03 20:28:24

项目名称:
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

项目地点:
福州市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农业

建设项目规模:
拟建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配建市政、绿化等公共基础配套,选址用地面积:11590平方米,容积率3.2以下,计容建筑面积28803平方米,通过吸引涉海数字、贸易、金融、旅游、海洋生物科技、海洋装备研发等企业入驻,打造现代海洋产业聚集区,以海洋科技为动力,深化政产学研合作,推动海洋产业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打造福建省“智慧海洋”新标杆。

项目联系人姓名:
谢徐辉

联系方式:
13696898641

资金来源:
2

出资比例:
无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1000102802033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3-08-03 20:28:24

招标项目名称:
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福州市

招标人名称:
福建省恒一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码:
91350104MAC1F4YF19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000488005031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无 标段



标段1:
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标段(包)编号:
E3501000102802033001001

标段(包)分类:
规划

标段(包)名称:
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标段(包)内容: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代建、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程监理等工作。其中: (一)项目代建 在项目前期阶段收集或编制前期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且应取得相应的批文;组织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办理预售许可证;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各类档案移交委托人、缺陷责任期满和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入库和产权办理等工作。 (二)工程勘察 勘察招标范围包括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勘察工作,提供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勘、详勘、补勘等勘察设计工作、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并包括工程物探和土壤氡气检测等工程所需的地下检测需求,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查明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及其危害程度。2)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解决建设场地用水用电,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报送勘察文件审查,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装修设计、景观方案设计)、BIM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沙盘制作4个、项目推广视频制作及设计咨询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资规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建筑方案、总平、管综审查及整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设计咨询服务作为设计顾问将总承包方在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等)提供咨询意见,并提出优化、补充和完善的技术方案。尤其在设计过程中,对各工种、各专业及专项设计(包含工程勘察、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设备系统选型、夜景照明、智能化设计等专项)进行论证其合理性及经济性,并提出优化设计意见。 (四)工程监理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至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 2018 〕16 号)规定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4备注:须提供上述资质要求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其他资格:具体为: / 。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 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其他人员不允许兼任。 (2)专业咨询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的一方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一方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负责项目代建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3.6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内不得存在因不当的项目代建(或代建)行为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717.583

计划开工日期:
0001-01-01 00:00:00

工期(日历天):
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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