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武兴路口江安河段新建移动式公厕(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2.3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072022000186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28-61524101
中标公司四川天地新陆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中顺佳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92.3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72022000186
二、项目名称:武兴路口江安河段新建移动式公厕(二次)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相关附件:
中小声明函.jpg 中小声明函.jpg 武兴路口江安河段新建移动式公厕(二次)招标文件(2022092101).pdf 武兴路口江安河段新建移动式公厕(二次)招标文件(2022092101).pdf 评审报告.pdf 评审报告.pdf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中顺佳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天地新陆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正因北街西三巷34号附407室 | 923,680.00元 |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中顺佳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天地新陆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其他货物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美家家牌、美家家牌 | MJJ-001、MJJ-001 | 1(批) | 923,680.00 | 923,680.00 |
尹丹梅、王勤、张杰、郭喜蓉、龙海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吉福南路9号
联系方式:028-85078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19楼2、3、4、5号
联系方式:028-61524101(报名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文件咨询)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4日
相关附件:
中小声明函.jpg 中小声明函.jpg 武兴路口江安河段新建移动式公厕(二次)招标文件(2022092101).pdf 武兴路口江安河段新建移动式公厕(二次)招标文件(2022092101).pdf 评审报告.pdf 评审报告.pdf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求的资格条件要求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
人企业提供残疾人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根据企业性质
三选一提供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
执法局(单位名称)的武兴路口江安河段新建移动式公厕(二次)(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武兴路口江安河段新建移动式公厕(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
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四川美家家钢结构有限公司(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280.649063万元,资产总额为_
300.30570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武兴路口江安河段新建移动式公厕(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
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四川天地新陆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2110.827031万元,资产总额为
1072.45275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四川中
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
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第17页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N5101072022000186
项目编号:N5101072022000186
武兴路口江安河段新建移动式公厕
(二次)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
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2年09月
采购文件编号:SCLTZB2022-3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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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N5101072022000186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64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七章评标办法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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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N5101072022000186
第一章投标邀请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委托,拟对武兴路口江安河段新建移动式公厕(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5101072022000186。
二、招标项目:武兴路口江安河段新建移动式公厕(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自2022年09月22日至2022年09月28日在线获取(地址)获取(招
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获取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
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0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
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T3-4406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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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N5101072022000186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T3-4406。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
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吉福南路9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507820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19楼2、3、4、5号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28-61524101(报名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9938850937(财务室)
联系人:袁女士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03(开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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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1000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1.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9435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
2. |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
3.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专门面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 |
4.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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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1、本项目供应商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由评审委员会现场确定。2、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说明、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若在项目评审后等发现其项目成本明显高于其说明、证明的,投标人担承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等行为情形的相关法律责任。 | ||
5.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6. |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7. | 投标文件组成 | 1、投标文件分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审委员会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分。2、投标人应准备资格性投标文正本1份和副本3份(实质性要求);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3份(实质性要求);电子文档份数1份(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PDF/Word文档存入)、“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
8.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9. | 采购文件咨询 |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 |
10. |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 |
11.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相关资料(1、介绍信,2、身份证复印件,3、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4、接收邮寄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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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发送到ltzb2021@126.com,款到指定账户并接收到邮件后,将中标通知书邮寄到中标供应商指定地点。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8-61524101中标供应商逾期发送邮件或不收取快递,由此引发的中标供应商权益损失由其自行负责。 | ||
12. | 供应商询问 | 供应商询问由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19楼2、3、4、5号。邮编:614000。 |
13. | 供应商质疑 | 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询问与质疑均由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和答复,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33-2485290/2350977-811。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19楼2、3、4、5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14.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5558345。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科西五路360号,联系人:采监科。 |
15.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16.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本项目采购工作中的落实(实质性要求) |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3、其他未尽事项按行相关规定执行。注:本项所指的法定代表人适用于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主要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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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人适用于其他组织形式的投标人(如分支机构等) | ||
17. | 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 | 具体金额标准: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注:1、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有新规的,从其规定。 |
18. | 节能环保要求(实质性要求) |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号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提供认证机构名录内单位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认证机构名录详见《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如涉及) |
19. | 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 |
20.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行承担。 |
21. | 答疑会 |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答疑会。 |
22. |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 |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23.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下浮20%,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入投标报价。2、代理服务费账户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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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9938850937(财务室)收款单位: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悦路支行。开户行行号:313665000367银行账号:03092100000148990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 | ||
24. | 就本次招标后续措施的友情告知与提示 | 1、根据采购人总体的工作部署,采购人经过本次公开招标后,如没有成功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本项目采购人可能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三十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等文件之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2、请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谨慎、认真应答本次投标活动。3、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凡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25. | 备注 | 若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须知附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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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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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
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
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
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期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
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
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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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
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
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
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
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
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
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
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
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
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
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
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
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
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
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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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
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
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
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
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
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
以后的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
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
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
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
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
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
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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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N5101072022000186
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
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
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
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
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
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
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
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
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
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
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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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
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
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
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
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
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
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
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
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
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吉福南路9号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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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金融机
构,各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
全会“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成交供应商资金
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
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融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融资概念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
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
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财政引导,市场运行
财政部门推进“政采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
申请“政采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
担风险。
(二)建立机制,服务银企
财政部门与银行建立“政采贷”工作机制,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资源的
有机结合,拓宽银行的融资业务,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
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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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质优惠,加强扶持
银行按优于同期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贷款额
度由银行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要求申请融资的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
或第三方担保,不收取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
三、基本条件
(一)银行暨“政采贷”金融产品
1、征集。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可以于2018
年12月21日前,直接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四川
省财政厅可以根据情况每年征集一次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
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银行基本情况、“政采贷”产品名称、申请贷款条件、申请贷款
方式、申请贷款程序、贷款审查流程、贷款额度、发放贷款时间、收款方式及其他优
质服务和优惠承诺等。
银行提供的“政采贷”产品应当满足“无抵押担保、程序简便、利率优惠、放款
及时”的基本条件以及本通知其他相关规定。
银行申请材料中应当载明其自愿提供“政采贷”产品,自担风险,不得要求或者
变相要求财政部门和采购人为其提供风险担保、承诺。
2、公示。四川省财政厅收到银行提交的书面申请后,对满足本通知要求的银行及
其“政采贷”产品具体信息,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银行申请材料中提
供的“政采贷”产品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四川省财政厅将退回申请,并告知理由。
(二)供应商
政府采购供应商向银行申请“政采贷”,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
3、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未被财政部门依法暂停、责令重新开展或者认定成交、成
交无效;
4、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法院、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单位纳入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6、在一定期限内的(银行可以具体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或者其他经营
活动履约过程中,无不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者产生法律纠纷被法院、
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败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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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N5101072022000186
7、其他银行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条件。
四、构建平台
四川省财政厅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统一构建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
推进四川省“政采贷”工作信息化建设。
五、财金互动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
[2016]35号)等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政采贷”贷款产生的损失,
纳入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范围给予风险补贴。
六、基本流程
(一)意向申请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
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
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
关工作。
(二)正式申请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
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
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
对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作
为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号。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收款账号的,
供应商应当事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并获得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采购人
和放款银行同意后,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就该条款重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签订补
充协议作为原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并在签订后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
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三)贷款审查
银行按规定对申请“政采贷”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进行审查。
审查过程中,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对该政
府采购合同的书面信息与备案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银行审查通过后,
应当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及时放款。
(四)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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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完成放款后,应当通过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填写《四川省“政
采贷”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终了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处)报送,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分析“政采贷”信息,不断推进“政
采贷”工作。
(五)资金支付
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的贷款
银行名称及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人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在政府采
购合同约定以外的收款账号。
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银行需要查询采购资金支付进程有关信息的,财政部
门和采购人应当支持。
七、职责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
能作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政采贷”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于银行向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或者获取合法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有困难的,可以积
极进行协调。财政部门不得为“政采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
(二)银行应当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的大局,不断完善“政采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查手续,提供更
多优质服务,同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银行对于供应商是否如期还款情况及未如期还
款的主要原因等信息,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
(三)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政采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
应当支持。对于已融资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
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
(四)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向供应商
宣传“政采贷”政策。银行需要借用采购代理机构的场所直接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
贷”产品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支持。
(五)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政府
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债务。
(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供
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也不得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
(七)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政采贷”工作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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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见建议的,请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反馈。
八、违规处理
(一)银行违规处理
银行不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办理供应商
信用融资贷款申请的,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
拒不整改的,撤销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示信息,取消其资格,并在1-3年内拒绝
接收其再次申请。
(二)供应商违规处理
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造假或者其他造假方式违规申请信用融资的,或者违反有
关规定或者约定,导致无法偿还信用融资贷款的,或者拒绝或无故拖延还款付息的,
由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处理,纳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
(三)其他违规处理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支持银行借用
场所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
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的,由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按
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95
资格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武兴路口江安河段新建移动式公厕(二次)
项目编号:N5101072022000186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T3-4406
招标文件第五章 | 招标文件第五章 | 招标文件第五章 | 招标文件第五章 | 招标文件第五章 | 招标文件第五章 | 招标文件第五章 | 招标文件第五章 | 招标文件第五章 | 招标文件第五章 | 招标文件第五章 | 招标文件第五章 | |||||
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是否通过审查 | 是否通过审查 |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从材料 |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从材料 | |||||||
第一条 | 第二条 | 第三条 | 第四条 | 第五条 | 第六条 | 第七条 | 第八条 | 第一条 | 第二条 | 第一条 | 第二条 | 是 | 否 | |||
崇州市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图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崇州市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图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V | ( | V | < | V | V | ( | V | |||||||
2 | 四川星欧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涛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星欧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涛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V | V | L/ | < | ( | |||||||||
3 | 四川中顺佳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天地新陆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中顺佳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天地新陆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 | V | V | V | V | < | |||||||
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
资格审查小组签字:(采购人代理机构:钟小字 | 资格审查小组签字:(采购人代理机构:钟小字 | 资格审查小组签字:(采购人代理机构:钟小字 | 资格审查小组签字:(采购人代理机构:钟小字 | 资格审查小组签字:(采购人代理机构:钟小字 | 资格审查小组签字:(采购人代理机构:钟小字 | 资格审查小组签字:(采购人代理机构:钟小字 | 资格审查小组签字:(采购人代理机构:钟小字 | 资格审查小组签字:(采购人代理机构:钟小字 | 资格审查小组签字:(采购人代理机构:钟小字 | 资格审查小组签字:(采购人代理机构:钟小字 | 资格审查小组签字:(采购人代理机构:钟小字 | 资格审查小组签字:(采购人代理机构:钟小字 | 资格审查小组签字:(采购人代理机构:钟小字 | 资格审查小组签字:(采购人代理机构:钟小字 | 资格审查小组签字:(采购人代理机构:钟小字 | 资格审查小组签字:(采购人代理机构:钟小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武兴路口江安河段新建移动式公厕(二次)
项目编号:N5101072022000186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T3-4406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审查内容 | 是否通过审查 | 是否通过审查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 | 投标文件签署、密封、盖章 | 其他实质性要求 | 是 | 否 |
崇州市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图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崇州市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图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V | ||||||
2 | 四川星欧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涛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星欧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涛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V | |||||
3 | 四川中顺佳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天地新陆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中顺佳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天地新陆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K | ||||
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
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 | 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 | 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 | 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 | 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 | 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 | 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 | 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 | 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2 | 监督人员签字:2 |
评审分项汇总表
项目名称:武兴路口江安河段新建移动式公厕(二次)
项目编号:N5101072022000186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T3-4406
报价30%(30分) | 报价30%(30分) | 技术指标和配置20%(20分) | 技术指标和配置20%(20分) | 实施方案28%(28分) | 实施方案28%(28分) | 售后服务12%(12分) | 售后服务12%(12分) | 业绩6%(6分) | 业绩6%(6分) | 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4%(4分) | 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4%(4分) | 平均总分 | |
投标人名称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评分内容 |
投标人名称 | 共同评分因素 | 共同评分因素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共同评分因素 | 共同评分因素 | 共同评分因素 | 共同评分因素 | 平均总分 |
投标人名称 | 5人小计 | 平均分 | 4人小计 | 平均分 | 4人小计 | 平均分 | 4人小计 | 平均分 | 5人小计 | 平均分 | 5人小计 | 平均分 | |
崇州市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图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9.20 | 29.84 | 80.00 | 20.00 | 74.00 | 18.50 | 27.00 | 6.75 | 0.00 | 0.00 | 5.00 | 1.00 | 76.09 |
四川星欧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涛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8.40 | 29.68 | 80.00 | 20.00 | 86.00 | 21.50 | 36.00 | 9.00 | 0.00 | 0.00 | 5.00 | 1.00 | 81.18 |
四川中顺佳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天地新陆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50.00 | 30.00 | 80.00 | 20.00 | 104.00 | 26.00 | 42.00 | 10.50 | 30.00 | 6.00 | 17.50 | 3.50 | 96.00 |
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 | |||||||||||||
监督人员签字:叶水账 |
序号
2
3
武兴路口江安河段新建移动式公厕(二
次)
评
标
报
告
采购项目编号:N5101072022000186
中国·四川
2022年10月12日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本项目是武兴路口江安河段新建移动式公厕(二次)。
(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
1、经成都市财政局批准,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人)拟对武兴路
口江安河段新建移动式公厕(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委托四川乐投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采购执行机构)代理。
2、招标公告于2022年09月21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发布。
3、出售(提供)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09月22日至2022年09月28日。
(三)采购执行机构复核要求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情况介绍(如有)。
二、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方法名称和概念。
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因素。
详见招标文件
(三)评分标准及权值。
详见招标文件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1 | 四川国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 | 崇州市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 | 四川建邦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4 | 四川宏腾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 | 四川星欧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6 | 四川中顺佳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7 | 四川中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 | 宜宾高宏建设有限公司 |
9 | 四川隆百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评标地点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一)评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T3-4406
(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
立了由5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其中,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技术、
经济、法律等方面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人代表1人)负责本次采购
项目的评标工作。
五、开标情况
(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2年10月12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
路88号T3-4406(开标地点)进行了公开开标
(二)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10时00分时,共收到3家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
(三)开标大会由余零铃主持,钟小宇负责记录,_进行现场
监督。
(四)开标过程中,由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进行了检查,评审委员会对投
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了检查,由余零铃对会议记录进行了宣读。
(五)开标过程是否顺利(顺利)
六、评标情况及说明
(一)评标过程情况
1、评标过程程序执行情况。
正常程序
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标的情形。
2、
无
3、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评标的情形。
无
(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
无
(三)投标人澄清情况
无
七、投标人名单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崇州市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图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 | 四川星欧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涛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 | 四川中顺佳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天地新陆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八、无效投标人名单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1 | / | / |
2 | / | / |
3 | 1 | / |
九、评标结果及评审委员会授标建议
(一)评标结果
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总得分 |
1 | 四川中顺佳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天地新陆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6分 |
2 | 四川星欧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涛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1.18分 |
3 | 崇州市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图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6.09分 |
(二)评审委员会授标建议
中标候选人顺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金额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中顺佳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天地新陆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2.368万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星欧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涛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3.35万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崇州市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图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2.85万元 |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
无
评审委员会组长签字:
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
开标一览表
序号 | 类别名称 | 投标总价(万元) | 交货时间 | 备注 |
1 | 武兴路口江安河段新建移动式公厕(1座) | 92.368 | 合同签订后60日以内 | 一 |
投标报价总价:大写:玖拾贰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小写:92.368(万元) | 投标报价总价:大写:玖拾贰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小写:92.368(万元) | 投标报价总价:大写:玖拾贰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小写:92.368(万元) | 投标报价总价:大写:玖拾贰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小写:92.368(万元) | 投标报价总价:大写:玖拾贰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小写:92.368(万元) |
注:1、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2、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含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四川中顺佳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我加盖名章):严芸
(签字
日期:2022年10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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