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金凤城市中心一期工程二、三标段检测已由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1〕4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代理业主为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金凤城市中心一期二标段总用地面积108568㎡,总建筑面积274317.15㎡,地上建筑面积164325.32㎡,地下建筑面积109991.83㎡,容积率1.51。金凤城市中心一期三标段用地面积约146436.78㎡(不含绿地及道路),总建筑面积约300000㎡,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11163.696㎡,地下建筑面积约130000㎡,容积率1.44。主要为商务办公楼、商业、地通道、天桥、配套道路及公园绿地。总建安费暂定27亿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620万元。
2.4 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以及设计施工图要求,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工程检测,并按照工程进度需求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包括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全阶段的见证取样检测、一般质量检测、专项质量检测、特殊质量检测、消防验收检测等所有检测内容(不包含工程结构鉴定)。具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基础、强夯、主体、初装修、二次精装修、给排水、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弱电智能化、空调、道路工程、地通道工程、天桥工程、景观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范围和试验要求以该项目施工图及市政和房建相关检测规范为准;具体范围和试验要求:检测工作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5 服务期: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全阶段的试验检测服务。本项目计划工期为720日历天,
自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算,如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不符的,服务期以实际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资质证书,检测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并具有省级(含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 |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精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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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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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渝北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幢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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