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2023年卷烟配送项目(二次)(项目编号:KCFW-2022- 06176),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2023年卷烟配送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1服务内容及要求
2.1.1服务内容
(1)丽江市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到永胜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华坪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宁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的卷烟干线运输,干线运输卷烟卸货业务;
(2)成品卷烟配送业务,具体配送范围和配送客户为:永胜县、华坪县和宁蒗县辖区内全部卷烟零售客户,古城区和玉龙县除烟草自主配送区域之外的所有卷烟零售客户;
(3)永胜县、华坪县和宁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的卷烟装卸业务;
(4)永胜县、华坪县和宁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卷烟物流中转站空笼车回收到丽江市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或招标方指定地点;
(5)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开展玉龙县、永胜县、华坪县和宁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指定卷烟零售客户的裹膜回收、软、硬塑周转箱及布袋等包装物的回收循环利用工作;
(6)协助招标方临时运输及发放卷烟纸箱等事宜;
(7)承担配送业务移动终端所需的通讯费用。
(8)按照招标方要求,开展玉龙县、永胜县、华坪县和宁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指定卷烟零售客户相关配送业务的宣传、指导工作。
2.1.2配送及服务要求:
详见“第六章 工作内容及服务要求”的“附件:服务要求”。
2.2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3 服务地点:丽江市范围内。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保证所有卷烟全部按照招标人要求在相应时间内完好无损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控制价(含税):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2023年卷烟配送项目(二次),项目估算配送量为183200万支,招标控制价为:含税单价¥23.25元/万支(大写:贰拾叁元贰角伍分每万支)。
2.6 发票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运输发票。遇国家税收政策变化时,票据按最新政策执行相关税率。
2.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履约能力要求:投标人自有车辆储备充足,车俩数量需能满足卷烟日常运输和高峰期运输增加的需求,且能保证长期在丽江市范围内使用,承运车辆车况良好、证照齐全、货物保险齐全,且满足成品卷烟商品运输安全需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经营场所及管理人员要求:
(1)经营场所要求:投标人在丽江市古城区、永胜县、华坪县和宁蒗县政府所在地有长期固定经营场所;(提供有效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2)有固定经营管理及从业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表;2019年之后成立的投标单位,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合法有效的缴税证明及企业缴纳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后连续三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信誉:
(1)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或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须提交其提交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的承诺。(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提交廉政信用承诺书。(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行为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直接通过快捷搜索输入“行贿”+“单位名称”的方法进行查询,“裁判日期”起始日为2019年1月1日,截止日为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有行贿行为的将列入行业“黑名单”,采取严格禁入措施。
投标人信用信息良好,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进行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进行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3.8投标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采取禁入措施或列入不良投标人的。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以自己的名义有偿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每日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①现场报名:投标人代表持5.5条证明材料至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现场获取;
②远程报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投标人将5.5条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报名登记表(获取招标文件前向代理机构索取格式)+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扫描传至指定邮箱(845146586@qq.com),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汇款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城市开发支行,户名: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号:2502021509024808446。
投标人可选择现场报名或远程报名方式中的一种报名方式即可。
5.4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售后不退。
5.5 报名相关证明材料:
①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② 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③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报名时提供);
④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
⑤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因仍在疫情防控期间,到现场报名的投标人代表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程携带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出入登记,出示健康绿码,健康码为黄码的,须提供7天内至少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为红码的,禁止到现场,投标人代表须按照云南省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控工作,提前准备好参加投标事宜。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因仍在疫情防控期间,到现场参与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程携带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出入登记,出示健康绿码,健康码为黄码的,须提供7天内至少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为红码的,禁止到现场,投标人代表须按照云南省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控工作,提前准备好参加投标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烟草专卖局网站公布,其它网站转发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招 标 人: |
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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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丽江市古城区长水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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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罗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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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888-5175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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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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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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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胡先生、姚女士 |
|
联系电话: |
0871-68338999 |
质疑受理机构: |
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企管科 |
联 系 人: |
罗女士 |
联系电话: |
0888-5175766 |
复审复核受理机构: |
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法规科(规范管理办公室) |
联 系 人: |
李女士 |
联系电话: |
0888-539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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