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理想家室外综合管网、道路、绿化景观、铺装、亮化、围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203.4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gc-20211112-02-012
预算金额2203.4万元
招标联系人董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经理1555083983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06
公告正文
理想家室外综合管网、道路、绿化景观、铺装、亮化、围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理想家室外综合管网、道路、绿化景观、铺装、亮化、围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理想家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开发区泰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室外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X-GC-20211112-02-01

2.2项目名称:理想家室外综合管网、道路、绿化景观、铺装、亮化、围墙工程

2.3建设地点:泰安高新区,龙潭路以东,正阳门大街以南;

2.4项目概况:详见图纸;

2.5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216,计划完工日期:202232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包括室外综合管网、道路、绿化景观、铺装、亮化、围墙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2203.408967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11114日至20211118日;

4.2地点: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 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26

9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下载查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开发区泰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高新区

联系人:董经理

电 话:0538-8937118

代理机构:山东大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长城路北时代明珠大厦1515A6

联 系 人:唐经理

电 话:15550839838

电子邮件:dapuguanli@163.com 

8.异议受理

8.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单位加盖公章)或网络形式(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 一次性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 异议受理人和联系方式:

受理人:唐经理

联系方式:15550839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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