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230p105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吉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男188423564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名称:鞍山电信2024-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3-11-01 16:08: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23-11-02 09:00:00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3-11-06 16: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本比选项目为鞍山电信2024-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C230P105),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鞍山电信2024-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委托服务事项 服务内容 数量 服务要求
常年法律顾问 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及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根据鞍山电信需要 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出服务需求
应鞍山电信公司要求,协助起草、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规章制度、合同、业务通知、市场营销方案、广告宣传方案等。 根据鞍山电信需要 应由鞍山电信提出要求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完成
根据鞍山电信公司需要,为其提供法律专题培训 2次 每年2次,每半年组织一次
参加鞍山电信公司商务谈判、重要纠纷、案件讨论和分析,提供个案的法律建议书 以实际发生为准 按时参加(特殊紧急事项根据鞍山电信需要2个小时内到达),并应自鞍山电信提出要求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出具
其他通过非诉讼解决的相关问题 以实际发生为准 满足鞍山电信需求
诉讼类代理服务(每年2次诉讼服务) 接受鞍山电信委托,代理其诉讼、调解、仲裁及行政复议等活动 以实际发生为准 准备、审查案件纠纷相关材料,开展诉前风险分析研究,案件审结或处理完毕后一个工作日内反馈案件诉讼情况及结果。
项目预算:20万元(不含税)。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地点:辽宁省鞍山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年服务费”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5万元/年(包含2个/年诉讼案件),“单件诉讼案件费”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2000元/件(超出2个/年诉讼案件的部分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等。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
注: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1年之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2.1.4 参选人须具备司法部分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结果有效截图(截图需体现查询结果)。参考网址:https://credit.acla.org.cn/或其他能辨识真伪的证明材料或出具证书机构的联系人及核查电话,原件备查。
2.1.5 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止的同类业绩(非诉讼法律服务及诉讼法律服务)至少一份。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及发票复印件;
(2)如提供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下对应的订单,业绩数量按框架协议数量计算;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发票要求(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框架合同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3)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计取。
2.1.6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 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1.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9 参选保证金应当从参选人基本账户转出。
2.1.10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要求。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9时0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68号中国电信
联 系 人:吉经理 
比选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1B室
联 系 人:姜男、尤佳怡、孟凡琦、李畅、张兵、王标、赵崇
电    话:18842356409
电子邮件:jiangnan@cntcitc.com.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日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 鞍山电信2024-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鞍山电信2024-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包内容说明:本比选项目为鞍山电信2024-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C230P105),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鞍山电信2024-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委托服务事项 服务内容 数量 服务要求
常年法律顾问 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及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根据鞍山电信需要 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出服务需求
应鞍山电信公司要求,协助起草、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规章制度、合同、业务通知、市场营销方案、广告宣传方案等。 根据鞍山电信需要 应由鞍山电信提出要求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完成
根据鞍山电信公司需要,为其提供法律专题培训 2次 每年2次,每半年组织一次
参加鞍山电信公司商务谈判、重要纠纷、案件讨论和分析,提供个案的法律建议书 以实际发生为准 按时参加(特殊紧急事项根据鞍山电信需要2个小时内到达),并应自鞍山电信提出要求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出具
其他通过非诉讼解决的相关问题 以实际发生为准 满足鞍山电信需求
诉讼类代理服务(每年2次诉讼服务) 接受鞍山电信委托,代理其诉讼、调解、仲裁及行政复议等活动 以实际发生为准 准备、审查案件纠纷相关材料,开展诉前风险分析研究,案件审结或处理完毕后一个工作日内反馈案件诉讼情况及结果。
项目预算:20万元(不含税)。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地点:辽宁省鞍山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年服务费”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5万元/年(包含2个/年诉讼案件),“单件诉讼案件费”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2000元/件(超出2个/年诉讼案件的部分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等。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
注: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1年之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2.1.4 参选人须具备司法部分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结果有效截图(截图需体现查询结果)。参考网址:https://credit.acla.org.cn/或其他能辨识真伪的证明材料或出具证书机构的联系人及核查电话,原件备查。
2.1.5 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止的同类业绩(非诉讼法律服务及诉讼法律服务)至少一份。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及发票复印件;
(2)如提供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下对应的订单,业绩数量按框架协议数量计算;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发票要求(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框架合同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3)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计取。
2.1.6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 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1.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9 参选保证金应当从参选人基本账户转出。
2.1.10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要求。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9时0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68号中国电信
联 系 人:吉经理 
比选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1B室
联 系 人:姜男、尤佳怡、孟凡琦、李畅、张兵、王标、赵崇
电    话:18842356409
电子邮件:jiangnan@cntcitc.com.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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