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包河区大圩镇新民村老村委会出租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DWZ-2024-029
2、项目名称:包河区大圩镇新民村老村委会出租项目
3、项目地点:大圩镇范围内及指定地点
4、项目单位:包河区大圩镇新民村民委员会
5、项目概况:详见需求。
6、出租底价:102773元/年。
7、标段(包别)划分:不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详见需求。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四、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6月27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大圩镇新民村委会
六、答疑提交及截止时间
1、答疑函递交方式:书面递交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接收部门:包河区大圩镇新民村民委员会
3、联系电话:18855186380 郑主任;通讯地址:包河区大圩镇新民村委会
4、答疑递交截止时间(公示前3天):2024年6月24日 17:00截止
七、注意事项:
1、报价文件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来时无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业绩复印件,投标报价单等,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正副2本密封装存。
2、报价人须准时到达会场,迟到视为弃权,责任自负。
3、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视为认可并响应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
需求.pdf
投标材料(报总价).docx
1、项目编号:DWZ-2024-029
2、项目名称:包河区大圩镇新民村老村委会出租项目
3、项目地点:大圩镇范围内及指定地点
4、项目单位:包河区大圩镇新民村民委员会
5、项目概况:详见需求。
6、出租底价:102773元/年。
7、标段(包别)划分:不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详见需求。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四、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6月27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大圩镇新民村委会
六、答疑提交及截止时间
1、答疑函递交方式:书面递交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接收部门:包河区大圩镇新民村民委员会
3、联系电话:18855186380 郑主任;通讯地址:包河区大圩镇新民村委会
4、答疑递交截止时间(公示前3天):2024年6月24日 17:00截止
七、注意事项:
1、报价文件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来时无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业绩复印件,投标报价单等,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正副2本密封装存。
2、报价人须准时到达会场,迟到视为弃权,责任自负。
3、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视为认可并响应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
需求.pdf
投标材料(报总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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