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农产品抽检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36.88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11222022ccs00062
预算金额37万元
招标公司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郭锐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正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文花0358-8406896
中标公司河北京鼎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36.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11222022CCS00062
二、项目名称: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农产品抽检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农产品抽检项目 | 食品、农产品抽检 | 总报价:368800(元) | 河北京鼎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经济开发区南华西路361号京鼎大厦2层B区 | 9113052931987544X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农产品抽检项目 | 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农产品抽检项目 | 食品、农产品抽检 | 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 一年 |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海强,梁安飞,郭锐(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交岭路口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郭锐、0358-3535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正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金鼎大厦1825室
联系方式:王文花、张围城、0358-8406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花
电 话:0358-8406896
附件信息:
服务-磋商-zj食品农产品抽检采购文件.doc服务-磋商-zj食品农产品抽检采购文件.doc
379.2K
目录日期:2022年7月采购代理:山西正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文件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农产品抽检项目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4第四部分合同草案条款31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6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3
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农产品抽检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公告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农产品抽检项目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最高限价:370000.00元预算金额:3700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农产品抽检项目项目编号:ZJZB-FW-2022016一、项目基本情况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应包括食品检测);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采购需求:食品、农产品抽检(详见采购文件)
4、售价:0(元)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1、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地点: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金鼎大厦1821会议室时间:2022年8月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
3.纸质响应文件4份请在开启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2.响应文件须使用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开启时间前完成递交(上传),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采购平台系统。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6.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5.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因未携带CA证书或者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提交相对应纸质响应文件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其相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且被拒绝。4.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金鼎大厦1821会议室。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金鼎大厦1825室名称:山西正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郭锐、0358-3535882地址:交岭路口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名称: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电话:0358-8406896项目联系人:王文花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王文花、张围城、0358-8406896
序号 | 细 目 | 内 容 |
1 | 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应包括食品检测)。 |
2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格式见第五部分)2、响应函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缴纳任意一次纳税凭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零纳税申报表,有一即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磋商供应商填写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五部分)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五部分);9、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10、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
3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 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响应方案4、供应商项目案例及证明资料5、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五部分; |
4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60日历天 |
5 | 最高限价 | 37.00万元 |
6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供应商必须于磋商前从其基本账户打入下列采购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山西正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1405011063940000024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久安路支行行号:105173063608 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简称及项目编号。 |
7 | 纸质版响应文件 | 纸质版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纸质版响应文件与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
7 | 纸质版响应文件 | 密封: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同时密封到一个包装袋,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不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响应文件应使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
7 | 纸质版响应文件 | 递交地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金鼎大厦17A层1821会议室 |
7 | 纸质版响应文件 |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
8 | 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 | 递交方式: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
8 | 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9 | 最后报价文件的递交 | 递交时间: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递交。 |
10 | 评审标准 | 采用综合评分法 |
11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
12 | 磋商服务费及支付 | 1、支付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2、支付方式: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3、计算办法:参照标准收费 |
2.1“服务”指本采购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定义本竞争性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供应商须知
2.7“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6“响应”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进行磋商的行为。2.5“供应商”指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合格服务商,2.3“采购人”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2.2“货物”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3.1供应商应登录采购平台自行线上获取采购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2.8“天”:日历日。
3.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3.6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3.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4.8(本项目特定资质);3.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4.6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5.1.采购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5.采购文件的内容二、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
5.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规范、格式和事项要求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磋商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采购文件2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四部分合同草案条款;第三部分商务、服务要求;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6.5采购人不组织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响应人现场考察,不召开磋商前答疑会。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采购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通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形式澄清。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发布媒介线上以电子形式澄清。6.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7.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三、响应文件6.7磋商小组在磋商中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对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6.6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和开始时间,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8.2除另有特殊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和资料)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3响应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将被拒绝。
9.2.2商务技术文件部分: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部分。9.2.1资格证明文件部分: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部分。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10.3“磋商报价一览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按照服务需求为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项目涉及的服务人员等人工费、项目所需的其它所有费用(如有);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10.2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一览表”上标明磋商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1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服务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0.第一轮磋商报价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9.3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制目录及连续自然数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2.1磋商保证金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形式采用电汇、支票等方式进行交纳。12.磋商保证金11.2本采购项目只能有一个总报价,且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11.1供应商应在磋商结束后通过采购平台线上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的格式采用采购文件附件部分格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最终报价10.4本采购项目只能有一个总报价,且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
12.5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本须知相关条款的规定延长了响应文件有效期,则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2.4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供应商持磋商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的退还手续。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持磋商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的退还手续。12.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磋商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磋商。12.2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供应商必须于磋商前从其基本账户汇入下列采购人指定账户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4.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4.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地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响应文件的要求。13.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6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1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4.7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14.6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服务需求、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14.5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14.4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密封14.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5.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15.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3)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2)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碳素笔填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严格一致;如果不一致,以电子版为准。
在年月日时(即磋商时间)前不得开封。项目编号:项目响应文件;采购人全称:15.2在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不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响应文件应使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15.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供应商全称:项目编号:项目最后报价文件;15.3在最后报价文件封套上应写明:供应商全称:
16.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6.1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通过采购平台以电子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并将该响应文件按照其密封上写明的地址退回或由供应商自行带回。响应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15.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四、磋商程序和内容17.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文件。17.2最终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采购平台。17.1最终报价文件递交时间:磋商结束后。17.最终报价文件的递交16.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20.资格性审查19.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代表必须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9.1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磋商,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9.第一轮报价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8.组建磋商小组
(4)磋商有效期不足的;(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效、要求递交了磋商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1)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9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包括但不限于:20.1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
20.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20.2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8)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5)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2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首次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首次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符合性审查(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1 | 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2 | 响应函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3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4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5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6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7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9 | 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10 |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备注 | 说明: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
2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首次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首次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响应文件的澄清21.4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报价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21.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合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其限期通过采购平台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磋商。2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首次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2.1 | 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或盖章的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2.2 |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的相关要求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2.3 | 响应文件是否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2.4 | 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备注 | 说明: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
23.2磋商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并分别进行磋商。23.1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派授权代表签到并参加磋商。23.磋商谈判22.4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报价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22.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合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其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首次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3.8磋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最终报价、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依据“评分标准和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审。23.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3.6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3.5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4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采购平台以电子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5.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5.综合评审24.3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24.2最终报价通过采购平台线上做出,供应商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报出;24.1各供应商以技术、商务磋商后的承诺为基础,进行最终报价;24.最终报价
磋商小组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确定第一成交人。26.确定成交人评分标准和评审办法25.3磋商小组将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位供应商的最终得分。25.2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分值范围 |
一、商务部分 | 10分 |
企业业绩 具有相类似的案例,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复印件,近3年同类项目合同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在磋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签署的业绩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 | 4分 |
2、信誉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 6分 |
二、服务部分 | 80分 |
1、整体实施方案综合比较各供应商编制的实施方案(1)服务方案与工作思路0-10分(2)对本项目的特点、重点的技术分析和处理措施0-10分(3)对本项目目标及承诺0-10分(4)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0-10分根据服务方案详细、完善、必要性、科学合理、重点、难点阐述明确、目标明确,满足本项目需求及采购人服务要求等情况评委酌情打分。 | 40分 |
2、服务保障A.项目团队的构成情况:根据项目团队的组成结构, 人员搭配、职权分工、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等进行评价,分值分三档:15-10分、9-5分、4-0分。B.根据供应商拟派负责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管理能力进行打分,分值分三档:5-3分、2-1分、0分。 | 20分 |
各项服务方案的具体实施方法和服务措施及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管理组织结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文明标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时间安排;拟使用的硬件设备;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承诺服务保障措施,酌情打分,分值分三档:10-7分、6-3分、2-0分。 | 10分 |
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机构及其运作方法与流程、各项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评审专家组根据供应商所提供材料,评定是否有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有健全的管理服务制度、作业流程及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有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有可靠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酌情打分,分值分三档:10-7分、6-3分、2-0分。 | 10分 |
三、价格部分 | 10分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100 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2.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4.所投货物既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10分 |
五、签订合同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磋商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磋商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8.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7.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有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7.磋商过程保密
30.1磋商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30.磋商服务费29.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9.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线上形式向成交人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自行打印。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成交通知
31.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1.3成交人应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1.2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签订电子政府采购合同。如果未按规定及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选择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成交或重新磋商。31.1采购单位负责本次采购活动中合同签订、验收、索赔等事宜。31.签订合同30.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将成交服务费用一次性付清。
33.1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3.披露供应商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保密六、保密和披露31.5违反上述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4.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4.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4.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4.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七、询问和质疑33.2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或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4.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4.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4.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4.4供应商认为其磋商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4.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4.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4.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8)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磋商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成交人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签约;(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在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八、违约处罚
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报价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依据财库【2020】46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九、相关政策的要求(8)供应商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6)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5)成交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付成交服务费的;
一、商务要求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5、本项目若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4、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
二、技术要求:4、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合同履行期限:一年;1、供应商须具有本次采购服务的承接或实施能力;
2022年交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 | |||||||
序号 | 食品大类(一级) | 食品亚类(二级) | 食品品种(三级) | 食品细类(四级) | 风险等级 | 抽检项目 | 计划批次 |
1 | 食用农产品 | 畜禽肉及副产品 | 畜肉 | 猪肉 | 高 | 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恩诺沙星、氯霉素、克伦特罗 | 19 |
1 | 食用农产品 | 畜禽肉及副产品 | 畜肉 | 牛肉 | 高 | 克伦特罗、磺胺类(总量)、地塞米松、莱克多巴胺、土霉素 | 6 |
1 | 食用农产品 | 畜禽肉及副产品 | 畜肉 | 羊肉 | 高 | 磺胺类(总量)、克伦特罗、恩诺沙星、氯霉素、沙丁胺醇 | 6 |
1 | 食用农产品 | 畜禽肉及副产品 | 禽肉 | 鸡肉 | 高 | 恩诺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氯霉素、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 | 12 |
1 | 食用农产品 | 畜禽肉及副产品 | 禽肉 | 鸭肉 | 高 | 恩诺沙星、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挥发性盐基氮、土霉素 | 5 |
1 | 食用农产品 | 畜禽肉及副产品 | 畜副产品 | 猪肝 | 高 | 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镉 | 4 |
1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豆芽 | 豆芽 | 较高 | 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铅(以Pb计)、亚硫酸盐、总汞 | 6 |
1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鲜食用菌 | 鲜食用菌 | 较高 | 镉、甲拌磷、氟虫氰、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灭蝇胺 | 12 |
1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鳞茎类蔬菜 | 韭菜 | 较高 | 镉、腐霉利、啶虫脒、毒死蜱、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多菌灵、甲拌磷 | 6 |
1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芸薹属类蔬菜 | 结球甘蓝 | 较高 | 氧乐果、甲胺磷、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 | 12 |
1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叶菜类蔬菜 | 菠菜 | 较高 | 阿维菌素、毒死蜱、氟虫腈、氧乐果、克百威 | 10 |
1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叶菜类蔬菜 | 大白菜 | 较高 | 氧乐果、啶虫脒、毒死蜱、甲拌磷、唑虫酰胺 | 12 |
1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叶菜类蔬菜 | 普通白菜 | 较高 | 毒死蜱、氟虫腈、氧乐果、阿维菌素、克百威、啶虫脒 | 12 |
1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叶菜类蔬菜 | 芹菜 | 较高 | 毒死蜱、噻虫胺、克百威、甲拌磷、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氟虫腈、敌敌畏 | 12 |
1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叶菜类蔬菜 | 油麦菜 | 较高 | 阿维菌素、氟虫腈、氧乐果、克百威、甲拌磷 | 10 |
1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茄果类蔬菜 | 茄子 | 较高 | 镉、氧乐果、克百威、噻虫胺、水胺硫磷 | 12 |
1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茄果类蔬菜 | 辣椒 | 较高 | 镉、噻虫胺、克百威、氧乐果、氟虫腈、水胺硫磷、啶虫脒 | 12 |
1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茄果类蔬菜 | 番茄 | 较高 | 氧乐果、克百威、毒死蜱、敌敌畏、水胺硫磷 | 12 |
1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茄果类蔬菜 | 甜椒 | 较高 | 阿维菌素、氧乐果、啶虫脒、甲基异柳磷、克百威 | 10 |
1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瓜类蔬菜 | 黄瓜 | 较高 | 毒死蜱、倍硫磷、氧乐果、敌敌畏、噻虫嗪 | 12 |
1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豆类蔬菜 | 菜豆 | 较高 | 氧乐果、克百威、多菌灵、灭蝇胺、氟虫腈 | 8 |
1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豆类蔬菜 | 豇豆 | 较高 | 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蝇胺、氟虫腈、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噻虫胺、倍硫磷 | 8 |
1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 | 山药 | 较高 | 铅、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克百威、涕灭威、氧乐果 | 12 |
1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 | 胡萝卜 | 较高 | 镉、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 | 12 |
1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 | 姜 | 较高 | 铅、噻虫胺、噻虫嗪、吡虫啉、镉、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 12 |
1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水生类蔬菜 | 莲藕 | 较高 | 铅、氧乐果、克百威、敌敌畏、毒死蜱 | 8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产品 | 淡水产品 | 淡水鱼 | 高 | 孔雀石绿、氯霉素、恩诺沙星、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 6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产品 | 淡水产品 | 淡水虾 | 高 | 恩诺沙星、孔雀石绿、氯霉素、土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 6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产品 | 海水产品 | 海水鱼 | 高 | 恩诺沙星、氯霉素、挥发性盐基氮、孔雀石绿、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 5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产品 | 海水产品 | 海水虾 | 高 | 镉、孔雀石绿、恩诺沙星、氯霉素、土霉素 | 5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产品 | 海水产品 | 海水蟹 | 高 | 镉、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 5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产品 | 贝类 | 贝类 | 高 | 恩诺沙星、氯霉素、氟苯尼考、呋喃西林代谢物、镉 | 4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产品 | 其他水产品 | 其他水产品(重点品种:牛蛙) | 高 | 恩诺沙星、镉、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孔雀石绿 | 2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仁果类水果 | 苹果 | 较高 | 敌敌畏、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氧乐果 | 15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仁果类水果 | 梨 | 较高 | 敌敌畏、毒死蜱、多菌灵、克百威、氧乐果 | 15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核果类水果 | 枣 | 较高 | 多菌灵、氟虫腈、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氧乐果、克百威 | 14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核果类水果 | 桃 | 较高 | 敌敌畏、多菌灵、克百威、氧乐果、甲胺磷 | 10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核果类水果 | 油桃 | 较高 | 甲胺磷、克百威、氧乐果、敌敌畏、甲拌磷 | 10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柑橘类水果 | 柑、橘 | 较高 | 丙溴磷、苯醚甲环唑、三唑磷、克百威、甲拌磷 | 12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橙 | 较高 | 丙溴磷、克百威、水胺硫磷、多菌灵、氧乐果 | 10 |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 | 葡萄 | 较高 | 苯醚甲环唑、甲胺磷、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氧乐果 | 10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 | 草莓 | 较高 | 烯酰吗啉、克百威、氧乐果、阿维菌素、甲胺磷 | 4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 | 猕猴桃 | 较高 | 多菌灵、氯吡脲、敌敌畏、氧乐果、铅 | 8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热带和亚热带水果 | 香蕉 | 较高 | 吡虫啉、噻虫嗪、腈苯唑、吡唑醚菌酯、氟虫腈 | 12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热带和亚热带水果 | 芒果 | 较高 | 苯醚甲环唑、戊唑醇、氧乐果、克百威、甲胺磷 | 8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热带和亚热带水果 | 火龙果 | 较高 | 氟虫腈、甲胺磷、克百威、氧乐果、阿维菌素 | 9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瓜果类水果 | 西瓜 | 较高 | 甲胺磷、克百威、噻虫嗪、氧乐果、氟虫氰 | 7 |
1 | 食用农产品 | 水果类 | 瓜果类水果 | 甜瓜类 | 较高 | 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烯酰吗啉、氧乐果、甲胺磷 | 8 |
1 | 食用农产品 | 鲜蛋 | 鲜蛋 | 鸡蛋 | 高 | 甲硝唑、地美硝唑、氟虫腈、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 | 15 |
1 | 食用农产品 | 鲜蛋 | 鲜蛋 | 其他禽蛋 | 高 | 氯霉素、氟苯尼考、金刚烷胺 、呋喃唑酮代谢物、地美硝唑 | 5 |
1 | 食用农产品 | 豆类 | 豆类 | 豆类 | 一般 | 铅、铬、黄曲霉毒素B1、氧乐果、敌敌畏 | 12 |
1 | 食用农产品 |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 生干坚果 | 一般 | 酸价、过氧化值、铅、镉、黄曲霉毒素B1 | 5 |
1 | 食用农产品 |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 生干籽类(重点品种:芝麻、花生) | 一般 | 酸价、过氧化值、镉、铅、黄曲霉毒素B1 | 6 |
合计 | 490 | ||||||
注1.部分项目检测结果说明:恩诺沙星检验结果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孔雀石绿检验结果以孔雀石绿与隐色孔雀石绿之和计,以孔雀石绿表示;磺胺类(总量)包含的具体磺胺药物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中相应食品类别要求检验.2.酸价、过氧化值依据GB19300判定时,样品前处理按该标准附录B规定.3.可选项目选择原则:1)氧氟沙星等停用药物、产蛋期禁用且无限量的恩诺沙星等药物、以及不在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化合物清单》中的金刚烷胺等药物,在相关限量标准发布实施前不得纳入监督抽检:不再检验虾下蟹中呋喃西林代谢物。2)可选项目应根据当地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及既往抽检不合格、当地舆情情况选择,如在本表可选项目之外确定检测项目时,应注意:农药残留项目在GB2763标准中有该品种最大允许残留限量及相应指定检测方法;兽药项目在GB31650有该动物类别相应组织部位的允许限量,或农业农村部公告250号等禁用要求,且有适用检测方法(检测范围应包含该动物的相应组织部位的兽药),符合上述要求的农兽药项目方可纳入监督抽检.3)苯醚甲环唑仅限有判定限量的生干籽类样品可选.4.市、县级市局组织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应完成指定的必检品种和必检项目还应完成自检项目不少于2个。 |
a.本合同书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合同文件经磋商谈判评定(供应商名称)为成交人。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合同草案条款第四部分合同草案条款
3、合同总价标的完成时间:本合同标的名称:2、合同标的c.采购文件(含采购文件补充通知)b.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
鉴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项目向乙方(受托方)委托提供编制服务,乙方愿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5、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4、付款方式本合同总价为(磋商成交金额)。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真实完整的技术资料、数据,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的,乙方提交报告的时间相应顺延。第五条、违约责任第四条、本合同在年月日(地点)签订。第三条、甲方在签订合同时付,其余按各项目进展情况分期付款,通过验收时全部付完,合同结束。第二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和商业机密等乙方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乙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第一条、甲方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标准对项目进行调查、分析,客观、公正的开展技术服务工作;乙方应按照预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和规范,向甲方提交符合备案要求的应急预案。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第七条、附则第六条、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3、因甲方原因导致编制工作终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索取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及赔偿。2、因乙方原因导致报告不能通过评审和备案的,乙方向甲方支付5倍合同价款的赔偿。
地址: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名称:(印章)名称:(印章)买方:卖方:3、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一式二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备注:合同可以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具体协商签订,本合同草案只作为参考。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2、响应函……………………………………………………………………………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目录资格证明文件二〇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签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1、联合体磋商协议(若有)……………………………………………………10、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9、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签章)特此证明。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
磋商供应商:(签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响应函(二)响应函格式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6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人民币(大写)元(¥元)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采购人:
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内提交PDF格式响应文件及纸质版响应文件)。
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
磋商供应商:(签章)E-mail: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年月日
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磋商供应商填写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七)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扫描件;(六)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缴纳任意一次纳税凭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零纳税申报表,有一即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签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
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
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十)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按照本文件“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九)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签章)
《联合磋商协议书》联合磋商协议书格式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十一)联合体磋商注意事项
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甲方:联合磋商各方:
三、联合磋商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集采机构或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磋商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集采机构或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磋商编号)的磋商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磋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甲方(电子签章):乙方(电子签章):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五、本协议提交集采机构或采购人后,联合磋商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20年月日20年月日
2、报价明细表…………………………………………………1、报价一览表…………………………………………………目录商务、技术文件二〇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签章)
项目名称:(1)报价一览表说明:内容和排序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5、磋商文件要求或谈判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4、供应商项目案例及证明资料………………………………3、响应方案……………………………………………………
项目名称总报价(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备注项目名称总报价(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备注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
(3)响应方案格式自拟(2)报价明细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一):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附表:供应商根据实际需求填写以下表格,如不适用可不填写。(5)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格式自拟(4)供应商项目案例及证明资料格式自拟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
附件(二)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相关补充说明:(如有)最终报价(人民币、元):根据磋商会议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对本项目做出最终报价如下:(采购人名称):最终报价表
(采购人名称):响应文件澄清表附件(三)说明:供应商可按以上格式制作“最终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附此报价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说明:供应商可按以上格式制作“响应文件澄清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采购平台,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附此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根据磋商会议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澄清: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根据磋商会议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承诺:(采购人名称):承诺书附件(四)
说明:供应商可按以上格式制作“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采购平台,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附此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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