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长安路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A3304240590005232001
1.招标条件
海盐县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长安路改造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1-330424-04-01-692478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盐县北部新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盐县北部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盐县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长安路改造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519.53万元,工程概算1519.5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323.5348万元,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665米,道路标准段宽32米,建设地点:位于望海街道,长安路南起恒丰路,北至平水路。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建设海盐县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长安路改造工程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深化)、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工作等,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 13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等承包人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期),其中施工图设计须在1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审图。
2.4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1)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 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2.5其他: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 设计资质:具有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b、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c、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职责和权力。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独承担工程施工工作;联合体另一方具备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b、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c、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单独承担工程设计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900万及以上市政类工程总承包(含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标通知书未能反映工程特征、工程规模、签订时间等评分要素、EPC 项目等特征的,同时提供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公证书不予认可);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道路或市政专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至少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7上述 3.1.1 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上述3.12-3.16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haiyan.gov.cn/ZLTPBidder/);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haiyan.gov.cn/ZL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2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0号开标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北部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望海街道长丰路2号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
联系人:蒉工 联系人:张达锋
联系电话: 0573-86181082 联系电话:0573-86116950
2024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