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征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氯化石蜡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项目”示范省意向的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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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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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有关单位:
 
  短链氯化石蜡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附件A管控物质。2023年6月6日,生态环境部等十一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多氯萘等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的公告》(公告 2023年 第20号),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短链氯化石蜡,保留九类豁免用途,豁免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并要求各级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加强对短链氯化石蜡生产、使用和进出口的监督管理。目前,公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正在审议中链氯化石蜡,并建议缔约方大会讨论增列。
 
  为履行公约义务,推动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我中心正在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共同开发全球环境基金“中国氯化石蜡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项目”,拟通过在氯化石蜡及其下游行业开展技术示范,淘汰短链氯化石蜡,减少中链氯化石蜡的生产和使用。项目将加强短链氯化石蜡及相关产品技术监督管理能力,在氯化石蜡生产和使用企业开展转型、替代示范和削减淘汰工作,并推动含短链氯化石蜡废物无害化处置,促进相关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该项目现处于概念申报阶段,预计2024-2025年开展项目准备工作,全额项目预计2026年正式启动,执行期5年。
 
  为推动项目申报和批准,根据项目设计,综合考虑氯化石蜡的生产和使用情况,拟在全国范围选择3个示范省,在全额项目阶段,开展氯化石蜡生产企业转型转产和污染清理示范,下游行业替代技术示范,废物处置技术示范,以及监督能力建设示范等活动。
 
  示范省选择要求见附件1,主要活动内容和申报要求如下:
 
  一、示范省主要示范活动
 
  (一)项目准备阶段(2024年-2025年)
  1. 开展省内氯化石蜡生产、使用企业调研,摸清潜在示范企业或示范区;
  2. 分析省内在短链氯化石蜡淘汰、中链氯化石蜡削减方面的需求,提出省内氯化石蜡相关政策标准体系完善和能力建设初步计划。
 
  (二)全额项目阶段(预计2026年-2030年)
  1. 全面开展省内氯化石蜡生产企业转产、转型、污染清理、废物处置的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并执行环境社会安保指南等;
  2. 全面开展省内短链和中链氯化石蜡使用领域淘汰替代,在典型下游企业开展替代示范工作,并推动含短链氯化石蜡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技术示范,并执行环境社会安保指南等;
  3. 制定和完善省内氯化石蜡相关政策标准体系,开展检测、监督、执法等能力建设。
  在全额项目阶段,项目将根据示范省具体工作内容,给予一定的赠款支持,但示范省应提供不低于1:7的配套资金(含实物配套和现金配套)。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省级人民政府牵头或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为申报主体,具有开展相关示范活动的强烈意愿。
  (二)申报文件
  申报文件包括意向函和申报材料。
  1. 意向函
  意向函应表明参与项目示范活动的意愿,并承诺按项目进度要求提供配套资金。具体模板见附件2。
  2.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示范省项目活动的初步计划,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等,按财国合〔2017〕33号文件要求附上联合融资承诺函。具体要求可参见附件3。
 
  三、其他
 
  请相关单位于2024年2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提交我中心(可接受原件、扫描件),如有疑问请致电联系人。
  联 系 人:段女士 陶女士
  联系电话:010-82268529、8990
  传 真:010-82200527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100035
  电子邮箱:duan.chunfeng@fecomee.org.cn
  tao.cheng@fecomee.org.cn
 
 
  附件:1.示范省选择要求
  2.意向函模板
  3.示范省申报材料模板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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