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市公安局机关大院立体智能停车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金额
1027.7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1]zszbgs[gk]2023005-1
预算金额1027.71万元
招标公司福州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小芳
中标公司山东九路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027.7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350101]ZSZBGS[GK]2023005-1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机关大院立体智能停车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州市公安局机关大院立体智能停车设备采购项目):
货物类(山东九路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向中标人收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 1.5%,(100,500]万元 1.1% ,(500,1000]万元 0.8%,(1000,5000]万元 0.5%。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中标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州市公安局机关大院立体智能停车设备采购项目:10.39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联系方式:1385015323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0591-87767686-8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芳、胡文姬、方立
电话:0591-87767686-8613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4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机关大院立体智能停车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山东九路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省高唐县人和街道办事处和安社区卢田楼村北段 | 10,277,142.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州市公安局机关大院立体智能停车设备采购项目):
货物类(山东九路泊车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机械立体停车设备 | 立体智能停车设备 | 九路泊车 | 品牌:九路泊车; 型号:11层20车位轿车型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9层16车位SUV型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9层32车位SUV型“子母式”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 6 | 组 | 1,712,857.0000 | 10,277,142.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熹 、 王梓桉 |
评审专家: | 陈心东 、 卢小玲 、 林集 、 林旭 、 张宇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向中标人收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 1.5%,(100,500]万元 1.1% ,(500,1000]万元 0.8%,(1000,5000]万元 0.5%。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中标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州市公安局机关大院立体智能停车设备采购项目:10.39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联系方式:1385015323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0591-87767686-8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芳、胡文姬、方立
电话:0591-87767686-8613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4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