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港大丰港区工作船安保设施工程外接电路及岸电线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03.8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070800410
预算金额203.82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盐城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先生1805297062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9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070800410
项目名称: 盐城港大丰港区工作船安保设施工程外接电路及岸电线路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盐城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盐城港大丰港区工作船安保设施工程外接电路及岸电线路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YL-DF-2024-Z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3.82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盐城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盐城港大丰港区工作船安保设施工程外接电路及岸电线路改造工程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苏盐城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港大丰港区工作船安保设施工程外接电路及岸电线路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盐城港大丰港区;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盐城港大丰港区工作船安保设施工程外接电路及岸电线路改造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现状条件及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程量清单更改的权利;2.1.3 最高投标限价:203.82万元;2.1.4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2.1.5 其他:最终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招标人确定的开工时间延迟而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2.6 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2.7 其他:本项目有推荐品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1 资质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电力行政监管部门核发的五级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1.3 业绩要求:无。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间的。(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2.2 其他要求: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3.2.2.2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0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3.2.2.3 本工程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部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3.2.2.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3.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一)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二)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7月0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三)企业自2023年07月0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四)企业自2024年04月01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有效的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材料扫描,通过网上报名方式发至我公司报名邮箱:785899875@qq.com或微信18052970625,并电话告知,逾期不予受理。4.2 文件工本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缴纳标书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5、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9日15时00分。5.2 开标地点: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盐城市区人民中路188号飞驰新天地广场2幢2712室)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10、其他10.1 投标保证金10.1.1 投标保证金数额:4.00万元。10.1.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1.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0.1.4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10.2 履约保证金10.2.1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中标价×10%。10.2.2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1)招标人接受中标人从基本账户缴纳的现金或银行保函中任何一种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2)本工程接受中标人提供的从基本账户缴纳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机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10.2.3 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10.2.4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10.3 付款方式10.3.1 项目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10.3.2 工程审计结算后付至审计价的97%;10.3.3 剩余3%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支付。10.3.4 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中标人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3.5 按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苏盐城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国际商务大厦2012室联 系 人:张工电 话:13851081881招标代理机构: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盐城市区人民中路188号飞驰新天地广场2幢2712室联 系 人:高先生联系电话:18052970625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盐城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国际商务大厦2012室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138510818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区人民中路188号飞驰新天地广场2幢2712室
联系人:
高工
电话:
18052970625
电子邮件:
785899875@qq.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项目名称: 盐城港大丰港区工作船安保设施工程外接电路及岸电线路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盐城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盐城港大丰港区工作船安保设施工程外接电路及岸电线路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YL-DF-2024-Z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3.82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盐城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项目投资额约203.82万元。 |
范围 | 盐城港大丰港区工作船安保设施工程外接电路及岸电线路改造工程;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7-29 15:00 |
开标地点 | 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盐城市区人民中路188号飞驰新天地广场2幢2712室) |
其他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盐城港大丰港区工作船安保设施工程外接电路及岸电线路改造工程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苏盐城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港大丰港区工作船安保设施工程外接电路及岸电线路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盐城港大丰港区;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盐城港大丰港区工作船安保设施工程外接电路及岸电线路改造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现状条件及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程量清单更改的权利;2.1.3 最高投标限价:203.82万元;2.1.4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2.1.5 其他:最终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招标人确定的开工时间延迟而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2.6 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2.7 其他:本项目有推荐品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1 资质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电力行政监管部门核发的五级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1.3 业绩要求:无。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间的。(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2.2 其他要求: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3.2.2.2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0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3.2.2.3 本工程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部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3.2.2.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3.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一)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二)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7月0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三)企业自2023年07月0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四)企业自2024年04月01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有效的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材料扫描,通过网上报名方式发至我公司报名邮箱:785899875@qq.com或微信18052970625,并电话告知,逾期不予受理。4.2 文件工本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缴纳标书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5、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9日15时00分。5.2 开标地点: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盐城市区人民中路188号飞驰新天地广场2幢2712室)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10、其他10.1 投标保证金10.1.1 投标保证金数额:4.00万元。10.1.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1.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0.1.4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10.2 履约保证金10.2.1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中标价×10%。10.2.2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1)招标人接受中标人从基本账户缴纳的现金或银行保函中任何一种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2)本工程接受中标人提供的从基本账户缴纳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机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10.2.3 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10.2.4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10.3 付款方式10.3.1 项目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10.3.2 工程审计结算后付至审计价的97%;10.3.3 剩余3%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支付。10.3.4 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中标人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3.5 按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苏盐城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国际商务大厦2012室联 系 人:张工电 话:13851081881招标代理机构: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盐城市区人民中路188号飞驰新天地广场2幢2712室联 系 人:高先生联系电话:18052970625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盐城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国际商务大厦2012室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138510818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区人民中路188号飞驰新天地广场2幢2712室
联系人:
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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