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采【2014】-54号遂川县环保局检测设备招标公告公告文件
遂川县环保局检测设备竞争性谈判招标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遂采[2014]—54号
采购项目:环保局检测设备
采购单位:遂川县环保局
遂川县环保局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0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及评标
六、授予合同
第三章 采购货物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附件
[项目编号:遂采【2014】-54号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公告
依据遂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方式,对环保局检测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遂采【2014】-54号
2、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预算 |
1 |
PH在线分析仪 |
一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5万元 |
2 |
COD在线分析仪 |
一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3.8万元 |
3 |
在线浊度仪 |
一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8万元 |
4 |
重金属铅在线分析仪 |
一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5.9万元 |
5 |
重金属镉在线分析仪 |
一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5.9万元 |
采购预算总价(元) |
伍拾壹万玖仟元整 |
||
1、采购预算包括水质在线监控平台和数据传输系统等的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本次招标货物分项报价,但以总价为投标报价中标。 |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商才能参加投标。
3.7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
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
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3.8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4、开标现场资格性审查证件展示:
已年检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国税及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联系事项
1、采购人: 遂川县环保局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3755449026
代理机构: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96-6318696
二0一四年十月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内容 |
1 |
2.1 |
采购人名称:遂川县环保局 |
2 |
3 |
投标人资格:详见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3 |
7.1 |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提出书面询问,询问函送至遂川县环保局、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问函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
4 |
7.2 |
答疑与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日2天前;网上给予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
5 |
15.1 |
投标保证金金额:金额壹万元,并在规定时间内汇入下列指定账户。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开标现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转帐方式入以下帐户。转帐银行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遂川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00285998090018888并在用途上注明遂采【2014】-54号遂川县环保局检测设备投标保证金等。 若评标时经核实后发现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帐者,视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
||
6 |
16.1 |
投标有效期:60 天。 |
7 |
17.1 |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 份;副本1份。 |
8 |
19.1 |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下午3:30 |
19.2 |
开标地点:江西省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下午3:30 |
||
9 |
26.2 |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在各谈判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或高于)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
10 |
32.1 |
中标供应商按规定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交综合服务费。 |
11 |
33.1 |
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本项目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
1.适用范围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公告中所述检测设备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遂川县环保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投标人”(或投标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检测设备)投标活动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
2.4 “货物”是指遂川县环保局检测设备,包括运输、安装、税收、培训等。
2.5 “服务”是指本项目检测设备的技术协助服务。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投标公告”
4.投标费用
4.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投标人代表
5.1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6.招标文件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各章的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投标须知;采购需求和技术商务要求;评标办法;合同条款;附件。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提出书面询问,询问函送至遂川县环保局、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问函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7.2答疑与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日2天前在指定网上发布。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主动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答疑与澄清在投标截止日2天前的修改一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指定网上发布,所有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关注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政府采购网,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
9.提示
9.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
10.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0.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3) 明细表
(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技术文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8)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投标文件目录”
1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
13.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其投标货物和服务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的偏差。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
14.投标报价
14.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中的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14.2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明细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14.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4.4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货物的,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开标现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转帐方式入规定帐户。并在用途上注明“遂采【2014】-54号遂川县环保局检测设备投标保证金”。
15.2 任何未按第15.1要求提交可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5.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
15.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5.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的。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应自投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影响保证金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投标文件非特殊情况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7.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装在密封信封中。
18.2 为方便开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同时保证正、副本标书中也附有),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18.3封口处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19.2 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指定网上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21.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皮上标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1.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时间段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2.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或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声明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2.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3.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和投标条件的为无效投标。
(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3.2 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 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3.3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进行修改,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3.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提交投标书的;
2)提交了可调整报价的和超过采购人预算金额的;
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要求的;
4)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5)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资格证明文件相互矛盾的;
6) 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7)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投标情形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的。
23.5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4.谈判
24.1谈判小组按照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和商务上的谈判。
24.2在谈判期间双方可就技术、商务、价格内容等按要求进行变更、补充完善,变更、补充完善的最终内容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作为评审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4.3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4 技术、商务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更改。
24.5在谈判文件没有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不能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其后一轮报价无效。
24.6当全部最终报价均超出政府采购预算,谈判小组可宣布本次谈判失败。
24.7谈判开始到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谈判小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谈判报价及其它信息。否则,按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25.投标的评价与比较
25.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与评价。
2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
26.1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6.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6.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报价、技术内容、商务内容等进行评比。
26.2.2评标办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7.与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27.1 除按本须知第24.1条规定的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评标委员会接触。
27.2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中标人的决定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8.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8.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全面地履行合同和依据评标办法审查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9.中标公告
29.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招标文件及补充、更正和公示网址规定的网上发布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29.2中标公告发布期内,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的质疑书送达(不接受传真、邮件)至代理机构。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 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无事实证明视为无效质疑);
(3)提起质疑的日期。
30.中标通知书
30.1 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2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同时按照本须知第15.4条和第15.5条的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
31.签订合同
31.1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31.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采购代理服务费
32.1中标供应商按规定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交综合服务费。
33.解释权
33.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章、采购货物技术与商务要求
一、采购货物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本系统相关的设备购置和安装需由中标单位一次完成。中标单位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仪表间提出改造建议及方案,合理布置相关设备,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及验收要求。其它事宜由中标方全权负责,包括施工、供货、安装调试、投运,直至数据联网上传通过验收,并负责技术人员的免费培训等。
(二)、系统组成
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在线监测仪器(主要监测指标:PH/温度、浊度仪、COD、重金属铅和镉在线分析仪),水质监控平台,配电系统,机柜、等组成。
(三)、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COD在线监测仪
1、 测量范围:至少1000mg/L(可据水样实际情况进行量程设置切换)。
2、 测量间隔:1~120分钟(任意可调)。
3、 准确 性:≥100mg/L时,<测量值的10%;<100mg/L时,<±5mg/L。
4、 显示单元:5.7英寸触摸屏。
PH在线分析仪
1. 大屏幕中文显示。
2. 自动存储数据时间,可连续存储超过1年的数据。在同一屏上提供“历史曲线”显示和“定时定点”查询等功能。
3. 具有密码保护功能,防止随意操作。
4. 产品编码信息唯一可查,有产品序列号,掉电保护>10年。
5. 测量范围:0~14pH。
6. 分 辨 率:0.01pH, 0.1℃。
7. 精 度:±0.01 pH,±0.3℃ 。
在线浊度仪
1. 可现场线性多点校准提高测量精度。
2. 打印功能,可接入盘式/针式打印机。
3. 测量单位可选(mg/l g/l ppm %)。
4. 多种安装方式,中英文操作界面,有断电数据保存和历史数据储存功能
5. 测量范围: 0~1000mg/l;
6. 精 度: ±2%FS
7. 分辨 率: 0.01
重金属在线检测仪(总镉)
1. 适用于地表水监测、河流断面、饮用水源地等水质监测。
2. 具有自动清洗、采样、报警、掉电保护、数据存储功能。
3. 液晶显示触摸屏、中文人机对话界面。
4. 具备断电保护、来电自动恢复功能、数据自动存储、掉电不会丢失。
5. 具备缺试剂报警、缺样品报警、仪器漏液报警、试剂样品无法导入反应系统等异常报警功能。
6. 配套前处理系统,能适应于各种水质,自动清洗、进样、加标、测量,可发出超标报警。
7. 测量范围:量程0-1mg/L,其他可以扩展。
8. 测量精度:0.1 μg/L
9. 分辨率:0.1 ug/L
10. 准确度:±10%
11. 重复性:≤10%。
12. 采样周期:时间间隔(1min~9999min任意可调)和整点测量模式。
13. 触摸屏显示及指令输入;异常复位和断电后来电,仪器自动排出仪器内残留反应物,自动恢复工作状态。
重金属在线检测仪(总铅)
1. 适用于地表水监测、河流断面、饮用水源地等水质监测。
2. 具有自动清洗、采样、报警、掉电保护、数据存储功能。
3. 液晶显示触摸屏、中文人机对话界面。
4. 具备断电保护、来电自动恢复功能、数据自动存储、掉电不会丢失。
5. 具备缺试剂报警、缺样品报警、仪器漏液报警、试剂样品无法导入反应系统等异常报警功能。
6. 配套前处理系统,能适应于各种水质,自动清洗、进样、加标、测量,可发出超标报警。
测量范围:量程0-1mg/L,其他可以扩展。
测量精度:0.1 μg/L
分辨率:0.1 ug/L
准确度:±10%
重复性:≤10%。
采样周期:时间间隔(1min~9999min任意可调)和整点测量模式。
其他:常报警和断电不会丢失数据。
触摸屏显示及指令输入;异常复位和断电后来电,仪器自动排出仪器内残留反应物,自动恢复工作状态。
水质在线监控平台
(1)通讯:采用GPRS,ADSL等传输方式,实现监测中心系统软件与各水站现场设备数据的采集和命令传送。具有定时定量和实时传输功能。
(2)系统信息设置。能录入并管理上多个监测站点和同一站点多个监测断面的常规信息。
(3)监测参数设置。能够设置COD、重金属、pH、温度、浊度等监测因子和通信参数的设置,允许多种监测设备接入。
(4)实时监测。可以实时监测或巡测多个水质监测因子的数据变化情况。
(5)历史数据查询。能查询和显示指定日期指定监测站点的各种历史监测数据,全部按图形或列表方式显示。
(6)统计上报。具有自动上报功能;能够对特定时间段内指定的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能保存汇总的数据,根据需要打印出实时监测报表、日报表、月报表、年度报表。
(7)自动报警。如出现现场设备掉电、异常和某些水质参数值超过了设定的上下限值等情况,系统便自动记录并预警或报警。
数据传输
配备齐全的通信接口,支持局域网、ADSL、GPRS、CDMA、PSTN 等,满足不同现场环境下对远程通信的要求。能自动根据用户的设置实现对各种水污染源和气污染源的监控,自动对各种前端仪表进行采集和控制,不需修改程序。
数据传输系统必须满足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HJ/T212-2005)。
企业综合素质要求:
1、产品证书:具有产品相关国家认证证书
2、质量监督部门的仪器、检测报告:具有国家级质量监督部门的仪器检测报告。
3、工程业绩及用户对质量、售后服务的反馈良好口碑意见证明
2011年至投标截止前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
售后服务要求:
1、承诺书: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免费保修期:至少1年。
3、技术服务:有完善的技术服务措施(含技术人员安排)。
二、付款方式
由采购方按下列程序在5天内付款:
1. 预付款:签订合同后,设备到达遂川,采购方查看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
2. 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起,正常使用1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余款为结算金额的10%,作为本设备的保修金,待本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七天内支付。
三、本次招标在符合(或高于)仪器基本参数前提下,采用低价优先法。
第四章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标段: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投标书
致:遂川县环保局、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
1. 开标一览表
2. 明细表
3.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60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投标人名称:
法人(签字)
全权代表姓名(签字):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2.开标一览表(包括分项报价,以总价中标)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投标品牌 制造商名称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报价(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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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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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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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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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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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大写 元): |
¥ |
注:此表应按“投标须知” 规定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且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有该表。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3.报价明细表(包括分项报价,以总价中标)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小计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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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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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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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大写 元): |
¥ |
注:1.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盖章):
4.(硬件软件)技术规格要求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品目名称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 |
响应/偏离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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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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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注: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对于评分的技术参数应在此表中详细响应,否则有可能废标。
投标人代表签字: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包括硬件及软件的各项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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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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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注:商务条款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否则评委可能会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判。
投标人代表(签字):
6.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代理商作为投标人的应填写和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3)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4)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5)评标委员会将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