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HRCG202105(招标文件编号:ZHRCG202105)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泉州管理分公司所属路段公司车辆统一保险项目服务采购(三次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晋江青阳泉安中路483号泉隆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16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分公司 |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泉州管理分公司所属路段公司车辆统一保险项目服务采购(三次招标) | 共有车辆205部: 保险险种:本次采购车辆统一保险的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交强险、车辆盗抢险、清障车拖车二次事故责任险。 | 1、在参保车辆的保险责任期内,若中标人的保险政策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投保人,投保人有权享受其优惠政策。除行业政策调整外,不利于投保人的新的车保政策,将被拒绝。 2、中标人必须设立专门针对本项目车保险的服务机构,指派专人负责,确定地点,形成整套的规章制度和服务体系,为服务对象办理承保、理赔、保费结算、车辆统保信息汇总等业务。 3、中标人应上门接受投保、送交保单、接收服务对象索赔单证以及提交赔款,并接受电话预约投保、业务咨询等。 4、中标人应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定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的相关险种条款及响应本次招标要求编制的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服务手册承诺的内容,承担服务对象机动车辆的保险责任。 5、对中途投保的车辆,中标人应按实际投保天数计算保费(日保费应为年平均日保费)。 6、中标人应对有关车辆出险报案、现场勘查、施救、理赔等在时间、处理办法及措施上有明确的承诺。 7、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依法承担赔偿金额。 8、交强险按照投保当时国家规定的最新政策执行。 9、合同实施期间,如因车险监管政策原因导致车辆保险最大优惠折扣系数发生变化,并优于本次投标的优惠折扣系数,投标人根据变化后的最大优惠折扣系数执行。 | 2年 | 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按市保险协会确认的车辆实际价值确定投保金额;第三者责任险最高可按100万元限额进行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按核定座位每座2万元进行投保,清障车拖车二次事故责任险每年5万元进行投保。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仁义,陈铭泉,肖金宝,赵梅花,吴英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 双方约定以中标金额作为基数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29%计取(含专家费)。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本笔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74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分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晋江青阳泉安中路483号泉隆大厦
成交价暂定:¥1600000元(大写:壹佰陆万圆整),2021年实际结算以各投标人经批准的最低自主系数 0.65 结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泉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肖厝社区高速公路泉州北收费站内
联系方式:吴先生 13860769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弘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体育街269号2#楼A幢7层
联系方式:小戴 15860528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13860769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