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怀宁县石牌镇广丰村经济联合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74.5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hn-2023-106
预算金额74.59万元
招标公司怀宁县石牌镇广丰村经济联合社
招标联系人王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56-4967806
中标公司安徽宁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4.5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年怀宁县石牌镇广丰村经济联合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HN-2023-106
二、项目名称:2023年怀宁县石牌镇广丰村经济联合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宁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庆市怀宁县公岭镇三铺村龙隔组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肆万伍仟玖佰玖拾陆元捌角捌分(¥745996.8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振宇、杨保珠、郝格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人民币11189.95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或怀宁县石牌镇广丰村经济联合社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4967806;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496780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石牌镇广丰村经济联合社
地 址:怀宁县石牌镇广丰村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3956527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496780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395652788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推荐名单及推荐理由
5.开标记录表
2023年09月06日
一、项目编号:CG-HN-2023-106
二、项目名称:2023年怀宁县石牌镇广丰村经济联合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宁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庆市怀宁县公岭镇三铺村龙隔组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肆万伍仟玖佰玖拾陆元捌角捌分(¥745996.8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2023年怀宁县石牌镇广丰村经济联合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服务内容:本工程为2023年怀宁县石牌镇广丰村经济联合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239亩、土壤改良300亩、T50型渠道1110m,预制靠板38m;沟渠清淤、50T型槽节制闸8座,渡槽2座,涵洞41座,生产路748m等。主要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210日历天 服务标准: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中的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振宇、杨保珠、郝格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人民币11189.95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或怀宁县石牌镇广丰村经济联合社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4967806;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496780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石牌镇广丰村经济联合社
地 址:怀宁县石牌镇广丰村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3956527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496780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395652788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推荐名单及推荐理由
5.开标记录表
2023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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