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方案设计及预算审核和造价咨询项目 (项目编号:TZZC-2021-GK-0701)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92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zzc-2021-gk-0701
预算金额39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邢娜022-28208917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19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02
公告正文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方案设计及预算审核和造价咨询项目 (项目编号:TZZC-2021-GK-070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方案设计及预算审核和造价咨询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17层175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C-2021-GK-0701
项目名称: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方案设计及预算审核和造价咨询项目
预算金额:392.0万元
最高限价:39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40 40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50 50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30 30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4包 30 30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5包 45 45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6包 51 51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7包 51 51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8包 45 45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9包 50 50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第1-5包:自合同签订起至本合同约定咨询任务完成后终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6-8包: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咨询报告;服务周期不限于咨询报告周期; 第9包:应于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咨询报告;服务周期不限于咨询报告周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第1-5包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年或 2020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人须提供 2020年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第6-9包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年或 2020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人须提供 2020年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2日 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17层1756室)
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17层1756室获取。现场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17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第一包:捌仟元整, 第二包:壹万元整, 第三包:陆仟元整, 第四包:陆仟元整, 第五包:玖仟元整, 第六包:壹万元整, 第七包:壹万元整, 第八包:玖仟元整, 第九包:壹万元整。 投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转账或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包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浦安支行 账号:77060157400000072 户名: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联系方式:24138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17层
联系方式:022-28208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娜
电 话:022-28208917

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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