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江住宅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临江住宅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临江住宅精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临江住宅精装修工程,其中,装修建筑面积约 35000 平方米,地下约 15000 平方 米,地上约 20000 平方米;总平景观改造面积约 12500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江住宅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临江住宅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 均应具有)。
3.1.5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 员)业绩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 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 B 证;
3.1.6 财务要求:
无;
3.1.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建筑面积 30000 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2)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建筑面积 30000 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 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2 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4 入围条件:房建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 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3.5 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 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 666 号福年广场 T1 栋 27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 666 号福年广场 T1 栋 27 楼)
七、其他
临江住宅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临江住宅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通建设工 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高新南区。
2.2 项目概况:临江住宅精装修工程,其中,装修建筑面积约 35000 平方米,地下约 15000 平方米,地上约 20000 平方米;总平景观改造面积约 12500 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临江住宅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范围内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直至竣工 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 150 个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 均应具有)。
3.1.5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 员)业绩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 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 B 证;
3.1.6 财务要求:
无;
3.1.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建筑面积 30000 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2)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建筑面积 30000 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 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2 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4 入围条件:房建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 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3.5 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 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26 日至 2024 年 07 月 30 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将下列资料(详见第 4.2 条)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1195551443@qq.com)并电话 告知(028-86610077-5188),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将招标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投标人指 定邮箱。
4.2 资料:
①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人为 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②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 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③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 标人单位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提供) ④省外企业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
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提供)注: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投标人应在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标人的指定邮箱和联系方式。③本次招标文件获取阶段不核验原件,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 标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8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 666 号福年广 场 T1 栋 27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一街 1008 号(成都七中高新校区对面)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8-8533282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 666 号福年广场 T1 栋 27 楼 联 系 人: 周女士、邵女士
电 话: 028-86610077-518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