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川区农村黑臭水体—永荣镇姜家坪塘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3﹞10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永川区永荣镇东岳村柏桷村民小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姜家坪塘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控源截污、生态治理、生态修复工程。①控源截污工程:楼栋污水立管300m;雨污分流改造管道663m;新建化粪池7座,接户管180m,改造化粪池17座,化粪池清掏50座;养鸡场关停1家。②生态治理:护岸生态石笼1305m³,抛石驳岸1044㎡,生态护坡6580㎡,维护便道920m,生态渗滤沟760m,生态隔离带2613㎡,湿地池1026㎡,生态缓冲带1502㎡,清淤16000m³。③生态修复:浅水湿地783㎡,鲢鱼0.64万尾,鳙鱼0.42万尾,鲫鱼0.12万尾。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636.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11.31万元。
2.4 招标范围:永川区农村黑臭水体—永荣镇姜家坪塘治理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永川区益川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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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永川区永荣镇永兴老街70号 |
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 |
联系人: |
吴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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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苏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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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9122141870 | 联系电话: | 023-49621986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永川区农村黑臭水体—永荣镇姜家坪塘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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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 |
580102029000908977-288 |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支行 |
311601010400239230000005305 |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支行 |
1239132821105010308 |
招标公告.pdf
(8.10)姜家坪塘施工设计.zip
永川区农村黑臭水体永荣镇姜家坪塘治理工程招标限价.pdf
[50011820230821001010101].CQZF
永川区农村黑臭水体永荣镇姜家坪塘治理工程空白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