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延吉市空港区智慧夜景照明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延建施2019-100]-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19/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延建施2019-10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崔健15120020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经理0431-88513579
标书截止时间2019/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19/12/13
公告正文


延吉市空港区智慧夜景照明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延建施20191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空港区智慧夜景照明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延吉市发展及改革局以延市发改字【2018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边鸿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吉市空港区智慧夜景照明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吉林省延吉市空港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延吉市空港区智慧夜景照明工程建设项目,购置智慧亮化板块、LED显示屏板块、智慧路灯板块;打造智慧夜景、智慧路灯、智慧LED大屏幕;应用覆盖全区的城市建设、运营、综合管理和民生服务等领域。保障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延吉市空港区经济低碳、可持续、创新的发展。

2.4 招标范围:延吉市空港区智慧夜景照明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设备调试、工程竣工及环保等综合验收。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以及按发包方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11日,竣工日期为20211231日,总日历天数730天。

2.6 质量标准:

  1. 材料设备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

  2. 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1)投标人均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且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且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

  1.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均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

  2.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6-2018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3.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分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自行实施设计和施工,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直接将工程项目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择优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加强对分包的管理,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也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和施工业务一并或者分别分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设计的,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施工的,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异议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122日至201911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北京时间,在延吉市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110室购买招标文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对施工资质要求: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须提供);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5)吉林省内: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提供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证明;设计企业应提供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证明。其他省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评价证明;设计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评价证明;

6)投标单位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须含企业及项目经理

4.2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在中国通用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下载。中国通用中国建设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

4.3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执行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

4.4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投标人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开标时领取专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1213900分,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边鸿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110

联系人:崔 健 联系电话:15120020706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7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0431-8851357913252614431

监督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3-8150033

地址:可就近到辖区派出所或公安局扫黑办


延吉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3-5010353

邮箱:232876714@qq.com

地址: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407号(延吉市住建局一楼)招投标办公室

邮编: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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