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2025年深圳电信坪山大鹏分公司房屋维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存续)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17-04d-2023-d-a0739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 ||||||||||||||||||||||
比选文件名称: | 2023-2025年深圳电信坪山大鹏分公司房屋维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存续)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4-27 17:33: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4-28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5-04 17: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23-2025年深圳电信坪山大鹏分公司房屋维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存续)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2025年深圳电信坪山大鹏分公司房屋维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存续),比选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3-D-A0739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备注: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3)计划工期:具体订单工程以经批准的开工报告规定的开工日期起,具体订单工程计划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要求完成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及调试等工作,节假日、雨天等均已包括在内)。如有特殊情况,则由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具体工程工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4)承包方式:本工程包报建、包工、包部分配套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内容(包括相关政府部门验收)的形式承包。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2023-2025年深圳电信坪山大鹏分公司房屋维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存续);详见《附件1、清单价格库》,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内容; 2)承包商在本工程项目全部完后要负责有关验收,包括质检部门验收,通过环保测试和材料所有资料文件;3)承包商在施工前或期间负责办理有关开工前手续及施工许可证及市或区报建、安全、市容等一切相关手续,且所产生费用由承包商支付;4)垃圾清运。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参选将予以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4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4财务指标:本项目不要求。 2.1.5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一年(2022年4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装修工程的相关施工经验,累计金额达到40万元或以上。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6项目团队要求: (1)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具备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2年10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 (2)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需在附表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且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其中至少配备有1名电工、1名焊工、1名高处作业人员。 (3)参选人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a)现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2年10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参选人); b)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另须同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在相关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作业类别、操作项目、有效期开始时间、有效期结束时间等信息)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c) 在工程进行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d)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车辆配备要求:参选人须至少提供1辆人员运输车(不低于5人座小汽车)及1辆工程(材料或垃圾)运输车(载重不低于1.4T),自有车辆须提供通过年审的有效行驶证且行驶证须为参选单位企业;租赁车辆须提供通过年审的有效行驶证及租赁合同,否则评委对该车辆不予认可。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 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业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6)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 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28日08时30分至2023年5月4日17时3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1091003767230739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转账备注:比选代理机构编号的数字部分-单位简称-标书费。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0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参选保证金:人民币2600.00元; a)参选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参选保函、保险等,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参选保证金应当从参选人账户转出(应当从参选人基本账户转出)。 b)以银行保函、参选保函、保险形式提交参选保证金的,保函中应当写明受益人为[比选人],担保项目为 [比选项目名称],担保有效期应覆盖比选有效期。保函、保险原件应作为参选文件在参选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指定地点。 6.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邮 编:518034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 开 户 名: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 邮 编:518034 项目负责人:赖礼荣/郑适(所有关于项目的问题,请优先与第一项目负责人联系)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lailr@gcbidding.com /zhengshi@gcbidding.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307391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3年4月27日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2023-2025年深圳电信坪山大鹏分公司房屋维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存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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