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区园区智慧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340.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区园区智慧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11919001000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有预留份额,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 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 60%;
采购人名称: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任丘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刁忠良 0317-337300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沧州市运河间迎宾北大道泰大国际双子座B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庞园园 0317-3083929
采购预算金额:13405091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北区(北京道、龙飞路、龙潭路、龙潭支路、龙翔路)智慧系统、中区(林兴路、石化路、泰山道)智慧系统、南区(创业路、华铝道、华美支一、华美支二、华美支三、华硕路、坚美路、开拓路、链轮北路、链轮南路、链轮中路、三佳道、双兴东、西路)智慧系统、龙飞路停车场智慧系统、林兴路停车场智慧系统及智慧园区(南中北)信息化平台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 :任丘经济开发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ldquo;双盲&||'||'rdquo;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 号)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3.1.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1.1.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他要求:3.1.2.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须提供2024年7月-2024年9月连续3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1.2.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法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查询地址“信用河北(http://xy.hebei.gov.cn/)” 3.1.2.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有预留份额,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 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 60%; 3.1.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的投标;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11-1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11-19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2 09:00
开标时间:2024-12-12 09:00
开标地点:冀招标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7-3083929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有预留份额,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 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 60%;
采购人名称: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任丘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刁忠良 0317-337300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沧州市运河间迎宾北大道泰大国际双子座B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庞园园 0317-3083929
采购预算金额:13405091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北区(北京道、龙飞路、龙潭路、龙潭支路、龙翔路)智慧系统、中区(林兴路、石化路、泰山道)智慧系统、南区(创业路、华铝道、华美支一、华美支二、华美支三、华硕路、坚美路、开拓路、链轮北路、链轮南路、链轮中路、三佳道、双兴东、西路)智慧系统、龙飞路停车场智慧系统、林兴路停车场智慧系统及智慧园区(南中北)信息化平台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 :任丘经济开发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ldquo;双盲&||'||'rdquo;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 号)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3.1.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1.1.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他要求:3.1.2.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须提供2024年7月-2024年9月连续3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1.2.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法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查询地址“信用河北(http://xy.hebei.gov.cn/)” 3.1.2.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有预留份额,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 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 60%; 3.1.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的投标;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11-1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11-19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2 09:00
开标时间:2024-12-12 09:00
开标地点:冀招标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7-3083929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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