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购置在线取样检测仪器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10-04a-2023-d-e0372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乐皖鄂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4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ZB-10-04A-2023-D-E03720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2〕32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卷烟材料厂购置在线取样检测仪器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为满足滤棒产品检测需求,具体采购内容:2台在线自动取样装置、7台在线综合测试台。本项目采用最高总价限价,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不含税):387.7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总价限价包括完成采购文件规定标包范围和期限内的所有工作费用,以及为完成标包项目工作可能发生的人工和人身意外保险、协调、交通、检测、必要的工具材料、备件耗材等全部费用。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4质保期要求:不少于1年(以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货物交货期限:招标人下单后60日内必须到货。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签订采购合同。
1.7交货地点: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
1.8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必须为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并完全符合招标方的要求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参数、质量等要求。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投标人可以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如为设备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设备代理商的,必须具备所投设备的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3月15日9:00时至2023年3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文件的获取与下载。
2)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3)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首页客服热线。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
②电汇(请致电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获取对公汇款账号,联系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报名及支付均属无效。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4日09:30时,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203室(具体地址指引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下载文件附件中投标地址指引)。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注:如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取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开标方式)。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09:30时。
6.3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203室(具体地址指引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下载文件附件中投标地址指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203室
邮编:430070
联系人:乐皖鄂、张美华、伍秋金
招标人: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
招标采购部门:工艺品质科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环湖中路123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2〕32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卷烟材料厂购置在线取样检测仪器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为满足滤棒产品检测需求,具体采购内容:2台在线自动取样装置、7台在线综合测试台。本项目采用最高总价限价,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不含税):387.7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总价限价包括完成采购文件规定标包范围和期限内的所有工作费用,以及为完成标包项目工作可能发生的人工和人身意外保险、协调、交通、检测、必要的工具材料、备件耗材等全部费用。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4质保期要求:不少于1年(以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货物交货期限:招标人下单后60日内必须到货。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签订采购合同。
1.7交货地点: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
1.8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必须为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并完全符合招标方的要求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参数、质量等要求。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投标人可以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如为设备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设备代理商的,必须具备所投设备的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3月15日9:00时至2023年3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文件的获取与下载。
2)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3)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首页客服热线。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
②电汇(请致电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获取对公汇款账号,联系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报名及支付均属无效。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4日09:30时,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203室(具体地址指引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下载文件附件中投标地址指引)。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注:如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取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开标方式)。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09:30时。
6.3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203室(具体地址指引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下载文件附件中投标地址指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203室
邮编:430070
联系人:乐皖鄂、张美华、伍秋金
招标人: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
招标采购部门:工艺品质科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环湖中路123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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