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某单位采购食堂物资(米面粮油、肉蛋禽水产、水果蔬菜、调味品、副食品)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acs-2023-049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HACS-2023-049 
二、 招标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某单位采购食堂物资(米面粮油、肉蛋禽水产、水果蔬菜、调味品、副食品)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四、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按照兵财库(2023)29号文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7)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8)《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织)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任何关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零售业及其他未列明的行业。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地址: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分公司(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路二号恒和华星酒店9楼3号(B))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04日10:30(北京时间)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分公司(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路二号恒和华星酒店9楼3号(B)),逾期未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 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3年12月04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分公司(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路二号恒和华星酒店9楼3号(B))。 
(四)提供材料:详见谈判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传真:  / 
地址: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路二号恒和华星酒店9楼3号(B)  
2、采购人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某单位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传真: / 
地址: 新疆石河子市 
3、监督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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