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餐饮服务采购项目(2024-JQ02-F1394)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5/0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q02-f139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4
公告正文
我部于2025年01月03日 发布了2024-JQ02-F1394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及开标地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24 09:00:00,更正为:2025-01-24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1-24 09:00:00,更正为:2025-01-24 10:3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甘园路50号(广营大厦),更正为:广州市天河区甘园路50号(广营大厦)综合办公楼8楼会议室。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甘园路50号(广营大厦),更正为:广州市天河区甘园路50号(广营大厦)综合办公楼8楼会议室。
根据工作安排,为给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到系统预留充足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由原来的9:00调整为当天的10:30,开标时间同步调整为当天的10:30。且补充投标及开标地点详细地址,即广州市天河区甘园路50号(广营大厦)综合办公楼8楼会议室。
注意:根据防疫要求,发热、咳嗽、腹泻等身体不适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文书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2.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供应商应当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质疑受理单位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应当一次性进行补正。
(二)质疑不予受理情形
1.质疑供应商未参与质疑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
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
3.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的质疑期限。
4.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文书内容的要求。
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供应商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
6.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三)评审专家评分判定依据
对于采购文件明确需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要求响应和商务条款响应,如证明材料能够佐证偏离表中响应内容,则按偏离表中响应内容进行打分;如证明材料不能佐证偏离表中响应内容,则视为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按照无证明材料进行打分。
(四)本项目为指导价采优运作模式,故无需报价,按照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格式填写即可。
202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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