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小兴安采石场
五大连池市小兴安采石场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五采让〔2023〕第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以及《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五大连池市小兴安采石场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矿业权交易平台
出 让 人:五大连池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和平大街299号
交易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五大连池市小兴安采石场位于五大连池市东北方向直线距离约86公里处,兴安乡西北直线距离3.9公里处。五大连池市至兴安乡可经吉黑高速或国道G2020到达小兴安林场后经乡道Y007到达,乡道Y007从项目区东侧通过,交通便利。
项目名称 |
矿种 |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面积 (平方公里) |
资源储量 |
开采 方式 |
生产规模 (万立方米/年) |
拟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五大连池市小兴安采石场 |
建筑用砂 |
1、5427981.0656 42583015.5386 2、5427946.6697 42583438.8728 3、5427695.3150 42583370.0810 4、5427758.8151 42582862.0800 开采深度由 408.57m 至 387.0m |
0.116 |
139.73万立方米 |
露天开采 |
20 |
5.7 |
142.90 |
5 |
142.90 |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需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要求进行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按照规定,配合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设立基金账户并缴存矿山地质与土地复垦基金,按方案要求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新建砂石矿山应按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建设。竞得人需参照《黑龙江省绿色矿山等级划分与评定》要求建设绿色矿山,具备申报条件的可以参加省级、市级绿色矿山评定。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营利法人资格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的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的多家公司或母子等公司,只能由其中一家公司申请参加竞买)。
2、竞买人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全国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近两年无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失信名单、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记录。
3、本次挂牌不接受个人和联合体竞买。(竞买人报名时需上传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采矿权竞买承诺书扫描件、诚信廉政承诺书,在出让文件中下载)。
4、竞买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与矿产资源开采相关的经营事项。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竞买人需具备的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等要求
1、竞买人的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所竞买采矿权规定的竞买保证金;竞买多个采矿权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所竞买采矿权规定的竞买保证金累加总额。
2、竞买人需提供具备本采矿权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银行流水证明(不低于900万元)。竞买多个采矿权的,银行流水证明金额应不低于所竞买采矿权规定的资金实力累加总额。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
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公告时间:2023年6月15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13日11时30分(节假日除外);
挂牌时间:2023年7月14日9 时00分至2023年7月27日 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在竞买报名时间内,下载本项目的出让文件(挂牌须知)。
2.申请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13日11时30分(节假日除外);
3.申请报名方式: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如在操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平台联系。
4、在2023年7月13日15时00分前通过交易平台查看是否获得竞买资格。
5、获得竞买资格后,需在2023年7月13日16时3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缴纳至交易网给定的账户,方可参与挂牌活动。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6、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退还。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采矿权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不低于底价且为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达不到底价的,不成交。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电子竞价,通过电子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本次挂牌出让矿业权简介仅作参考,竞买人可自行到矿业权出让区块实地调查了解,以便参与竞买,费用自理,出让方不作任何承诺。
2、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竞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得人在矿山勘探、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
3、竞得人需自行办理矿山立项、用地、设计、安全、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其他相关手续,涉及到用林用地的,由竞买人自行和所有人(村集体、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并自行解决除出让标的物以外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因办理上述相关手续而造成办理采矿权登记延误的,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竞买人对本次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权属和其他地面附着物如林木、种植物、安全距离内房屋及周边环境等问题须作充分了解,对受让后可能向第三方做出的补偿等问题,由竞得人依据有关规定与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协商解决。
5、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导致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的或登记后无法开采的,出让人仅退还竞得人所支付的采矿权出让权益金(价款),其他费用竞得人自行承担。
6、因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省市县有关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而导致竞得人不能正常采矿的,按有关补偿政策执行。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造成矿山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损失。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压覆矿区范围或关闭矿山的,竞得人必须同意放弃被压覆矿区范围或关闭矿山,相关补偿费用按国家、省有关政策执行,或按照竞得人与建设方签订的补偿协议执行,出让人及发证机关不负责协调。
7、本次出让的仅为该区块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竞买人需考虑竞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矿施工所涉及的场地问题,否则可能导致采矿目的无法实现。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采矿权出让有异议者,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五大连池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十、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出让合同或解除合同,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费用自行承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4、采取暴力威胁、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1、本次出让活动不受理电子邮件、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2、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必须具备其他有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并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土地复垦等工作,防止水土流失,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3、本次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4、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5、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同时一次性全额缴纳矿业权出让权益金(价款)。不能按时交纳矿业权出让权益金(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而再次挂牌所造成的损失。
6、本次矿业权出让结果将在本次出让活动结束后,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7、与本公告及与本矿业权挂牌交易相关的补充通知、公示等应公开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联系方式:0456-2826396
联系人:郑超
五大连池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