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绵阳市安州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项目(一期)后评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1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7052022000111
预算金额21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派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佳佳0816-2121577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7052022000111

二、项目名称:绵阳市安州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项目(一期)后评估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成都综合岩矿测试中心 成都市人民北路1段25号 2,1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成都综合岩矿测试中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以污染源头防控、钝化效果持续时间、种植结构调整、低累积品种替代及交付农民重新种植后土壤环境和农产品治理变动等情况为重点,对绵阳市安州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一期)开展后评估工作;范围包括绵阳市安州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一期)的治理修复面积1669亩(其中轻度污染治理区517亩、中度污染治理区568亩、重度污染治理区584亩)。 1、本项目实施的技术规范为《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3343-2018)。 2、评价方案要求: 通过相关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多种方式,在审阅分析耕地污染治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现场踏勘结果及安州生态环境局耕地污染治理修复结果,确定耕地污染治理效果的评价内容,制定评估方案。 (1)相关资料收集与现场踏勘 收集并审阅耕地污染治理与修复区域内区域自然环境特征、农业生产土地利用状况、土壤环境状况、农作物污染监测及耕地污染风险评估与治理方案相关文件、治理实施过程的记录文件及台账记录、治理中所使用的耕地投入品情况、二次污染监测记录、治理项目完成报告等耕地污染治理资料以及各类相关图件等相关资料,并通过现场踏勘,摸清耕地治理修复情况,为后续的后评估方案制定提供基础。 (2)采样布点方案 ①土壤与农产品 对耕地治理区域土壤和农产品进行布点采样,布点密度为15亩一个,土壤及农作物协同采样,同时按照每个评价区域单元不少于10个采样点位,土壤-农作物协同采样情况见表1-1,拟采集168个土壤和农产品样品(另含平行样和质控样17个,共185件)。分析土壤中的全量镉和有效态镉以及农作物中的镉。(每年开展两季)。 表1-1农作物与土壤协同采样布点数量统计情况 地块 轻度污染区 中度污染区 重度污染区 面积(亩) 布点数量(个) 面积 布点数量(个) 面积 布点数量(个) (亩) (亩) 地块1 186 13 18 10 / 0 地块5 60 10 72 10 450 30 地块2 150 10 160 11 20 10 地块10 76 10 204 14 58 10 地块11 45 10 114 10 56 10 总计 53 55 60 ②灌溉水和底泥 灌溉水每个乡镇采集各布设1个地下水和1个地表水点位,此外每组采集1个平行样,共采集样品数量10个;底泥共布设4个点位,1个平行样,共采集5个底泥样品。 ③大气干湿沉降 以季度为周期进行大气干湿沉降样品采集工作,评估区域内共设置4个监测点,1个平行样,每个季度采集5个大气干湿沉降样品,每年20件。 ④农业投入品 对肥料、有机肥等农业投入品进行采样监测,预计每年采集6件样品。 其①~④采样监测方案见表1-2。 表1-2 采样监测方案 序号 类型 监测指标 1 土壤 pH、镉、汞、铅、铬、砷、有效态镉 2 农产品 镉、汞、铅、铬、砷 3 肥料 pH、镉、汞、铅、铬、砷 4 灌溉水 pH、镉、汞、铅、铬、砷 5 底泥 pH、镉、汞、铅、铬、砷 6 大气干湿沉降 pH、镉、汞、铅、铬、砷 3、采样与实验室监测分析 在评价方案的指导下,结合耕地污染治理措施实施的具体情况,开展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工作。 4、后评估要求 在对样品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一期工程治理与修复总体目标(见表1-3),对治理效果开展后评估工作,并编制《绵阳市安州区土壤耕地治理与修复效果(一期)后评估报告》,并由安州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该评估报告进行审核,通过专家评审视为本年度通过验收。 表1-3 一期工程治理与修复总体目标 污染分级 目标污染物 治理目标 轻度污染 镉 农产品可食部分的目标污染物超标率小于或等于10%。 中度污染 镉 在确保农产品可食部分的目标污染物超标率小于或等于10%的前提下,土壤有效态镉含量降低至0.4mg/kg。 重度污染 镉 在确保农产品可食部分的目标污染物超标率小于或等于10%的前提下,土壤总镉平均值含量降低10%,土壤有效态镉含量降低至0.4mg/kg。 5、成果要求:供应商提供成果报告(纸质版6套及电子版一套),成果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26日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每年的评估报告通过专家技术审查后,视为通过验收。 2,1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玉霞王智陈云先(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第三条规定的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代理服务费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2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花荄镇中医街

联系方式:0816-4326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派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毅德街6号8(H)区上13栋9号

联系方式:0816-2121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佳佳

电话:0816-2121577

四川派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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