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锦监狱新生地区供暖业务改造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邢君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盘锦监狱新生地区供暖业务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备案。以兴发改发备 (2023)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兴隆热力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监狱新生地区供暖业务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曙光街道警官家园东50米(辽河路北)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  其中:    层数:    其他: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1022171001001
盘锦监狱新生地区供暖业务改造工程
在盘锦监狱锅炉房内新建1座11.1MW地热供热站用于替代盘锦监狱供热部分负荷。设置2采3灌地热井,其中开采井新打2口,回灌井新打3口,新建1座5井式地热井平台(2采3灌)。单井采水量为125m3/h,单井回灌量为90m3/h。采水量为250m3/h。拆除两台原有燃煤锅炉,并在其位置上设置四台3.15MW水源热泵机组,保留一台20吨燃煤锅炉作为调峰热源。同时保留二监区一台10吨燃煤锅炉作为备用,增加从供热站到二监院原有锅炉房处DN250管道3000m。增加分段阀门井、平衡阀及阀门井以及部分区域更换漏水管道及锈蚀阀门。
550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23.0
    4.工期要求:2024年03月29日 开工至 2025年09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 施工企业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且无在建工程,并经过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 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 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 ,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或其他同级官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2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2月19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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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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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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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盘锦兴隆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长湖北街 8 号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广州街63甲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邢君
联系人:
李丹
电话:
15642779300
电话:
024-72687700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李丹
异议联系人电话:
1800490331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nhwxmg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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