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事故防护设备项目
金额
66.61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sdh-sgfh-231009
预算金额66.6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秀英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芳598342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7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事故防护设备项目
(招标编号:WSDH-SGFH-23100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事故防护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6.6120 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远距雷达区域警戒防闯入报警系统、交通事故警示+线行诱导标志(向左、向右)
红外测距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事故防护设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事故防护设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报名时,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查询无不良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0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26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层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层
七、其他
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成吉思汗街路北
联系人:张秀英
电 话: 189471784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层
联系人: 李芳
电 话: 5983421/17704804972
电子邮件: wsdh202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V/v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事故防护设备项目
询价公告
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
通管理支队的委托,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对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
理支队采购事故防护设备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事故防护设备项

询价通知书编号:WSDH-SGFH-231009
采购内容:远距雷达区域警戒防闯入报警系统、交通事故警示+
线行诱导标志(向左、向右)、红外测距仪。
参数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预算金额:666120 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报名时,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查询无不
良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每
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3:00-5:00(逾期不再受理,
六日双休,节假日休息)。
(二)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1、报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
大厦北楼17层
2、询价通知书售价:0元。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参加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报
名的必须提供经本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格式自拟,附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记
录截图;
4、审查投标人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5、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6、出具“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书面声明函;
7、具有2022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8、供应商信息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供应商
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格
式自拟。
注:1、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红章)的纸质文
件一式三份(胶装成册)。
2、自获取询价通知书之日起,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只通
过公告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
未及时发现者后果自负。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
间)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
北楼17层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
北楼17层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此
公告只在以上网址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成吉思汗街路北
联系人:张秀英
联系电话:18947178467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
北楼17层
联系人:李芳
联系电话:0471-5983421 17704804972
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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