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JJF-202211115131
二、项目名称:药品SPD平台供应链运营服务系统
三、成交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名称:江苏中健之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栋
成交金额:¥244000.00元(单位: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服务1:
名称:药品SPD平台供应链运营服务系统
服务范围:药品SPD平台供应链运营服务系统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自然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竞争性磋商信息: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文璋、洪霞、刘远富
竞争性磋商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L栋6楼会议室
竞争性磋商日期:2022年11月22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1.中标(成交)金额100(含本数)万元以下:按中标(成交)金额1.5%收取,服务费计算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标准计取;
2.中标(成交)金额100(不含本数)万元-300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部分按中标(成交)金额1.5%收取,超过100万的部分按0.8%收取)服务费计算超过3万元,按3万元标准计取;
3.中标(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总价模式计算,单个项目服务费按定额30000元收取。
金额:¥3660元(单位:人民币)
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过程和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将质疑文件,包括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送至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
2、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中标供应商到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领取《中标通知书》,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到服务平台办理合同见证,如有疑问,请与服务平台经办人联系。
3、采购文件免费下载地址:
https://www.jfh.com/purtender/order/file/download/Njg4MzI7MTY=/3140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4号
联系方式:85473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解放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L栋6楼
联系方式:张汉清13851789004zhanghanqing@chinasofti.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远富
电 话:85473122
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2日
药品SPD平台供应链运营服务系统采购文件(二).doc药品SPD平台供应链运营服务系统采购文件(二).doc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 |
2 | 响应文件数量 | (1)纸质正本壹份,纸质副本贰份。(2)电子版壹份。(3)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
3 | 响应文件的编制、密封、递交 | (1)文件签署: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签署。(2)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照磋商文件统一规定的格式(规定格式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则必须盖章或签字),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添加调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等,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3)文件密封: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档案袋或封套密封,封面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全称等。(4)文件修改: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4 | 响应文件拒收情形 |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编制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1)线下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2)到提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3)纸质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作企业)的,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法人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独立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除外);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说明2:属于以下情形,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以信用承诺书替代: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
6 | 响应无效情形 | (1)针对本章“二、响应文件编制”中的“3.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和“3.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加★项要求,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效的;(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纸质响应文件未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4)响应文件未响应采购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响应文件未详细阐述服务内容,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6)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7)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未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17)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8)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7 | 磋商终止情形 |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8 | 盖章要求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加盖的公章仅能使用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一年”或“前一年”、“近三年”或“前三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1年或前3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 |
中标金额 | 计费比例 |
100(含本数)万元以下 | 按中标(成交)金额1.5%收取,服务费计算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标准计取; |
100(不含本数)万元-300万 |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部分按中标(成交)金额1.5%收取,超过100万的部分按0.8%收取)服务费计算超过3万元,按3万元标准计取例如:中标金额为280万元,服务收费金额计算:100万元×1.5%=1.5万元(280-100)万元×0.8%=1.44万元合计收费=1.5+1.44=2.94万元 |
300万元以上 | 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单个项目服务费按定额3万元计取 |
序号 | 资格条件 | 审查内容和审查标准 |
(一) | 磋商申请及声明 | 是否按照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要求正确填写,是否按照要求盖章。 |
(二)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是否按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要求正确填写,是否按照要求签字或签章,是否按要求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
(三)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
3.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作企业)的,是否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是否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是否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是否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3.2 |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 是否按要求提供,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属于以下情形,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以信用承诺书替代: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
(四) |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若有) | 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做要求,则可以不予提供。 |
(五) |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若有) | 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做要求,则可以不予提供。 |
(六) |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 是否按要求提供,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
(七)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供应商若以联合体投标,则响应无效;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审查供应商是否提供联合体协议。 |
(八)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 ||
8.1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不得存在 |
8.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 不得存在 |
8.3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 不得存在 |
8.4 | 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 不得存在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细则 | 分值 |
1.价格 | |||
1 | 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10 |
2.技术 | |||
2.1 | 需求分析报告 | 供应商提供针对采购人现状及药品SPD平台的供应链运营服务需求的分析报告需求分析报告对采购人现状及药品SPD平台的供应链运营服务需求有充分认识和理解,分析科学深入,得9分。需求分析报告对采购人现状及药品SPD平台的供应链运营服务需求认识和理解不够充分,分析不够科学深入,得6分。需求分析报告对采购人现状及药品SPD平台的供应链运营服务需求没有认识和理解,分析浅显,得3分。未提供需求分析报告或需求报告与项目严重不符,本项得0分。 | 9 |
2.2 | 总体设计方案 | 总体设计思路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系统架构设计科学合理,得4分;总体设计思路能基本满足现有需求,系统架构设计基本可行,得2分;总体思路混乱,合理性和条理性差,内容陈旧,系统架构设计不合理,得0分。 | 12 |
2.2 | 总体设计方案 | 性能设计方案对于采购需求的性能要求有较强针对性,对系统后续用户增长带来的性能要求提高有前瞻性考虑,得4分;性能设计方案对于采购需求的性能要求针对性一般,未考虑系统后续用户增长带来的性能要求提高,得2分;性能设计方案对于采购需求的性能要求没有针对性,未考虑系统后续用户增长带来的性能要求提高,得0分。 | 12 |
2.2 | 总体设计方案 | 安全性设计全面科学,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清晰,应对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安全设计基本合理,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基本了解,应对措施基本可行,得2分;安全设计不合理,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不了解,无有效应对措施,得0分。 | 12 |
2.3 | 实施方案 | 实施方案全面,具有合理的进度安排、组织架构,具有良好的进度控制、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信息安全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得4分;实施方案不够全面,进度安排、组织架构不够合理,进度控制、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信息安全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不全,得2分;实施方案不全面,进度 安排、组织架构不合理,没有进度控制、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信息安全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得0分。 | 4 |
2.4 | 技术响应性 | 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50分;打★号指标为必须满足项,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投标;非打★号指标,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严重负偏离影响设备性能的经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本项得零分。 | 50 |
3.服务 | |||
3.1 | 售后服务方案 | 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合理,服务流程及内容具体,响应时间迅速,服务人员齐备,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较全面,有基本服务流程及内容,响应时间较为迅速,服务人员匹配基本满足需求,得1分。售后服务方案较片面,服务流程及内容空洞或欠缺,响应时间缓慢,服务人员匹配欠缺,得0分。 | 3 |
3.2 | 培训方案 | 培训方案全面合理有效,具有详细的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力量、培训内容,得3分。培训方案不够全面,有效性欠缺,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力量、培训内容不够详细,得1分。培训方案片面,不具有执行有效性,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力量、培训内容不详细,得0分。 | 3 |
4.业绩 | |||
4 | 业绩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类似项目的案例,每提供1个得3分,最多9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须能反映项目名称、主要标的物,签订时间和签章清晰可见) | 9 |
合计: | 1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属性 |
1 | 药品SPD平台供应链运营服务系统 | 1 | 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服务 |
子功能 | 功能描述 |
2.1.1订单确认功能 | 供货商登录系统进行订单接收确认操作,并输入计划配送日期。 |
2.1.2订单状态跟踪功能 | 可以对订单进行全方位的跟踪,包括订单状态包括:待处理,已驳回,不采购,已采购,部分配送,全部配送以及对应的相应数量,和相关单据查询。 |
2.1.3配送单制作功能 | 支持同一商品不同批号在一个配送单制作。支持配送单单独打印、批量打印功能。 |
2.1.4待配订单查询功能 | 供货商可以查看自己没有配送的订单明细信息 |
2.1.5未配送订单作废功能 | 院方可以对供货商没有配送的订单进行作废。并支持相关查询功能。 |
2.1.6结算单确认功能 | 供货商通过结算单可以知晓本月医院使用消耗药品明细信息,及本月配送信息,本月退回供货商药品明细信息。 |
2.1.7发票制作功能 | 供货商可以调取消耗信息进行登记发票信息,支持一张结算单开具多张发票。 |
2.1.8统计分析功能 | 支持对一种或多种药品按科室使用量查询统计、打印、导出等 |
2.1.9权限管理 | 院方可以查看所有订单信息,供货商只能操作及查看自己的订单信息。 |
序号 | 功能模块 | 技术要求 | |
1 | 基础数据管理 | 提供药品产品目录、供应商目录、仓库及库位、科室/病区目录、集团机构设置。对接医院HIS等院内管理系统,共享商品、供应商、科室/病区等基础数据,提高系统间的协同效率;为不同院区设置子机构,以支持医院集团化管理;按大库、科室库设置各自的库区、整散库位、库存策略,以支持仓库的智能化作业。 | |
2 | 院内调剂与调度 | 库房/科室库根据库存消耗和库存策略产生补货计划,经审核后形成向大库的请领需求,大库根据各科室的请领需求组织院内的拨补配送;当大库库存不足时,可以生成大库的采购计划,或者通过科室库间的手工调剂完成补货。根据补货策略由大库主动发起向科室的补货计划;支持科室库间调拨时的不同发药剂量单位自动转换。 | |
3 | 中心库管理 | 出入库管理:管理大库的入出库作业;库存管理:对大库药品的库存、效期进行监视与预警;库内管理:提供库内药品的盘点、养护、库内包装加工管理;质量管理:提供药品召回、销毁、不合格品管理。支持验收时随货同行相关纸质核验;支持规划最佳拣货路径;支持将拣货任务主动推送到移动端,引导拣货人员高效完成药品拣货;支持部分区域、单品种盘点;支持不同养护级别的药品养护;支持实时或定时对药品的进价、零售价进行调整; | |
4 | 科室/病区管理 | 入库管理:提供科室/病区请领、验收及退货管理;出库管理:提供科室/病区使用消耗管理;库内管理:提供科室/病区内药品的盘点、养护管理;支持临床科室/病区的药品智能申领;支持临床科室/病区药品使用的消耗登记;支持部分区域、单品种盘点; | |
5 | 发票与结算 | 为医院、供应商提供票货同行、后结算、后开票三种结算模式,票货同行模式,在采购入库时,登记发票,按发票金额结算;后开票模式,供应商先配送入库,等开票条件满足后,再开票结算;后结算模式,医院先收货,再按当月的实际消耗开具结算单,供应商根据结算单开票结算。支持票货同行、后结算、后开票三种结算模式;支持科室库或药品的不同结算模式调整;支持按出入库流水统计药品库、科室库、临床科室的成本。 | |
6 | 统计与报表 | 提供支持全院药品库、科室库、临床科室/病区的入出库统计数据,以及报表的定制化开发。提供运营支持的常用统计和模板报表;提供根据客户要求定制的客户化报表。 | |
7 | 手持应用 | 提供药品库和科室库的手持拣货功能。提供大库出入库的手持扫码和数量录入支持;提供大库包装加工的手持支持;提供科室库出入库的手持扫码和数量录入支持; | |
基础数据管理 | |||
8 | 商品目录 | 由HIS维护后,通过接口传给SPD。 | |
9 | 供应商目录 | 由HIS维护后,通过接口传给SPD。 | |
10 | 仓库设置 | .医院的药品库、科室库的仓库信息及库位设置。仓库信息由SPD自行维护。 | |
大库管理 | |||
11 | 库房验收 | 根据到货通知单验收到货的实物,登记验收实际数量。支持PC端和移动端验收;支持修改批号;支持冷链药品的温度核对,支持上传温度记录图片。 | |
12 | 库房上架 | 根据验收结果,登记上架和入库数量。支持按整散件货位上架;支持PC端和移动端上架。 | |
13 | 出库指示下达 | 根据请领数量,下达拣货作业。支持按库区下达拣货作业;对于缺货品种可选择是否生成采购计划。 | |
14 | 出库拣货 | 根据拣货作业扫码拣货。支持规划拣货路径;支持移动端任务主动推送,引导完成拣货。 | |
15 | 出库配送交接 | 提供大库出库科室库入库时院内配人员的交接登记。弥补了院内配送时的交接信息缺失,形成全时段的闭环管理。 | |
16 | 库内移动 | 支持在库商品的库内货位及库存状态调整。 | |
17 | 退库验收 | 根据退货单验收到货的实物,登记验收实际数量。 | |
18 | 退库上架 | 根据退货验收结果,登记上架和入库数量。 | |
19 | 近效期预警 | 支持在库药品近效期预警。 | |
20 | 盘点 | 根据盘点计划登记实盘结果,并进行损溢处理。支持明盘和暗盘;支持部分区域盘点;支持单品种盘点;支持手持盘点。 | |
21 | 商品货位调整 | 支持在库商品调整货位。 | |
发票与结算 | |||
22 | 药品消耗统计 | 支持统计不同时间、区间内各科室库的药品消耗; | |
23 | 药品结算 | 根据不同的结算模式确定不同的结算点,与供应商进行结算。支持票货同行、后结算、后开票三种结算模式;支持药品的不同结算模式调整。 | |
24 | 进销存报表 | 支持生成全院药品的数量、金额的进销存。支持生成入出库,统计库房、科室库、临床科室的成本; | |
25 | 发票管理 | 支持查询供应商回填的发票信息 | |
统计与报表 | |||
26 | 数据统计 | 支持全院商品的采购、药品库入出、科室库入出、临床科室入出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 |
27 | 数据报表 | 支持报表的定制化开发。 | |
手持应用 | |||
28 | 大库采购验收 | 根据到货通知单验收到货的实物,登记验收实际数量。 | |
29 | 大库采购上架 | 根据验收结果,登记上架和入库数量。支持按整散件货位上架。 | |
30 | 大库采退出库 | 采购入库后的商品再退回供应商。只允许大库退回供应商,科室库只能退回大库。 | |
31 | 大库拣货出库 | 根据拣货作业扫码拣货。支持规划拣货路径;支持移动端任务主动推送,引导完成药品拣货。 | |
32 | 大库库内移货 | 支持在库商品的库内货位及库存状态调整。 | |
33 | 大库拒收入库 | 根据退货单验收到货的实物,登记验收实际数量。 | |
34 | 大库盘点 | 根据下达的盘点任务登记实盘结果。 | |
35 | 大库包装加工 | 按要求定数对药品进行包装加工或拆包。支持定数拆零;并包;拆包。 |
审查项目名称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磋商申请及声明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 |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的证明文件(若有) | |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若有) | |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
评分项目 | 在评分标准响应材料中的页码位置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序号 | 条目号 | 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 | 偏离情况详细说明 |
序号 | 条目号 | 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条款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 | 偏离情况详细说明 |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质保年限 |
货物 1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
生产企业名称 | 生产企业地址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工作经验年限 | 备注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工作经验年限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定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序号 | 名 称 | 报价(元) | 备注 | |
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产品 | 是否属于监狱企业的产品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额(元) | 产品制造商名称 |
节能产品 | |||||
环境标志产品 | |||||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序号 | 行业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5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验 | ≥200000 | 或,≥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12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诚信档案记录情况 | |||
信用承诺 |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 年 月 日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