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维创2024年-2027年人防维保劳务外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成都维创2024年-2027年人防维保劳务外包项目 | ||
公示期 | 2024年6月29日-2024年7月3日 | 响应最高限价(元) | 5647000(含税) |
中选候选人及排序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
第一名 | 中智四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
第二名 | 四川省创享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
第三名 | 成都青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一、评标结果异议应具备的“六要素” | ||
(一)资格:异议人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 |||
(二)时限: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前提出。 | |||
(三)异议函内容: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
(四)代理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 |||
(五)采取书面形式。 | |||
(六)递交地点: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镇石木路818号成都维创轨道交通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合约法务部(不接收邮寄),联系电话:15196693979。 | |||
不满足上述任意条件之一的,不予受理。 | |||
二、出具材料注意事项 | |||
(一)公司授权委托书 | |||
办理异议的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鲜章。委托书中必须明确异议人的名称、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授权委托权限等基本信息,并加盖鲜章。 | |||
(二)异议函 | |||
提供“异议函”原件,并加盖鲜章,异议函中应当有明确的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证明材料。无明确的请求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均不予受理。 | |||
递交纸质版时,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 |||
三、投诉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 |||
四、法律责任 | |||
异议人、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或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
相关附件 |
异议函(模板).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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