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科创总部项目(地块二)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科创总部项目(地块二)已由松北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内外资项目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圳(哈尔滨)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中的幕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深圳(哈尔滨)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科创总部项目(地块二)幕墙工程招标,用地面积为77236.09 ㎡,总建筑面积254755.21㎡。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04675.64 ㎡,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204675.64 ㎡,包括研发用房建筑面积83245.94㎡,宿舍建筑面积103245㎡,暖廊平台建筑面积1720.69㎡、商业及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5617.44㎡,地库出地面建筑788.01㎡。不计容面积车库和设备用房50138.13 ㎡。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西侧、规划176路北侧。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招标为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科创总部项目(地块二)幕墙工程,其中主要包括5#、6#、7#、8#研发楼,9#、10#、11#、12#、13#宿舍楼,12#、13#配套商业,钢结构暖廊(含过街天桥)及地下车库采光棚等。幕墙展开面积约14.5万㎡(最终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3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 年8月25日(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2.6.1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科创总部项目(地块二)幕墙施工图》,包含内容:组合式玻璃铝板幕墙、框架幕墙、玻璃栏板、玻璃幕墙系统下的门、地弹门、旋转门、电动排烟窗、消防救援窗、雨棚、车库坡道采光棚、钢结构暖廊幕墙(含天桥部分)等。
2.6.2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施工、采购、验收、移交、保修、第三方检测以及与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报建审批等工作,具体招标范围以本招标文件合同约定、施工界面、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施工一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项目经理: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0年07月17日10时30分至2020年08月0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在线缴纳文件费。投标单位在交易平台购买完招标文件后,应立即在系统中选择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可选择现金银行汇款方式,也可选择工程保证保险方式。因工程保证保险的申请、评估、保单签发、交易平台系统鉴收需要一定的时间,请选择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投标单位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以免因为未完成后续流程,不能按时上传投标文件。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8月09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6.3截标前10日停止质疑,截标前5日停止答疑补遗。
7.开标、评标、定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0日10时30分,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同时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工程量清单电子报价文件等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2本项目采用定性评审法,由“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随机抽取的专家进行评标。
7.3本项目由招标人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及《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化发展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评定分离”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进入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定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
深圳市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pt.sotcbb.com/index.jsp)
9. 其他
9.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止)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3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9.4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并且在有效期内的(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6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9.7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
联系人:吴泽准
电 话:0451-88101726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哈尔滨)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投大厦27层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646551519
电子邮件:shgszb@sztqj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