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9020902100307001
预算金额12468.95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0593-22555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林0593-29710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福建元川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9020902100307001的宁德蕉城区漳湾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勘察设计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2JJ0100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元川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及自筹,出资比例为专项债49.84%,自筹50.16%,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德蕉城区漳湾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宁德蕉城区漳湾镇;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漳湾老旧小区住户1211户,主要包括新建小区综合农贸市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停车场等建设工程;小区外立面、生鲜超市、海畲海产品交易中心、福船文化中心建筑、老年人活动中心建筑改造提升工程;配套小区环境提升、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等基础设施工程;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6050.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2468.95万元;
2.5.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岩土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
2.6.2.内容:①工程勘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岩土工程设计等;②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土建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建设绿化工程、道路、挡土墙及地面停车场、室内外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等基础设施等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管线综合设计、信息化工程、绿化工程、人防工程及环境工程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工程设计、安装工程设计、配套建设绿化工程设计、挡土墙及地面停车场设计、室内外给排水系统设计、各类管网线设计、道路、消防、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空调设施、绿化景观及智能化设计相关等)。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待定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设计和勘察资质,其中设计资质应具备有效的①或②: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设计和勘察资质,其中勘察资质应具备有效的①或②:①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根据闽建办科〔2018〕16 号及闽建〔2018〕3 号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中型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含一般公共建筑)(注:本项目资格审查不需要提供业绩);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不须要提供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4年9月24日 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无需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2468.95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21.6919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网(http://www.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元川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政府院内经委楼二层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255599  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五楼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71077  传真:/
联系人: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41307812852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湖支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13078128522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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