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庭州碧玉府住宅小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充电桩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flzb-2023-162-sg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玛纳斯县国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先生1999956106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0
公告正文
庭州碧玉府住宅小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充电桩安装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SFLZB-2023-162-SG)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
一、招标条件
本庭州碧玉府住宅小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充电桩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4.4 万元,招标人为玛纳斯县国誉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位于玛纳斯县,工程内容为新建汽车充电桩 4 个,其中 120KW 充电桩 1 个,14KW 充电桩 3 个,供电电源由原配电室低压出线柜送出.采用穿管直埋的方式敷设电缆线路 各充电桩,120KW 充电桩选用 ZR-YJLV22-0.6/1kv-3*185+2*95 电缆,14KW 充电选用:ZR-YJLV22-0.6/1KV-3*25 电缆供电,安装监控设备一套。修建充电桩基础:4 处,修建电缆 井:1 个,开挖管沟 97m,新建电缆桥架:10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庭州碧玉府住宅小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充电桩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庭州碧玉府住宅小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充电桩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电力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2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 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表或招标人验收合 格相关证明或电力部门主管单位验收合格相关证明))。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电力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 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表或招标人验收合 格相关证明或电力部门主管单位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所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
目负责人(建造师)。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16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19),招标文件费 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30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30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
七、其他
投标保证金:4800 元(肆仟捌佰元整)
1、到账截止时间:2023 年 8 月 30 日上午 11:00(北京时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 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 账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 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 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昌盛 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
月
昌吉北京南路支行;账号: 728728038013000134671;开户行行号: 301885000031),不得以现 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 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请贵公司开具对开收据(原件),内容为:收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XXXXXXX 项目保证金,金额写清楚;②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③贵公司开户许可证(复 印件盖公章);④日期请落款在公示期结束后。
5、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人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 称,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投标保证金金额。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玛纳斯县国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玛纳斯县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1293038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19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19999561065
电子邮件: 75233642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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